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的房子就有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4:14:30 424 人看过

一、继承人的房子就有居住权吗

在继承房屋的过程中,继承人依法获得了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应的居住使用权。

在完成房屋继承以及所有权过户手续之后,相关当事人便成功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因此理应享有居住权。

若涉及到共有房产形式的遗产处置问题,则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方能进行相关的房屋使用和处理事宜。

如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有意识障碍,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任何受到欺诈、胁迫而产生的遗嘱均属无效。

最后,伪造的遗嘱亦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代位继承人有房屋居住权吗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该继承人自然具有享有居住权之合法权益。

究其原因在于,法律赋予了任何继承人以继承财产的比例,这意味着,他即成为遗产房产的共同所有权人,因此,与其他众多继承人共同分享该遗产房屋的所有权。

在此前提下,所提及的房屋所有权包括了居住和使用权,这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作为继承人,他们还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

由于遗产房产属于共同所有,故而在涉及到房屋的居住或处置问题时,应由全体共有人达成共识并取得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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