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的影响因素:
首先,是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中立地位,这是一个国家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所决定的。
其次,是鉴定意见的公正性。
最后,是鉴定人个人责任的明确。这种个人责任应包括两个方面,从诉讼规则言,其负有出庭接受质询的义务;从法律责任言,是对鉴定错误造成的后果的责任。
一、离婚起诉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的民事起诉状。
其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然后,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最后,等待法院判决。
二、司法鉴定轻微伤怎么定
司法鉴定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如下: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具体标准如下:
1、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以上。
2、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 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3、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4、其他损伤:
(1)烧烫伤: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以上;深二度烧伤;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2cm以上;烫伤达真皮层。
(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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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损害鉴定结果的情形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9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材料:(一)住院患者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原始病历;(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病历原件;(4)封存的输液、注射用品、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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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 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颁布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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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医疗损害赔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 (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2)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3)有的医生作风很拖拉。病家要求迅速住院,及时抢救,而有的医生表现得磨磨蹭蹭,正是“急惊风”遇上了“慢郎中”。如果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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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权能划分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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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哪些情形发生患者有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1、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一方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