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算不算刑事拘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04:42:58 72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算不算刑事拘留?

1、监视居住不算刑事拘留

(1)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处置办法,即在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使用。

2、监视居住满6个月还有可能会被判刑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二、监视居住在哪里执行?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不同:

(1)适用条件不同。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监视居住:不能申请。

三、被逮捕后可以被监视居住吗?

1、被逮捕后不一定可以被监视居住,若是想要被监视居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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