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有期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16:16:43 335 人看过

一、征地信息公开时限。

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应当自该征地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15个工作日内。

二、征地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职责。

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包括征地政策文件的公开和履行征地程序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两部分。一是政策文件公开。主动公开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政策制度文件,包括与被征地农民权益密切相关的征地审批、程序、补偿、安置等相关规定。特别是目前各地普遍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二是履行征地程序过程中的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征地批准后,批准一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公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用途等征地审批信息。征地批后实施中,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审批和补偿安置以及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具体情况、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便于被征地农民知情和接受。

征地信息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征地信息查询平台(待推行)、报刊、广播、电视、村民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公开。

三、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与各级职责

除主动公开、免于公开的征地信息外,原则上都应纳入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当地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用地报批中征地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等用地报批基础资料有关信息的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在农民集体内部,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公开征地拆迁信息。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
    2023-06-13
    91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渠道是哪里?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是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去哪报警个人信息泄漏造成严重的后果的可以去本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如果仅是泄露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就可能不立案,但是公安机关发现泄露个人信息的报案人很多的情况下,虽然信息泄露未对个人造成严重后果,公安
    2023-07-04
    17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申请是如何进行的
    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申请是如何进行的申请征地资料信息公开的方式为: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二、征地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有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
    2023-09-27
    27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维权第一板斧:善用信息公开
    通过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爱土拆迁律师团发现,很多当事人对于征地拆迁中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该怎么去争取和兑现。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时,大家更多的是选择非正常的表达渠道,导致维权困难重重。今天,我们讲讲征地拆迁中大家都用得上的维权“三板斧”,势大力沉,帮助大家顺利维权,先学第一板斧吧。征地拆迁维权第一板斧:善用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通俗易懂地说,就是政府把自己做的事情公开给老百姓,让咱老百姓知道政府在做什么,做的事情是不是合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被称为征地拆迁维权的“三板斧”,可见,在专业的拆迁律师的眼里,征地信息公开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征地信息公开为什么这么重要,作为被征收人,我
    2024-01-19
    245人看过
  • 征地拆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找哪个部门吗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谁制作,谁公开,所以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部门包括、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2023-02-16
    482人看过
  • 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打赢信息公开大战?
    在各类征收案件中,行政机关一般都或多或少的掌握着相关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征收信息,而被征收人刚开始知之甚少处于极度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因此,如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多的收集到相关的征收信息,是决定维权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而相关行政机关可能会出于种种考虑,为被征收人申请信息公开设置障碍,例如存在“不回复”、“答非所问”等现象,或滥以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或让申请人进行各种“补正”进而拖延时间。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黄晓丽教你如何见招拆招……问题一:行政机关拒绝提供、逾期不予答复或者答非所问怎么办?应对措施: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俗称“民起诉官”进行维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积极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申请公开是公民的权利
    2024-01-05
    186人看过
  • 用信息公开化解征地拆迁中的官民对立
    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了上述要求。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就是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官民对立。这些官民对立大多数,则是地方政府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暗箱操作,欺上瞒下,化整为零报批,超低标准补偿,进行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信息的不透明、不公开,是当今征地拆迁矛盾的一个重要死结。当政府进行了征地,但并不将相关信息向村民公开,又拿着村民同意的一些文件向上报批,最后让生米煮成熟饭,才会引发激烈冲突。试想,如果所有的征地拆迁的信息都必须公开,政府向上报的文件,村民签字同意的文件,上级政府的批复,公民也能从公开渠道查询到征地拆迁的各种信息,那么,地方政府能瞒天过海,进行违法征地
    2023-06-08
    152人看过
  • 关于公开征地拆迁补偿信息的法律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第二十一条对
    2023-02-26
    457人看过
  • 征地拆迁案中,哪些信息是政府会公开的?
    拆迁时政府需公开的信息有: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平乡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哪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023-07-06
    271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如果拆迁开始后仍然不公示的,利益相关人或者社会群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
    2023-04-27
    468人看过
  • 征地信息上有批文是要拆迁了吗
    一、征地信息上有批文是要拆迁了吗征收土地的批复文书并非等同于拆迁行为。所谓“征地批文”是指,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遵循相应法规的基础上,对所需征用的土地实施公告、公示以及举行听证会等多项公开程序,进而正式出具的官方文件,旨在授权批准依法征用土地以满足特定的公共利益需求,如兴建公路、铁路、机场等大型基建项目。此份征地批复的公布,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保各类重大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然而,拆迁仅仅是征地过程中的一环,它特指按照征地批复的具体要求,对已经被征用的土地之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从而为新项目的建设提供必需的土地资源。通常情况下,拆迁工作将由专门的拆迁办公室或征地办公室等相关机构负责组织与实施,以保证整个征地项目能够有序、顺利地进行。尽管征地批复与拆迁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但它们并非完全相同的概念。征地批复代表了对土地征用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确立,而拆迁则是落实征用计划的
    2024-07-24
    187人看过
  • 什么时候是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合适时机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申请时机何时合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拆迁信息进行公示。拆迁后不公开的,利害关系人或者社会公众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提交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代表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说明;(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二)属于公开范围的不公开的范围,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行政机关未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或者不存在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行政
    2023-05-08
    182人看过
  • 这些征地拆迁信息,不申请政府也必须公开!
    在征地拆迁维权“风起云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开始意识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极端重要意义。可以说,一切征地拆迁维权,都是从申请信息公开开始的。对于广大的法律知识储备一般的普通群众而言,填个信息公开申请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也会是一头雾水。然而,有些涉征收的政府信息,属于群众不申请政府也必须依法公开的范畴。那么,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政府信息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第12条对于乡镇一级政府仍有类似的规定,兹不赘述。综上可知,对于这些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府是必须依职权主动公开的,被征收人不必通过申请信息
    2024-01-11
    305人看过
  • 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保存好邮寄的单子,这个是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2、申请人依法申请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书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3、在申请信息公开时,申请人要检查申请的对象,要向对的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
    2023-04-30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中哪些信息可以申请公开?拆迁费信息可以公开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
    • 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征地拆迁时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部门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和征地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关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等这些内容。所以,正式开始征地拆迁之前,民众所疑惑的这些问题政府单位都会及时公开的。
    •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4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如果开始后仍然不公示的,利益相关人或者社会群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
    • 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作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被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 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4
      被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