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诉讼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7:30:55 296 人看过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权利。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有要求重新鉴定、补充调查的权利;

6.有自行和解的权利,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有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

7.申请执行人有放弃、变更执行请求的权利,被执行人有主张抵销的权利;

8.案外人有提起执行异议的权利;

9.有依法申请参与(加)分配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有申请继续、恢复执行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

(2)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转移自己的财产;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

2.听从法院指挥,遵守诉讼秩序,根据人民法院传票的要求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3.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4.被执行人应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5.按规定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需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参与诉讼,行使下列职权:提起刑事诉讼;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新的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在判决宣告以前撤诉;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并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可以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自诉案件的代理人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的同时,也需为诉讼的顺利进行承担以下义务:(1)按时出庭,法律规定如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所以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要尽职尽责,承担按时出庭的义务;(2)积极收取证据,在法庭上积极举证的义务,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如果
    2023-06-11
    76人看过
  • 扶养、收养纠纷诉讼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扶养、收养纠纷诉讼原告、被告具有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并应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起诉权。这是当事人享有的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也是其他一切诉讼权利的核心和前提。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当事人起诉后有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2)应诉和反诉权。被起诉方对原告提起的诉讼有应诉的权利,并在应诉的同时,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就同一事实对起诉方提起反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当事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或虽能亲自进行诉讼,但需要他人给予法律帮助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4)申请回避权。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并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有权申请回避。(5)收集、提供证据权。在诉讼中,原告可以收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也有权收集、
    2023-03-16
    416人看过
  • 业主权利与诉讼权利有哪些?
    业主权利如下:(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权利有哪些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
    2023-08-07
    107人看过
  • 共同诉讼人
    侵权行为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所谓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是指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同一个诉讼标的,在这个诉讼标的中他们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例如,多人的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诉至法院,以所有侵权人为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正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因此就要求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应诉。必要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防止矛盾判决。必要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基本要求。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所谓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是指对于共同诉讼,法院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对共同诉讼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内容相同的裁判。这是由必要共同诉讼中诉讼标的同一性决定的。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
    2023-06-06
    105人看过
  • 哪些权利是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共有的
    一、哪些权利是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共有的刑诉法中当事人所共有的的权利有: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5.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等。二、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要视情况而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三、刑事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了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还需向人民法院提
    2023-06-04
    192人看过
  • 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1、妨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包括:(1)违反规定,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回避要求不予受理或者对不予回避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3)未转达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要求或者未转交其申请法律援助材料的;(4)应当通知而不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申请强制医疗的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援助的;(5)在规定时间内不受理、不答复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或者解除强制措施要求的;(6)未依法告知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的;(7)违法限制辩护律师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8)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9)违法限制辩护律师收集、核实有关证据材料的;(10)没有正当理由不同意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
    2023-02-24
    186人看过
  • 证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如误工工资、误工补贴、差旅费等。5、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一、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庭调查程序,具体如下:1、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陈述主张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2、证人出庭作证。凡是应人民法院传唤出庭的证人,均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交书面证言,由法庭宣读;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讲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也可以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
    2023-03-31
    79人看过
  • 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诉讼当事人权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可以提起反诉;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其他。可不可以将合伙组织本身作为诉讼当事人1、将全体合伙人均列为当事人此观点从“诉讼标的共同”来理解分析,认为合伙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共同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诉争的民事权利义务系属于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者以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为根据。其表现形态之一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复数当事人共同为一方主体,它们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义务,如果共同权利人或共同义务人有遗漏,应驳回起诉。在合伙诉讼中,由于个人合伙的特征之一是“合伙经营”,而合伙经营的经营者是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具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将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
    2023-07-26
    1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哪些人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第6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无民事
    2023-06-13
    205人看过
  • 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有哪些,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的权利也不完全一样。(一)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接受委托。2.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9条规定,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情况和鉴定结论的文书。3.会见和通信权。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并且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都无需审查起诉机关批准,检察院也不
    2022-07-25
    180人看过
  • 共同诉讼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认定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如下: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诉讼标的须为共同。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一、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归纳为二审1、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2、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
    2023-04-03
    95人看过
  • 诉讼离婚应该如何上诉,诉讼离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一、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哪些权利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5、有辩论的权利。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哪些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
    2023-05-06
    100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诉讼,什么是共同诉讼人
    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之权利义务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根据共同诉讼成立的不同条件,可以将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两种。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有共同的诉讼标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判决的诉讼。如共同共有财产所有人因析产引起争议的诉讼,有共同致害人的
    2023-06-13
    328人看过
  •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有哪些
    劳动纠纷诉讼权利具体如下:(1)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提起反诉的权利。被起诉方在应诉的同时,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就同一事实对起诉方提起反诉。(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或者虽能亲自进行诉讼,但需要他人给予法律帮助的,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4)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关系并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有权申请回避。(5)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收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也有权收集、提供证据,以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6)参加法庭审理的权利。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有权参与法庭调查,向对方当事人提问,参与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7)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任
    2023-06-17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自诉人,自诉人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自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3)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4)接受调解(特定案件);(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6)申请回避;(7)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取证的,申请法院调查取证;(8)提出上诉;(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0)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特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为了能使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得以维护,必然要实施一系列的诉讼行为。为了保障诉讼当事人诉讼活动能正常进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2)当事人有提出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及其他
    • 2022年证人在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2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事实并受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就了解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 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 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因法庭要求出庭作证所支出的费用和受到的
    • 刑事诉讼上诉人哪些人有权利上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 法律赋予自诉人在诉讼中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7
      1、提起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 2、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3、出席法庭审判,参加法庭调查和辨认,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新的证据,传唤证人,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 4、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5、请求法院调解或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6、在审判前撤诉; 7、阅读或听取审判笔录,有权请求补充或改正;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 9、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