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21:36 123 人看过

一、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在执行期之后如果企业还没有恢复良好的经营,企业就会宣告破产。

二、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

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破产重整的流程

破产重整的流程如下:

1.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持股超过10%的股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

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期限相关文章
  • 重整计划可以强制执行吗
    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管理人监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的,如不仅可采取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方式,还可采取无偿转让股份,核减或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将债权转化为股份,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公司债券,转让营业、资产等方法。但是如果债务人不能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有具体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
    2023-06-13
    173人看过
  • 监督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是谁
    一、监督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是谁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在重整期间主持营业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其接管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移交债务人。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二、重整计划的约束力怎么样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的债权不得行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以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这意味着,未申报债权只有在已申报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以后才能获得清偿,而且其获得的清偿不得高于同类债权在重整计划中的清偿比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债权人是否参加重整计划的清偿,均可就其未由重整计划获得的清偿向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要求清偿。三、破产重整需要还债吗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有第二条规
    2023-04-24
    476人看过
  •  探索规定计划生育执行期限的改革
    现阶段,已有两人敢于开放生育,针对以前生育过两人的情况,现在不再追究相关抚养费征收的年限限制。生育部门不是强制部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生育手续,应该没有人追究。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阶段,已有两人敢于开放生育,针对以前生育过两人的情况,现在不再追究相关抚养费征收的年限限制。当然,生育部门不是强制部门,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生育手续,应该没有人追究。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2023-09-11
    314人看过
  • 超过期限未执行重整计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程序,法院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派专门的法官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因此,规定由管理人监督。但是,由于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监督期限过长,就会加大重整成本,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最好是在重整计划中明确监督期限,给债权人一个合理预期,不必在表决重整计划时对监督成本的不确定性产生忧虑。需要指出的是,监督期限是指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人的监督期限,一般要短于或者等于执行期限。因为一般来说,重整措施会在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即着手实施,例如债转股、企业合并、分立等,管理人监督的正是这些关键措施的实施情况,至于一些债权的分期偿还,完全可以由债权人自己监督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不履行的,厉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向法院申请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公司重整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防止公司的破产,其目的是使公司恢复原状,恢复
    2023-02-28
    86人看过
  • 重整计划的效力怎么样
    对于依法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效力,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对债务人有约束力由于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来执行,因此债务人应该按照重整计划的内容来进行企业的经营整顿,遵守重整计划的约定执行各项事务。(2)对全体债权人有约束力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何种债权、债权人是否参加债权人会议或者是否同意重整计划,其债权的受偿条件、期限、方式等,均应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执行。(3)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不受影响根据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即不因重整计划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清偿条件的调整而受到影响,仍应按照原有数额和条件进行清偿。也就是说,重整计划的效力不及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后者不得依据重整中债权人作出的让步对抗其清偿要求。重整计划的含义以及特征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
    2023-06-14
    282人看过
  • 重整计划生效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得到批准时,就是开始时间。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排除重整计划允许以委托等方式将执行事务交给第三者承担。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其执行应接受管理人的监督。重整计划应当对它的执行期限和执行的监督期限作出规定。执行期限通常以债权清偿方案的完成时间为准,而监督期限通常是以营业振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的主要部分的完成时间为准。所以,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可以小于执行期限。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计划名为计划,实际是一个协议。重整计划的特征:(1)以企业拯救和债务公平清偿为目的;(2)由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制备;(3)应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前景,确定以让步为基础的债务清偿方案,并确定有助于企业解困复兴的经营方案;(4)一般
    2023-04-29
    187人看过
  • 重整计划应该怎样制定
    据我国法律,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或债务人来制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应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或九个月内提交。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律师补充: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2023-05-06
    271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应该由谁执行完成
    一、破产重整计划应该由谁执行完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债务人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债务重组停牌多久并未在民法典中予以明确,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决需要进行重整的公司,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债务重整。二、破产重整程序是什么破产重整的程序是:1.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3.由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4.执行完毕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三、破产重整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破产重整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具体时长由债务人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
    2023-03-19
    146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叫停吗
    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叫停。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重整计划的内容直接关系到重整计划能否成功,因此,由谁来制定重整计划尤为重要。我国采取的是由重整人制定重整计划的立法体系。(一)制备人我国实行选择制,重整期间的营业要么由管理人管理,要么由债务人管理,故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备。(二)制备的期限重整计划制备期限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立法例。英国、美国等则采用法定主义,英国要求在颁发重整令后3个月内提交,美国要求裁定进入重整程序起120日内提交。我国也采用法定主义。一般情形下,管理人和债务人制备重整计划的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算。该期限届满,未能完成该计划,具有正当理由的,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申请,法院可裁定延长3个月,即最长为9个月。(三)重整计划的内容1、必要记载事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的受偿方案;(5)重
    2023-06-14
    357人看过
  • 问题规定的执行计划
    各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规定》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三月十三日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进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政策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市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工作;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各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拆迁人应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布货币化安置单价,并明确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期限。货币化安置单价应采用公告、告示等形式向被拆迁人公布。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期限自货币化安置单价公布之日起不少于30日。三、货币化
    2023-07-03
    199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终止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重整计划因执行不能而终止。重整计划执行不能,包括债务人不执行和不能执行两种情形。在重整计划执行不能时,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在执行不能而终止的情况下,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其基于让步而放弃的债权恢复原状。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已经接受的清偿仍然有效,无须返还;其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清算程序。但是,如果同顺位债权的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中已经接受的清偿未达到同一比例,则破产分配时应当首先对其中受偿比例较低的债权人进行分配;已受偿比例较高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例如,甲、乙同为普通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应获得20%的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终止时分别已获得10%和8%的清偿。在破产分配中,应先给乙补足该2%的未清偿部分,然后以剩余的
    2023-06-18
    466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中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
    2023-06-14
    319人看过
  • 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我国对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规定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一般间是2到3年。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二、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破产重整程序是:1.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2.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并予以公告;3.债务人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4.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5.表决通过后,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6.法院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7.重整计划执行。三、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条件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条件是:1.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可择的,债务人只要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和解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债权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与债权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是一致的。3.由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2023-04-24
    482人看过
  • 重整计划经批准后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法庭裁决核准的重组方案,对于债务方以及所有债权人来说都具有极高的法律约束力。对于那些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人们,必须在重整期间内严格遵循相关禁止行使任何权利的规定;唯有在重组方案得到切实履行之后,他们方可依据重组方案所设定的同类型债款权益的清偿标准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自重组方案正式实施并最终完成之日起,所有根据该方案予以减免的债务,负债人都无需再承担任何偿还义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024-07-28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期限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更多>

    #执行期限
    相关咨询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6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 超过期限未执行重整计划应该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
    • 新破产重整规划的执行人是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3
      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人为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
    • 法律是怎样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监督制度如下: 1、管理人为监督人。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人,负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进行监督。 2、监督期限。管理人应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之日起开始,具体期限按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期限确定。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期限为准。 3、监督方式主要为债务人的主动报告。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
    • 破产重整执行的期限是多久?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破产状态时,可能需要进行破产重整,拯救企业的困境。那么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破产重整执行的期限是多久?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陈丽霞律师解析。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