原告:泉州市锦程海运公司(简称“锦程公司”)
原告: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保险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简称“人保北海分公司”)
「案情简介」
一、具体案情
1996年3月,锦程公司在广西北海市设立泉州市锦程海运公司驻广西北海办事处(简称“北海办事处”)。该办事处属非经营性办事机构。
1998年8月31日,经锦程公司授权,北海办事处与南京公司订立《光船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南京公司将其所属的“南京”轮出租给北海办事处,租期自1998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南京”轮系1968年1月1日由英国本泰兰造船有限公司制造的钢质干货船,船长121.61米,宽17.22米,深9.93米,总吨位5061吨,净吨位3327吨。该轮于1999年1月11日在北海进行了初次检验,取得全套《舶检验证书簿》,其适航证书有效期至1999年11月27日。
1998年9月25日,北海办事处以北海办事处、南京公司的名义申请人保北海分公司为“南京”轮保一切险。因“南京”轮属于老旧船,人保北海分公司仅同意承保全损险。同日,人保北海分公司向北海办事处签发PH25/H298025号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单。该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为北海办事处、南京公司;保险船舶“南京”轮,总吨位5061吨,保险价值372万元,保险金额372万元,费率2.5%,保险费93,000元;保险条件为:“1、按中保财产保险公司1996年11月1日颁布之《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承保全损险(含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等);2、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二万元整,免赔率为10%,两者以高者为准;3、投保人‘泉州市锦程海运公司北海办事处’与‘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就上述船舶订有光租协议;4、签单首期付40,000元,签单之日起十五日内付10,000元,余款分两次付清,即1998年10月30日付23,000元,1998年11月30日付20,000元,逾期不付,本公司将按短期费率条款执行。”保险单背面所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货物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限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共同海损、施救及救助保险条款》第一条规定,本保险负责赔偿《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项下的船舶四分之三碰撞、触碰责任和共同海损、施救及救助等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
1998年9月25日,北海办事处向人保北海分公司缴付保险费4万元。1999年1月19日1930时,“南京”轮在上海港黄浦江董家渡附近江面行驶中,因舵机失灵,碰撞上海港煤炭装卸公司所属北栈码头及“煤司拖1”、“煤司拖2”、“煤司拖3”三艘拖轮,致使码头上游22米段扭转移位达30公分,码头桩接点严重破损,门机P50重型钢轨断裂,“煤司拖1”、“煤司拖2”、“煤司拖3”号拖轮受挤压,缆绳断裂。事故中,“南京”轮还碰撞了附近的“浙余杭01463”、“浙余杭01192”、“浙余杭00091”、“浙余杭00696”、“浙德清01110”、“浙江平湖挂3070”等六艘船舶。
1999年1月21日,“南京”轮船长向上海港务监督递交海事声明,称:1999年1月19日1855时,船舶经过董家渡,此处航道弯度大,落潮流速快,向凹岸侧流压很大。当时船舶顺航道中央走,车速前进二,发现船首左偏,下令右满舵,船首仍左偏,此时发现舵机失灵,有舵角无舵效(后经查是油路即时供应不上引起)。1918时下令停车,抛下双锚,后退三,船舶仍无法控制。1920时,船首擦过停靠在码头的驳船,船舶撞向上海港中华北站码头。同日,人保北海分公司职员陈义签收了北海办事处提交的关于“南京”轮发生海事事故的船舶保险出险通知书。后人保北海分公司派人到上海勘察。2000年2月8日,北海办事处向人保北海分公司的帐户转入5.3万元。2月10日,北海办事处函告人保北海分公司:2月8日所转之款为“南京”轮保险费余额。2月14日,人保北海分公司将5.3万元退回北海办事处。
-
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
399人看过
-
船舶抵押欠款纠纷案
405人看过
-
船舶碰撞纠纷案例分析
189人看过
-
提起船舶租用合同纠纷诉讼
136人看过
-
船长错误申请扣押船舶纠纷案
377人看过
-
“莞中运225”轮保险纠纷案
372人看过
-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船舶租用合同是典型海商合同,这类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地方法院无管辖权。具体的地域管辖,因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的规定予以确定。
-
北京打船舶装载合同纠纷律师价格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8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船舶、船舶、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案件,海商合同案件以及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7号)第十四条:“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可以明确的
-
船舶轮舶的船舶使用许可管理条例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30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港口设施。港口岸线使用人取得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港口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港口岸线使用人取得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港口设施的,岸线使用许可失效,由省港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如遇不可抗力,待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可以申请续期使用。续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船舶修理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7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