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股权质押吗,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20:43:03 101 人看过

一、债权可以股权质押吗

债权和股权是不同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债权不能按股权进行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的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

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

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

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权人于质权实现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权人的权利而非义务,因此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权人折价。

然而因股票的跌价,不仅危害质权人的权利,同时也害及出质人的利益,因此于股票跌价时,若质权人不将股票变价,出质人以另行提供担保而要求取回股票以将其变价时,质权人应当同意。

否则,质权人若拒绝返还股票,则构成权利滥用,应赔偿出质人因此而受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债权和股权是不同的,股权是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而债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按股权进行质押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人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在商业活动中的优先受偿权探讨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能偿还债务时,有权转让其股份、股份,通过股份、股权转让变现,优先从转让价款中偿还债权,从而清偿债权。因此,股权质押可以优先受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质权人优先清偿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2、质权人优先受偿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3、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出质股权所产生的孳息。股权质押和担保哪个优先同一债权有股权质押和抵押担保的,哪个优先由债权人决定,债权人可以实现质押权或者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2023-07-05
    150人看过
  • 股权质押权优先于资产抵押吗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方式,两者都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担保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依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6-18
    13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
    一、股权质押清算时是否拥有优先权股权质押产生的债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是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温馨提示
    2023-06-12
    81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权的优先是那些
    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一、债权优先权的顺序是什么债权优先权的顺序如下: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相关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二、房屋租赁的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房屋租赁的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出租的,次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023-03-11
    479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是否可以对抗优先受偿权
    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人相对于普通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对于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能不能对抗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023-08-17
    182人看过
  • 质权人和留置权人谁优先受偿
    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的情况如下: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3.同一财产上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总的来说,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关系首先是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动产或某些权利为客体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其次是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最后担保物权是涵盖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在内的统称。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三大主要类型。二
    2023-03-05
    445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权转让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而质权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与出质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质押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
    2023-02-09
    33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怎么解除,股权质押可以当做股权质押吗
    1、股权质押解除流程的详细步骤1。复印项目贷款结算证明(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2、携带已填写的公章审批表,并加盖公司公章。3、携带上述文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携带身份证。4、通知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二、解除股权质押所需资料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包括质押、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6、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7、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8、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股权质押规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
    2023-08-07
    370人看过
  • 质押财产的利息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债权的利息,在执行分配中同样具有优先受偿权。不可能只是本金优先受偿版,而利权息不优先受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一、关于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
    2023-03-03
    20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给个人,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
    一、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给个人股权质押是可以质押给个人的,也可以质押给金融机构。质押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
    2023-04-30
    256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认股权和一般认股权的优先性质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性质:一是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是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一、什么是干股什么是实股干股与实股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实股则是值真实的股票;2、权利不同。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的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怎样的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
    2023-04-03
    150人看过
  • 质押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物有优先受偿权吗
    质押权人对法院查封扣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一、如何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民法典规定,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折价、拍卖方式处理抵押
    2023-02-24
    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股权己质押优先吗
    破产清算中股权质押顺序《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了债破产用度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了债:(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津贴,抚恤用度,所欠的应当划进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用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划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划定以外的社会保险用度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了债统一顺序的了债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职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均匀工资计算。所以,破产清算时,股权质押的了债顺序是属于普通债权一类的,应该在第三步入行了债。破产了债顺序公司倒闭股权质押给以后,个人财产可以得到赔偿,但是有一个破产赔偿的顺序:(一)债务了债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用度后,按如下顺序了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用度(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
    2023-04-17
    18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质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质权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质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3-08-02
    6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权人
    词条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而债权人为质权人。... 更多>

    #质权人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有优先受偿条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股权质押可以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有怎样的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3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和抵押权受偿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02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例如刚列举的洗车的案子,车行是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车主享有了债权,车主未按时支付修车费,车行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 股权质押最高适用的优先受偿权都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债务人不积极履行已经到期的股权质押债务的,质权人就是有权利把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同时还可以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
    • 股权质押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