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开发商有权强行拆迁吗?
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强行拆迁。因为开发商并不是政府部门,不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
拆迁同居关系分配问题
278人看过
-
拆迁同居关系是否有权参与分配?
422人看过
-
探究集体土地拆迁中被拆迁人的法律权利
363人看过
-
探究同居关系中彩礼收回的法律规定
390人看过
-
拆迁补偿分配纠纷的调解方式探究
323人看过
-
拆迁法律关系分析与研究
271人看过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
拆迁法同居关系必须有分配权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2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
-
如何看待拆迁中同居关系是否有权参与分配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
-
同居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9同居期间,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的权利,但一般不可以免除同居义务。然而,如果具有正当理由,同居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免除同居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如果一方停止履行同居义务,另一方也应当相应地停止履行。 以下情形可以构成停止或免除同居义务的充分原因: 1. 有正当理由需要暂停同居。例如,因公事或私事需要长期离家,或因健康原因需要住院或其他情况无法全部履行同居义
-
-
拆迁安置房同居关系是否有义务参与分配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