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培训检查的通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0:04:12 111 人看过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建设,规范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带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厅决定近期对全省创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12月末前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厅授权认定的所有创业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师资及管理人员情况。每家创业培训机构应具有2名以上获得《创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教师承担教学管理及后续服务,并有2名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协助教师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二)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管理情况。固定教学场地面积应为80平方米以上,桌椅摆放要呈U型,至少配备一台手提电脑和一个投影仪及教学专用的白板和钉卡板等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品。

(三)创业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及材料归档情况。要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37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和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四)创业培训机构后续服务及创业培训成功率情况。创业培训班结束后,教师要指导学员制定创业计划并帮助学员实施创业计划,半年内创办企业的开办率不少于30%、一年内创办企业的成功率不少于50%。培训后提供后续服务支持达到80%以上。要提供已创办微小企业小老板名单和项目目录及联系人员名单。

(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和使用情况。要对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由省厅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率达到100%,要提供发放证书登记台帐。

(六)其它有关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创业培训工作总体情况及创新和经验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3月15日至4月22日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及方式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次检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创业培训机构和广大群众了解此次活动,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创业培训,进而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地方自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27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成立工作组,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创业培训机构认真进行自查,并对本地2010年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自查及总结报告,并于3月27日前将自查报告、创业培训机构备案表及各机构年审表统一报省厅就业促进处。

(三)省厅检查阶段(3月28日至4月3日)。省厅成立以副厅长崔力夫为组长、副巡视员刘丽焕为副组长的创业培训检查工作领导机构,下设三个检查组,赴各地进行检查(检查组名单另发)。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表册和召开有相关部门、创业培训机构负责人和创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并深入到创业培训机构实地查看机构场地、教学设备、创业培训开展及参加培训人员创业情况等。省检查组在每个地区至少要深入2个县市及3家创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四)总结通报阶段(4月4日至4月22日)。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检查组将在地方自查和省厅检查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同时,筹备召开全省创业培训机构工作会议,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统一授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检查是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及创业促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同时,要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组织安排好座谈会及相关检查活动。

(三)加强宣传,狠抓整改。各地要结合此次检查活动,切实加大对创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加创业培训,并实现创业。要认真总结创业培训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并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边自查、边研究、边整改、边落实。对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未开展创业培训和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创业培训机构认定资格。

联系人:齐姣

联系电话:0431-88690681(传真)

电子邮箱:qijiao16@soh.com

附件:1、创业培训机构情况备案表

2、创业培训机构年度审核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创业培训检查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1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1:

创业培训机构情况备案表

填报地区(签章):

创业培训机构

名称

批准文件号

成立时间

详细地址

场所面积

教师人数

负责人姓名

联系

电话

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

电话

传真

单位负责人:科(处)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创业培训机构年度审核表

(2010年度)

创业培训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电话

2010年度工作业绩(包括创业培训人数、创业成功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可另附页)

办班期数

培训人数

创业成功率

2011年度工作要点(可另附页)

拟办班期数

拟培训人数

其他情况(有无违纪情况)

创业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创业培训机构印章

年月日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

(印章)

年月日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印章)

年月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意见

(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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