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引发二手房卖主违约违约金之争谁能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8:40:50 344 人看过

当前,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二手房交易市场也越加兴旺,但是,随之而来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在出卖人为了追求高利润而对原合同买房人造成违约后,买房人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买房人一旦受到了违约侵害,该如何应对呢?日前,朝阳法院已经就房屋涨价损失做出了一例判决,支持了买房人涨价损失的赔偿请求,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案件回放

针对目前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房人在纠纷中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很多买房人会提出要求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多种不同观点,争议较多。对此,昨日朝阳法院专门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和律师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研讨,特别是对近日朝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解读。

2003年8月6日陈建新与崔荣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陈建新以225000元的价格购买崔荣春的一套住房。当日,陈建新向崔荣春支付了订金20000元,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陈建新入住该房屋。2004年1月,陈建新将房屋余款205000元交与双方认可的中间人。

这套房屋是崔荣春于2001年6月从所工作的华通公司处购买。购买时,崔荣春保证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公司工作七年以上,如提前要求离开,公司有权收回房屋。2004年6月9日,房屋产权登记于崔荣春名下。

2004年11月22日,陈建新与崔荣春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手续材料不齐备,当日过户手续未完成。崔荣春当日缴纳了房改房出让金1152元及契税4800元。之后,崔荣春未再继续协助办理产权过户事宜,房屋产权证原件一直在崔荣春手中。

2005年10月29日,华通公司根据与崔荣春之前签订的《个人购房协议》中约定,要求收回房屋。2005年11月29日,朝阳法院判决,房屋归华通公司所有。陈建新起诉后,房屋的所有权于2007年7月30日重新登记至华通公司名下。

陈建新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合同、崔荣春返还订金20000元并赔偿损失即诉争房屋现市场价值与合同交易价的差额5347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建新与崔荣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为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的合意,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崔荣春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应予解除,崔荣春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崔荣春赔偿陈建新476480元。

法官解读

赔偿差额应等同市场价

朝阳法院法官牛冬华:在本案中,崔荣春以长期不作为的方式停止继续履行合同,并采取与华通公司诉讼的方式,通过法院判决使崔荣春获得履行与陈建新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障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应予解除,崔荣春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法院认为应当能弥补陈建新因此遭受的损失。陈建新目前的损失主要体现为丧失了诉争房屋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诉争房屋的现市场价值与双方合同约定价格的差额,从而使陈建新得以购买同等水平的其他住房。根据价格部门的评估,这套房屋在2007年8月至11月间的市场价格水平总价应为701480元,与双方合同约定价格225000元的差额为476480元,此金额系崔荣春对陈建新的损失赔偿额。因此,判决崔荣春赔偿陈建新476480元。

律师支招

解读房屋买卖的三种违约情况

那么在遇到出卖人不履行合同时,买房人应该如何请求赔偿才能使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呢?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光超表示,买房人在购房时首先要在合同中写明买卖双方的责任。对于出卖人出现的违约情况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来处理。

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除此之外,出卖人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共有房屋,那么,出卖人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共有的。如果不能证明,买房人还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出卖人能够证明房屋是共有,那么合同不能履行是由出卖人过错造成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解除后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阅读:都是金钱惹的祸取钥匙看二手房物管是否该收费?

节外生枝二手房没买成交易失败却定金难退

找准时机入市楼盘促销期买房可省二三十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卖房后房涨价反悔房主被判履约赔付违约金
    八年前,被告将房屋卖给原告,但因故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八年八年前,被告将房屋卖给原告,但因故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八年后因房屋价格上涨,被告觉得吃亏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口未经产权共有人同意,迟迟不办过户手续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判决被告徐某夫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孙某办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2001年9月17日,被告徐某夫妻与原告孙某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为生活方便,经多次协商决定签订以下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一、徐某将约94平方米产权房以10.8万的价格转让给孙某;孙某首付7.3万元,徐某即将房屋所有钥匙交给孙某。余款3.5万元待孙某将原住房出售后立即付清;双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积极提供交易方便,各自按国家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双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对方5000元违约金。协议签
    2023-06-10
    72人看过
  • 二手房主为涨价频违约专家:毁约官司房主多败诉
    南京市房管部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南京二手房一共卖了9487套,交易量比新房还要多,二手房的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房主为了涨价纷纷违约“我不卖了”,二手房专家表示,如果打起官司来,想涨价的房主基本上以败诉告终,得不到任何好处。市民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她告诉记者,今年初,她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二手房的定金合同,购买了一套位于南京城北的二手房。由于房主李先生的新房要到5月份才能拿到,因此双方直到5月下旬才签订了正式的买卖契约。“签约当天,我就把总共55万元的房款全部付清了,可房主就是拖着不办过户手续”,赵女士说,后来在中介公司的协商下,房主李先生在7月初到房管局办理了送件,按照流程,1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出件,双方的买卖就算完成了,可李先生再一次“食言”。“他说结婚证、户口簿都不在身边,不能缴纳个税,所以办不了出件手续,一直拖到上个礼拜”,赵女士气愤地
    2023-04-22
    274人看过
  • 二手房房价上涨导致的恶意违约纠纷
    卖方卖房后恶意违约的比例已经占到了全部二手房交易纠纷的九成以上。二手房房价上涨快,导致各种二手房买卖纠纷。2009年底,在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介绍下,想要买房的刘某民看中了杨某的一套建筑面积为46.58平方米的房屋,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12月5日,杨某、刘某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款47万元。由于刘某民要申请贷款,可具体的贷款数额和时间还没有确定,所以双方对房屋的交付时间以及何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没有进行具体的约定,只约定在2010年2月5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否则合同终止。签约的当天,刘某民支付了杨某定金5万元,并说好12月7日支付剩余的首付款11.5万元。可是,约好的交首付款的时间,杨某却没有到场,电话联系时他自称正在外地。从那之后,无论是刘某民还是中介公司联系杨某,要求办理诉争房屋的解押与过户手续,杨某都不配合。无奈,刘某民只好将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2023-06-10
    86人看过
  • 房价上涨引发卖家毁约,该如何解决
    因房价大涨卖家毁约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现在卖方受到房价疯涨的利益驱使,真要违约是买方是无法控制的,虽然合同当中一般会约定违约条款,但是如果违约的成本小于卖方因此所得的利益,卖方仍然会义无反顾地撕毁协议。而此时卖方往往是消极回避,根本不愿意碰面,基本上不可能协商解决。你真的觉得房价越低越好许多人买东西都图便宜,买房也不例外,在小区环境、房屋质量和楼层户型等楼盘自身条件都不错的情况下,有人就不考虑地段了,只要质量过关,房价是越低越好,但这样的房子大多都远离市区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并不齐全,不说工作上学路程太过遥远,就连生活中想买菜或者去个超市、公园都没有,生活不方便。那么在价格和方便之间该如何权衡正确认识:牺牲生活方便性的房子,价格再低也不能要,这购房款是下来了,但往后几十年都要忍受长途跋涉的上班,和极不方便的生活起居,这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买房还是要看地段,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适当为了房价
    2023-07-01
    444人看过
  • 房价上涨,是否会诱导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二手房买卖纠纷房价上涨定金退吗房价上涨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
    2023-08-05
    363人看过
  • 房价上涨二手房卖家毁约如何处理
    房价上涨二手房卖家毁约的,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一、买房时没经过对方反悔怎么办?卖方反悔不卖,买方可以不答应,并要求卖家赔偿。卖方如果想取消,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卖方还没有构成违约,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尽量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买方不接受和解,此时卖方执意拒不按合同履行,到了约定的日期,不配合进行网签或审核等,就构成了违约,此时买方可以对卖方要求加价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进行取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同时并支付违约金。买方均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二、法定解除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行使解除权的时间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
    2023-06-21
    380人看过
  • 房价上涨开发商毁约转卖合同违约投诉增多
    签了合同、交了首付款和相关税费,忙完这一切后,本以为可安心等着收楼入住的张先生,等来的却是开发商毁约,房子被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近日,记者从我市各区部分房交所市场监管科和房产市场了解到,随着房价一天一个价地上涨,近期接到的合同违约事件呈增多趋势。为了涨价,部分开发商宁肯违约也不卖房。开发商一房二卖今年3月,张先生在市内某楼盘以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两套房产。在和开发商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后,张先生一共付了15万现金(30%%的首付款和相关的税费)。后来,双方约定将付款方式改为全款,约定最后付款日期为7月15日。就在7月12日,张先生接到开发商通知,两套房中的一套已被卖给了别人。原来,仅一个多月时间,张先生购买的那套房产的价格就上涨了1000多元/平方米。张先生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但开发商坚持不卖房给张先生。无奈之下,张先生昨日聘请了律师,决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宁付违约金也不卖签了合
    2023-06-09
    485人看过
  • 房价上涨是否导致开发商违约?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违法吗一般的房价上涨属于商业风险,开发商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业主有权请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房价的上涨是因为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例如政策变动,那么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或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全国商品房销售仍在加速明年房价继续上涨趋势经历了2009年前三个季度的大幅上涨后,国内部分城市的房价在第四季度步入量升价跌的轨道。最近三周深圳一手房价格已出现连续环比下跌。不过,房价涨势似乎并未结束,最新出炉的世联地产研究报告预测,2010年房价继续维持上涨趋势。深圳一手房量升价跌世联地产数据显示,上周(11月9日-11月15日),深圳一手房市场延续前周的上扬态势,共成交1543套,环比上升14.0%;同时,成交均价为17077元/平方米,较前周进一
    2023-07-04
    420人看过
  • 房价升跌引发房屋买卖违约纠纷
    10天前:他给我发了条短信,说房子涨价不卖了,定金可以退,我要跟他打官司!现在:暂时先不起诉,再等两天,如果房价继续跌,我就不要房子了,让他付违约金。原音再现前段时间,江北房价疯涨,频繁出现二手房一天提价数万元的恐怖景象。市民文女士在这样的狂潮中抢了一套还算划算的二手新房——新楼盘,毛坯,78平方米,56万。然而,交完定金的第三天,卖房人就反悔了。他给我发了条短信,说房子涨价,不想卖了,定金可以退,如果不同意可以去打官司。我真是气坏了!文女士说,她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的违约金是5万元,如果毁约,最多只能要回5万元,扣除2万元定金,多得的3万根本没法对付汹涌攀升的房价。权衡再三,她决定起诉房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律师的建议下,她到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这样一来,卖房人就不能把房子卖给他人了。按规定,保全15天内需递交诉状。昨天,文女士原打算去法院,可看到报纸后,她后悔了,19日江北一套二手房一
    2023-06-04
    240人看过
  • 二手房业主违约,打官司能赔多少违约金
    一、二手房业主违约,打官司能赔多少违约金二手房卖方违约赔偿多少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二)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二、二手房业主违约怎么办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规定,如果是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
    2023-06-04
    284人看过
  •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应该怎样维权
    第一种: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且已经交付或者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违约责任或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第二种: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所购房屋,进行,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第三种: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
    2023-04-21
    325人看过
  •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应该赔偿多少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二手房交易市场也越加兴旺,但是,随之而来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在出卖人为了追求高利润而对原合同买房人造成违约后,买房人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买房人一旦受到了违约侵害,该如何应对呢?日前,朝阳法院已经就房屋涨价损失做出了一例判决,支持了买房人涨价损失的赔偿请求,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案件回放针对目前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房人在纠纷中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很多买房人会提出要求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多种不同观点,争议较多。对此,昨日朝阳法院专门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和律师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研讨,特别是对近日朝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解读。2003年8月6日陈建新与崔荣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陈建新以225000元的价格购买崔荣春的一套住房。当日,陈建新向崔荣春支付了订金20000元,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陈建新入住该房屋。2004年1月,陈
    2023-06-10
    11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房价上涨诱使卖方违约
    市政动迁让拆迁安置房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近期不少读者来信来电询问拆迁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区别,以及转卖的手续。实际上拆迁安置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交易受限,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不少市民未到期即纷纷转卖手中的拆迁安置房源,且买卖双方往往采取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处理过多起此类纠纷的金山法院王永亮法官表示,这一行为虽未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不可不防。第一:房价上涨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五年里
    2023-04-22
    270人看过
  •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可以报警吗
    开发商不按约定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不受公安机关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同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同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借钱不还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内,所以对于借钱不还的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所以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写了合同违约能报案吗写了合同违约一般不能报案。合同违约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
    2023-06-24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房价上涨引发房东违约要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4
      房价上涨房东想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对方交付房屋,并赔付延迟交房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房价上涨中二手房是否违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遇见卖家毁约这种情况,如果只是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是无法弥补买家的损失的,这个时候买家可以向法院请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或者请求卖家赔偿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
    • 二手房交易,签完合同,卖房涨价算违约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算违约,除非有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的情形
    • 房价上涨,房主违约,怎样举证房价上涨,获得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在房产交易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个对彼此有约束力的买卖协议,这个协议中会有规定,如果一方不配合交易,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但是从2016年下半年以来房价的疯涨,导致有些地方的房价甚至翻了一番。所以这就导致一些卖家会变相的违约,因为房价上涨的增值部分已经覆盖了违约金的好几倍。这种情况举报是没有用的,因为对方会承担违约金,而且对方反悔也不违法。
    • 购房者办假,房价上涨,卖房者毁约用交违约金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
      卖房者明知购房者办假离婚证的情况下,仍执行买卖合同,那一切均按合同来执行。在卖房人由于房价上涨毁约情况下,买房人除了可以选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买房人实际还可以选择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约定房屋差价损失赔偿,即便存在约定违约赔偿计算标准情况下,如果该约定计算出的数额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主张损失赔偿。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