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否解决雇佣关系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57:01 154 人看过

雇佣关系不可以劳动仲裁。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应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雇主和雇员发生争议的,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可以约定仲裁协议,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工伤鉴定二次不服可以劳动仲裁吗

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用人单位已经不能申请第三次鉴定。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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