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完成任务且劳动合同终止前未提出解除、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决定提前解散、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劳动合同的固定期限届满,或者任务完成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终止。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者因年老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下,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如果劳动者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此,劳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固定期限届满、任务完成期限届满、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等情形。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时可以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的情形,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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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是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一方逾期仍未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于迟延履行的当事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双方间的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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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是如何享有合法权益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3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后,双方的义务为:1。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有义务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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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享受劳动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2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n因此,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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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否享受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使用者过期不继续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根据工人在本部门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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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法享受哪些权益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03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依法享有下列方面的权益: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4、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