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什么时候对谁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20:18 315 人看过

一、要约什么时候对谁有效力

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以数据电文发出要约何时生效,如何到达,是一个问题。一般而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合同要约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否则无法承诺。所谓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

三、要约撤回条件有哪些

(一)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二)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此类要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成立生效的法律特征是: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内容具体确定;3、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4、其他特征。二、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生效。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有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才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
    2023-03-24
    463人看过
  • 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效力,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
    合同成立时产生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2、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这一效力表现,称为合同的对外效力。一、怎么算合同生效了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计算合同生效的方法如下: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生效时间有哪些情形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拘束力,即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时间包含两个内容:(一)合同生效的一般时间界限,是合同依法成
    2023-06-25
    68人看过
  • 要约人员构成要约有什么效力
    要约的构成条件有:1、具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明确;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一、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合同要约的意思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求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法律其他规定。二、合同中有要约邀请通知吗合同订立的过程不一定包含要约邀请。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三、如何设立合同关系设立合同关系的方式有:1、要约。要约应具备
    2023-06-21
    147人看过
  • 甲以书信方式对乙发出要约此项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是指要约的内容明确、全面,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要知道未来订立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四)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起要约。一旦要约人对要约承诺,要约人与受要约人之间的合同订立过程即告结束,合同也就成立了,发出要约的人自然要受已成立的合同的约
    2023-03-11
    92人看过
  • 离婚时候对财产的约定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1、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2、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3、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4、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5、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一、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婚内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2023-06-23
    229人看过
  • 哪些时候要约失效
    一、哪些时候要约失效要约失效的时候如下: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表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合同,如有需要,只能另行协商。二、要约的特点包括什么要约的特点包括: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4.
    2023-06-15
    386人看过
  • 什么时候遗嘱最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父亲写的两份遗嘱分别有没有效力在我国被继承人立下两份遗嘱,如果二者之间相互抵触的,最后所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二者之间不相互抵触的,两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二、赠予和继承哪个优先赠予和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则属于遗赠的范畴。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同意。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三、遗产能否指定为儿子根据我国有
    2023-02-22
    441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上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国法律采纳了到达主义。但对于要约的生效时间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到达。如果要约人未特定限制时间,应以要约能够到达的合理时间为准。2、在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回或修改要约的内容。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的生效必须要由受约人作出答复后才可以,因此,如果在受约人不作出答复的情况下,要约的生效需要作出一定的期限规定,在超出规定的期限内,受约人没有作出回复的,视同要约生效。涉及到以口头方式发现的要约,应当立即由受约人作出
    2023-02-04
    392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时的要约是什么以及要约效力是什么
    一、订立合同时的要约是什么订立合同时的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二、订立合同时的要约效力是什么订立合同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1.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
    2023-05-06
    473人看过
  • 三方协议效力什么时候失效
    一、三方协议效力什么时候失效三方协议效力失效的时机主要取决于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以及实际履行情况。一般来说,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其效力即行终止。1.这是因为三方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2.一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此时三方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就不再适用,协议也就自然失效。3.虽然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后失效,但协议中的某些条款,如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可能仍具有法律效力。4.对于三方协议的有效期问题,不同高校和用人单位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三方协议的有效期通常与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和报到时间相关。因此,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超期而导致协议失效或产生其他不必要的麻烦。二、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三方协议与劳动
    2024-07-14
    5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合同效力终止
    一、什么时候合同效力终止合同终止之后法律效力终止,所以合同效力终止属于合同的最后一天。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我国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撤销,但是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终止后应该是能再撤销合同的,只要当事人的撤销权没有消灭,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
    2023-05-03
    90人看过
  • 执行笔录对谁有约束力
    执行笔录对签字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执行笔录主要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或书记官按照法定执行程序进行,用于详细记录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司法文书中所规定的执行事项,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8-14
    216人看过
  • 要约有什么效力,要约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要约的效力有:1、受要约人于要约生效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2、要约人不得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要约消灭的原因有: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2、要约经过有效期限;3、要约人撤回要约。要约邀请与要约有什么区别(一)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
    2023-07-25
    221人看过
  • 收养行为对谁有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1、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2、收养的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年龄未满14周岁;2、生父母双亡的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儿;或者是生父母虽在,但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弃婴、弃儿是指被父母遗弃,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
    2023-02-28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法律效力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
    • 什么时候生效书面要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
      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生效。送达并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有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所能够控制的地方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
    • 什么时候合同约定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6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
    • 离婚起诉书什么时候生效有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4
      申请离婚起诉书是用来提出诉讼的文书,一般是不会存在效力的问题,只要本人把起诉书写好,就可以直接提交给法院,在法院审核了之后只要确定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法院就可以排期开庭。
    • 收购要约有什么效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
      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予以公告。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