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是侵占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0:43:06 185 人看过

股东借款一般是不算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股东借款可以转实收资本吗

股东借款可以转实收资本。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股东借款侵占吗?
    股东借款一般是不算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金额为六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一般判处5年左右有期徒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2023-06-22
    149人看过
  • 股东借款算侵占吗
    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股东私人借款使用单位公章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因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致使单位需要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的,可以认定构成职务侵占。2、如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经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无效,单位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不构成职务侵占。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
    2023-04-17
    208人看过
  • 股东借款算侵占吗
    股东借款如果没有职务侵占行为的,一般不算职务侵占。但该股东如果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一、被股东收货款走了怎么办?股东收了货款后跑了的,一般不算职务侵占罪,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股东变卖公司财产算是职务侵占吗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司财产变卖,并将变卖的财产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股东变卖公司财产是否可以撤销,分以下情况:1、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如果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2、股东基于重大误解转让股权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股东受
    2023-03-27
    159人看过
  • 股东借款算侵占吗
    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股东私人借款使用单位公章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因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致使单位需要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的,可以认定构成职务侵占。2、如股东私盖单位公章的行为,经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无效,单位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不构成职务侵占。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
    2023-06-03
    455人看过
  • 是否通过股东借款来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借款可以转增资本吗股东借款是可以转增资本的,但前提是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仍有部分注册资本未缴,否则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以逃避缴纳注册资本的法定义务,则存在法律风险。股东贷款转为实收资本的最大法律意义是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从根本上讲,股东贷款本来就是公司欠下的钱,应该还给股东,与公司其他债权人所欠的钱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2023-07-12
    263人看过
  • 是否通过股东借款来侵占公司财产?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借款可以转增资本吗股东借款是可以转增资本的,但前提是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仍有部分注册资本未缴,否则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以逃避缴纳注册资本的法定义务,则存在法律风险。股东贷款转为实收资本的最大法律意义是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从根本上讲,股东贷款本来就是公司欠下的钱,应该还给股东,与公司其他债权人所欠的钱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
    2023-07-12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股东借款是侵占公司财产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6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股东借款侵占公司财产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股东借款是侵占公司财产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9
      股东借款一般是不算侵。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 股东借款算侵占公司财产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7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股东借款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东借款一般不是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股东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期返还借款。但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财产或者资金,不作财务记载的,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