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31:16 480 人看过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
    2023-04-21
    76人看过
  • 宪法关系内容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
    宪法关系的内容主要是指宪法关系各主体之间针对某一特定客体,依宪法规范而确立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其核心是依据宪法而形成的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现代社会中宪法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其内容就是其主要依据。(一)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权力关系决定了宪法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宪法关系的基本结构形式。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各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权利与权力的冲突与妥协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形式,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关系推动宪法关系的发展。(二)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权利制约权力是人民主权对宪法关系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的宪法关系中,公民权利主要从国家权力的来源、行使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对其进行制约和监督。(三)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是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补充权力的相互制约,通过国家权力的适当分立与结合,既能保证机关内部的有机配合,又能相互牵制平衡,使任何机关都不能够真正掌
    2023-06-03
    489人看过
  • 上海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
    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上海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一、上海公积金购房方面有哪些措施?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1、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在区分首
    2023-06-24
    93人看过
  • 了解衣服三包规定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衣服三包规定的内容如下:1、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过的服装尺寸不合适的可包换;2、打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损坏和油渍可更换;3、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衣服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更换。衣服不包换范围:1、消费者穿过、洗涤后,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2、消费者自己造成的污垢不包换;3、有消费者洗涤不当导致染色、脱色、变形不包换;4、规定日期以外的产品不予更换。拘留所送衣服规定时间吗1、法律规范对拘留所送衣服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仅规定了送衣服需要由拘留所登记。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
    2023-07-02
    5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清算公司变更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公司章程法人股简而言之就是说,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股又是怎样的?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股权的形式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二、法人股的功能在股份制试点时期设计国家股和法人股等公有股份,目的是为了逐步推进股份制试点和保持公有经济的控股地位。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法人股在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中,其功能也是非常重要的。(1)法人股在企业改制和上市时的功能我国大多数股份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法人股在企业改制和申请上市时的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起法人股是设立公司的基础股份2、集法人股扩宽了公司的筹资渠道3、法人股为公司上市创造了条件(2)法人股在资本市场运作中的功能
    2023-06-01
    19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下情况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纠纷的管辖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2023-07-22
    467人看过
  •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原则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员工工资薪金制度。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第三章年薪制第六条适用范围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第七条工资模式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
    2023-04-29
    64人看过
  • 派遣人员病假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据介绍,目前我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涉及通信、金融、建筑、石油石化、铁路、医院、邮政、电力、烟草、学校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劳务派
    2023-04-19
    447人看过
  • 股权可以遗产公证吗?其具体的法律规定内容是哪些?
    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遇到的第一个困扰是:被继承人股东去世后,其遗留在公司的权利是股权,还是股东资格?换言之,公证处在办理继承人申请的此类公证时,是确定为股东资格继承公证,还是确定为股权继承公证?按照《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笔者认为,所谓“股东资格”,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有能力成为股东的基本条件,比如:如果是自然人欲成为公司股东,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自然人在从事特定职业时,法律还可能剥夺其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我国现行公务员法就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投资活动;如果是法人成为股东,则公法人往往也会受到一定的资格限制。然而,继承则不受这些限制。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没有为法律或为被继承人剥夺继承权(前者指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后者指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或遗赠方式处分遗产的情况),其即享有继承的权利,并无行为能力和身份的限制。这是其一。其二,一个自然人一旦
    2023-02-21
    39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哪些?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
    2023-03-01
    100人看过
  • 最高检违法办案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权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职权,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第三条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生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应当依照本规定进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第四条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是指以下情形:(一)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或者泄露、隐匿、毁弃、伪造举报、控告、申诉等有关材料的;(二)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或者违反办案安全防范规定的;(三)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四)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者没有法定事由,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仍未办结案件的;(五)违
    2023-06-03
    105人看过
  • 律师出庭着装规定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树立队伍的良好专业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律师出庭着装的规定。根据《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第三条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第四条律师出庭着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任何时间、场合穿着;(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三)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
    2023-05-22
    446人看过
  • 职工公休假国家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
    2023-04-16
    222人看过
  • 监事会的职权有哪些具体内容?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余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行为进行纠正。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
    2023-07-1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股权并购的概念具体有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
    • 股票质押式回购指南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5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的具体情况如下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比例限制问题对业务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市场的流动性冲击有限。在1233支有股票质押的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总数为3354家),质押比例超过50%的只有15家,未解压交易参考市值约为1000亿;质押比例超过60%的只有5家,对应为加压交易的参考市值约455亿。对于这部分标的到期有后有一定的流动性问题,但对市场整体的冲
    • 股权回购的内容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9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
    • 股份回购行使请求权具体步骤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3
      第一,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股东会的特殊情况。在公司未向股东依法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只要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可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本案中,原告因被告未在《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的期间内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
    • 公司是否有权收回股权赠与,具体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0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原则上属于实践合同,且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自己的赠与行为(涉及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除外)。所以说,公司赠与的股份可以收回,但是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的,是不可以撤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