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拟放宽住房公积金门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03:00:27 116 人看过

“放宽住房公积金门槛,合理缩短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龄、满足刚性购房需求”、“积极引导开发商准确市场定位,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满足市场刚性需求”。

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都提到对房地产市场的工作安排。

合理缩短公积金缴存期限

《通知》提出,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行住房拆迁货币化安置,大力推广精装修住房。放宽住房公积金门槛,合理缩短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龄、满足刚性购房需求。积极开展房交会、团购、巡展活动,对购房者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奖励。银行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央行、银监会有关要求,加大对个贷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促进房地产及相关产业投资增长。结合国家和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出台,继续狠抓县城建设和重点镇建设,使县域房地产成为房地产业新的增长点。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发展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文化地产等非住宅领域。推广精装房,满足购房者多样化需求。科学制定购房优惠、奖励、贷款、公积金等优惠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重要公共场所WiFi信号全覆盖

现在沈阳有中山路欧风一条街800米范围与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1.12平方公里核心区已开通WiFi,7月份,东顺城街至小什字街650米的东中街步行街也将开通无密码WiFi,今年整个太原街地区预计也将开通。未来辽宁还鼓励网络运营商与管理运营单位合作,对重要公共场所实现局域网覆盖。

缓征部分涉企收费项目

《通知》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费、药品检验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等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部分,由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缓征政策,省财政给予财力保障;对涉及市、县收入部分,市、县政府参照省里政策,结合本地区财力状况是否实施缓征政策,由各市县自行决定。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辽宁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项
    一、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拆迁安置用房。各地区要尽量减少集中新建安置用房,鼓励和引导拆迁居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对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免征新购房屋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二、住房公积金松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额度最高上调至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统筹使用各城市、各行业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公积金个贷率年底前提高到90%以上。三、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四、实行购房奖励政策。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激励政策。五、支持首套房贷款申请。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
    2023-03-03
    256人看过
  • 辽宁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
    可以的。新转入的缴存人将公积金余额转入省直中心的,需提供在原单位近三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才具备贷款资格。辽宁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新政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以网上申请贷款时间为准。省(中)直缴存单位、中心各部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与属地政策相统一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对贷款政策调整如下:一、贷款对象和条件1、借款人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三个月,即可申请贷款。2、新开户缴存人,须在我中心连续、按月缴存满三个月,才具备贷款资格。3、新转入的缴存人将公积金余额转入省直中心的,需提供在原单位近三个月公积金连续缴存记录,才具备贷款资格。二、贷款额度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三人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同为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2、夫妻双方都在省直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3、借款
    2023-03-01
    354人看过
  • 放宽收养门槛简化程序
    据新华社电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54.9万孤儿无法享受家庭的温暖。近年来,我国家庭收养儿童数不仅没有增长,反呈不断下降态势。2013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数比前一年下降10.4%,比2006年下降50.2%。记者昨天了解到,这样一组数字引起了民进中央的高度关注。经过调研,民进中央发现,这种不增反降情况背后是收养门槛过高,对外优先的政策严重损害了中国收养家庭的利益和积极性,对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履行职责情况缺少跟踪监督。在《关于改进我国收养制度的提案》中,民进中央建议,放宽收养门槛,简化收养程序;对内对外政策应统一;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加大监管。对收养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2023-04-23
    241人看过
  • 广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30日起,广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间放宽:新规定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的限制,明确只要在广州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不论在本市内还是本市外购房都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一次付款购房的,由原来的半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变为可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据介绍,上月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是在修改2000年《关于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的。通知对广州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时限、程序以及所需证明等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程序更加简化。新规定主要带来以下变化:大修自住房也可申请《通知》明确了十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取消了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所在地限制,规定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023-05-03
    160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拟放宽装修交物业费均可提取
    1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报请国务院审议,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报请国务院审议,同时就送审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历来为所有缴纳者关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中新网房产频道经过梳理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内容在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额度计算、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了调整,有利于缴存者更方便地使用住房公交,同时利于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在缴存额计算、送审时间等内容上做出了调整。提取条件拟放宽可用于装修、支付物业费等新版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送审稿中首先
    2023-04-22
    186人看过
  •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提取细则,市民可按要求准备材料。据了解,上年底出台颁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次调整主要放宽部分提取、贷款要求,旨在更大力度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新增租房、重大疾病等三种提取类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降低首付比例。提取细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提取前务必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包括自住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工作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每年可按上年租赁支出提取一次,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0元,提取额不能大于租赁款。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提取要件为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号),每次治疗结束并在医疗保险机构结清费用后提取一次,不得大于医疗支出个人负担部分,本人公积金不足可提取
    2023-03-17
    7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辽宁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职工以租房提取条
    • 辽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2、偿还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自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退休;5、出境定居;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辽宁省公积金贷款什么时间放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7
      1、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
    • 辽宁住房公积金不是本人可以取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9
      是可以提取的。具体可到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非沈阳市常住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