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是否受到竞业限制影响退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40:27 269 人看过

公司股东退股不受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若是单纯的股东身份不会受竞业限制,但是股东还具有如高管等负有保密义务的身份的话,就要受到竞业限制。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操作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

登报公示是公司股东撤资的一个必经流程,而在这之前,需要先经所有股东,最起码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撤资了之后才能办理登报公示的。国家只对登报公示的时间和次数有要求,公司可以任意选择一家报刊,但一定要是相对比较正规的报刊,股东撤资,其实也意味着公司有可能就减少了注册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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