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52:24 482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1、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下列义务: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提供必需的培训等。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有:1.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2.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
    2023-06-19
    499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能否辞退被派遣的劳动者
    因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辞退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是否解除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2023-02-22
    144人看过
  • 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需应承担哪些费用
    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3-06-14
    260人看过
  • 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
    一、劳务派遣辞职向用工单位还是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辞职向派遣单位提,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但是辞职之前,也可以先与用人单位通知一下,让其做好准备。二、劳务派遣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劳务派遣员工也有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从事高
    2023-05-22
    99人看过
  • 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的义务是什么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4、其他义务。一、如何解除和派遣单位劳动合同解除与派遣公司及被派遣单位的合同的方式是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4、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二、劳务派遣协议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2023-06-21
    198人看过
  • 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一、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工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因此,《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或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有所涉及。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二、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谁负责被派遣的劳动者虽然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却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劳动者到底该找用工单位还是找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是近年来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
    2023-03-19
    5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是什么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
    一、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求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
    2023-06-14
    390人看过
  • 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工作中要承担什么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一、怎样确定是劳务派遣可以根据是否签署劳务派遣协议认定是否是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如何确定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
    2023-03-16
    32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其用工单位的义务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的义务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
    2023-06-26
    26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需向被派遣劳动者告知哪些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要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经济补偿等费用;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吗用工单位只有下列情况下才能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1)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被派遣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被派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被派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派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派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
    2023-08-09
    18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中职员职务侵权的单位责任分析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在我国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肯认。但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职员在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划分却缺乏相关的法律界定。因此,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厘清派遣职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主体就成为适应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劳务派遣与传统用工方式的区别一般而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受特定企业委托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其劳动过程由企业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员工,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用工模式,因为传统的类似雇用的用工方式只涉及双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却不同,它存在三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职员。可见,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用工与用人发生了分裂,也就是说员工是在与自己没有劳动关系的单位提供劳务
    2023-06-10
    1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有风险用工单位需谨慎
    逆向劳务派遣是一种借用劳务派遣名义,逃避法律责任的反向劳务派遣方式。在形式上,其颠倒了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劳动者实际是用人单位招聘的,却被戴上派遣工的帽子。8月19日,市法院民五庭就审结了两起类似案例,实际用工单位要承担劳动关系下的法律责任。案件一被派遣:劳动者蒙在鼓里李某于2002年开始在沈阳某研究院做保洁员。2007年至2011年,该研究院曾先后与三家劳务服务公司就辅助性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派遣公司均未与李某签订过劳动合同,李某并不知道自己是派遣工。2013年6月,研究院以保洁员超编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关系,李某要求研究院为她缴纳保险、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支持李某的诉求。研究院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研究院未将派遣协议内容告知李某,派遣公司也没有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李某在派遣协议签订前后的工作岗位是没有变化的,对派遣一事并不知情,研究院无法证明李某自愿成为派遣员工,法院认定
    2023-04-22
    481人看过
  •  劳务派遣离职是否需要用工单位批准?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 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 即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辞职时需要告知用人单位, 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只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动派遣关系中,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辞职时需要告知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向其提出的辞职,能接受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只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 劳 务 派 遣 离 职 需 告 知 用 人 单 位 吗 ?关于劳务派遣离职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并已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知道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或辞退被派遣的员工。因此,如果您的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先与派遣公司
    2023-09-17
    360人看过
  • 单位不用劳务派遣工的程序和要求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具有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用工单位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回派遣员工。业内将此退工方式称为法定退工,或者叫单方退工、单方面退工。因为此类退工行为用工单位只须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本人,而无须征得两者同意。单位劳务派遣工算临时工吗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2023-07-03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享有来自两方的权利,一方是用工单位,一方是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义务既是派遣员工的权利)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
    • 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有何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具体说来
    •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用工单位具体的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
    • 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对派遣单位包括什么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6
      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 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辞职是否有效,劳务派遣单位应如何履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辞职是无效的,因为被派遣劳动者是和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 1.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所以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