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25:16 210 人看过

网络上频繁曝光的冤假错案,为什么明明被冤枉了,却还都有被告人自己认罪的供述呢?大量令人不寒而栗的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存在,或许可以很好的解释上述问题。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开始,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的基础性阶段。当事人被关进了看守所,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与外界完全切断联系,相对孤立无援,很难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在这种情况下所做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直接导致法庭审判阶段的不利局面。再加上多数犯罪嫌疑人又不通晓法律,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接受讯问时应享有的权利、如何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供述等问题均存在困惑,专业的刑事律师如果在这时能够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律师还可以根据案情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早日恢复自由;对办案人员的非法侵害行为代为申诉控告,严格监督司法机关的行为,免遭刑讯逼供、诱惑、骗供之苦等等。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前37天,是为被冤枉的当事人洗清罪名的黄金时期。或许在一般人看来,律师工作的重点在法庭上,只要能在法庭上的滔滔雄辩,就能够使被告人获得无罪、罪轻的刑事处罚。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到最终法院开庭审理,至少要经历4到6个月的时间。其中侦查阶段至少持续2个月以上的时间。我们在法院审判阶段所看到的,少则一二百页、多则数千页的卷宗,就是这些证据材料的集合,都来自于侦查阶段。根据我近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所积累的经验看来,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神情恍惚、心绪烦躁。有的人甚至连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被抓都搞不清楚,时时刻刻受到紧张、恐惧等情绪的影响。

但这一时期正是某些侦查人员为了追求破案率、结案率,昼夜不分、加班加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黄金时期”,犯罪嫌疑人因思维混乱、缺乏基本的知识和应对技巧,而被刑讯逼供、诱供骗供,也多形成于这一关键时期。此外,侦查人员公然忽视、回避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的提取,或者做完笔录后不让犯罪嫌疑人阅读确认就要求其签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都严重地侵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当事人来说,等待自己的不仅是法庭上的被动局面,更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因此,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刑事案件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对当事人来讲至关重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贪部门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关押至看守所后,不可能无限期地羁押。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有最长30天的时间初步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在这30天的时间里,如果侦查机关搜集到了一部分证据,认为被关押的人确实有犯罪嫌疑,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7天,因此加在一起的时间最长是37天。刑事律师一方面在这30天内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详细的,另外一方面是在检察院审查是否要逮捕嫌疑人的7天时间里,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有利或者无罪的事实与理由,争取让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并最终作出不予逮捕嫌疑人的决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最及时地为被冤枉的当事人洗清罪名。所谓的37天“黄金时期”也是这么得出来的。

司法实践中,警方出于“和谐”等社会因素,轻信所谓的受害方的陈述,从而错误羁押犯罪嫌疑人,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又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自己“有理说不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比较客观的体现出刑事律师的作用和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辩护词程序问题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有哪些权利1、案件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之日起,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案件中,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随时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除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以外的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为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
    2023-06-03
    316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辩护:无罪辩护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一般来说,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界限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
    2023-07-03
    176人看过
  • 如何进行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六个理由
    人生最珍贵的莫过于人生命和自由,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失去生命和自由。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有以下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
    2023-06-11
    407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原则
    一、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二、无罪辩护的原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
    2024-01-21
    231人看过
  • 特定人员参与毒品犯罪的辩护问题
    一些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在实践中,律师如果接受委托为这些特定人员进行辩护,应该多和办案单位沟通,依法辩护,根据最高法的精神,对于被利用、被诱骗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可以从宽处理。同时,要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于因特殊情况可依法不予羁押的,要向办案单位积极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判刑之后,可以依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检察机关应当指定除场所、专门办案场所之外的场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要便于监视、管理,符合办案安全要求,并具备正常的休息和生活条件。1、指定临时监视居住场所。应考虑比较僻静的能够保证办案安全的居所等,消除居所内和周边一切安全隐患。2、建立固定监视居住场所。积极协同同级公安机关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造符合职务犯罪侦查需要、由检察机关专用或保证检察机关使用的监视
    2023-03-13
    132人看过
  • 指定辩护中法律援助的问题
    一、指定辩护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该条规定确定了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条例》对此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诉人出庭的案件的被告人的法律援助是基于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学理上将以上由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方式概括为指定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所以,法院指定辩护案件都是律师从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指定辩护的分类按照《刑事
    2023-04-25
    425人看过
  • 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是如何的?
    刑事案件中的无罪辩护是最难的。无罪辩护的思路,一个是证据之辩;另一个是性质之辩。证据之辩就是指的去以发现和解释指控证据中的重大漏洞。所谓的重大漏洞不是那些无关紧要的证据缺陷。关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他是指的是否是当事人所实施或者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4-18
    432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无罪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人民陪审员:根据法律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20XX)深福法刑初字第14XX号案被告人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学习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判例及XX区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仔细查阅了本案的两本卷宗(诉讼文书卷和诉讼证据卷),研究了XX区人民检察院XX检公二刑诉[20XX]XXX号起诉书,多次与被告人交谈,比较清楚地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后又出席法庭,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及对被告人的发问,参与了法庭调查、对控方证据进行了质证,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辩护人现依法提出辩护意见,以供法庭参考。1、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极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主观要件是一时疏忽、过于自信被告人是有正当职业、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年人,一向本分守法,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因为饮酒而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案发当天中午,被告人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酒,他酒量小、
    2023-05-01
    428人看过
  • 辩护人做无罪还是罪轻辩护
    在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应否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者是罪轻辩护,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在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倘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根本未实施所被指控的犯罪行为,那么理应采取无罪辩护策略,致力于谋求被告人获得无罪判决的机会。然而,如果辩护人判断被告人确实构成了犯罪,但是却具备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等,此时便适宜采用罪轻辩护策略,以期获得对被告人更为轻微的刑事处罚结果。换句话说,在作出决定之前,我们必须全面地审视相关证据、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的个人意愿等多个层面的因素,并据此做出最恰当的辩护策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024-07-28
    356人看过
  • 可以作无罪辩护吗,怎么做无罪辩护
    一、可以作无罪辩护吗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2、无罪证据,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3、慎重决策,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4、规避风险,注重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时还要注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二、怎样做无罪辩护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
    2024-02-03
    372人看过
  • 律师担任辩护人注意的问题
    一、律师担任辩护人注意的问题第一接受委托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按照事务所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犯罪嫌疑人本人委托的,应当在委托书上捺手指印。其他人委托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证,并在委托书上捺手指印。第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到承办案件的检察院递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递交手续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时应当遵照检察院的安排,遵从其制度。律师对查阅、摘抄、复制所获得的案情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复印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委托人。律师对查阅、摘抄、复制所获得的案卷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防止遗失或被他人私下复制。第三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
    2023-06-11
    289人看过
  • 被告认罪辩护无罪的辩护词冲突吗
    一、被告认罪辩护无罪的辩护词冲突吗被告人认罪与无罪辩护是不存在冲突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只有在确定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的了侵害,并且已经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了能证明他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才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被告人认罪,但我认为他是无罪的,故为他做无罪辩护,但是法官在庭上的问话就让我觉得无法理解。法官问被告人认不认罪。被告人回答,认罪。法官问辩护人的意见,辩护人回答,被告人是无罪的。理由有三:1.被告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是想着要还钱的,根本没有“诈骗”的意思;2.被告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有信心也有能力还款,其后还不起款,是因为做生意亏了;3.被告人在银行催款前后,陆续有还款的事实,虽然未全部还清,但已经尽力了。法官:被告人,你同意辩护人的意见么?被告:同意。法官:被告人,你一方面表示认罪,另一方面又同意辩护人为你做无罪辩护,你到底是认罪还是不认罪?辩护人:法官,我请求发言。我认为,
    2023-06-03
    414人看过
  •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怎么写?
    一、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怎么写?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二、司法解释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由被告人决定,辩护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根据案情可以作有罪或无罪辩护.2,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实践中律师在看完案件卷宗后(被告人无权看),会劝说被告人做有罪辩
    2024-01-29
    445人看过
  •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做无罪辩护的难度本身就非常的大,律师如果不是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话,肯定不会轻易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本人也应该非常清楚,无罪辩护不成功可能会承担的法律风险。刑事案件从轻处罚的情形: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6)
    2024-01-2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协助组织卖淫罪无罪辩护词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通过今天的公开开庭审理,以及前一阶段详细审阅案卷,会见。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XX组织他人卖淫构成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
    • 刑事案件无罪辩护词的问题及事宜!!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
    • 妨害作证罪的辩护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7
      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严重,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甚至使之无法进行;或者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或者产生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冤、假、错案:
    • 暴力取证罪的辩护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8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猥琐儿童罪无罪辩护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15
      被冤枉涉嫌猥亵儿童,要做无罪辩护,最重要是通过证据,以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公诉人的证据。具体情况要根据当事人的案情进行应对。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要证明当事人无罪,猥亵儿童罪无罪辩护只要是用证据来证明当事人没有作案时间、不再作案地点、个人健康心态、外人评价,同时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提出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