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债务债权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1 01:42:26 144 人看过

一、法律中的债务债权是什么

债务乃债权之对称概念,其具体含义为在债务法律关系内,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承担的特定或者不确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而在会计领域,债务则被定义为由特定单位承担并预期会导致该单位经济利益流出的过去交易与事项所形成的当前债务状态,其中包括各类贷款、应付款项及垫款等项目。相对地,债权被赋予了债务的对称性的概念,意指在债务关系中享有的可以催促义务主体执行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法律中的不作为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正且妥善地处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然而,当法定司法机关未能履行其职责或存在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以及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享有向该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的权利。对于这些申诉或控告处理结果不服者,还可进一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若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出现问题,当事人亦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债务,是指债务人必须对债权人履行的具体的或无法预知的行为义务在会计学领域里,债务主要特指由过去所发生的各项交易及事件所形成的、预计会引发经济利益外流的现时债务状况,其包含的项目有贷款、应付帐款以及垫款等等至于债权,则是在债务关系中督促义务主体主动实施的相关权益,表现出与债务具对称性的性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的继承是否合法?法律
    债权债务的继承一般是合法的,只要该债权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就是合法的。继承人能够依法承继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并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债权债务的继承债权债务继承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和生前债权债务。继承人需要承担的被继承的债务范围是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2023-07-29
    432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05、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保全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
    2023-06-13
    52人看过
  • 债权质押中什么是合法债权
    1、作为质押标的的债权应当合法有效且无瑕疵。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2、以不存在的、无效的、或者已经消灭的债权设定质押的,质押无效;3、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比如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债权不宜设立质押;4、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因次债务人已取得对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也不宜设定质押。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
    2023-06-13
    312人看过
  • 债务人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三个方面:被担保主债权的有效范围;质押合同对债权的约束力;对当事人的影响I.有担保主债权的范围关于有担保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各国立法大致相同,即除债权的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担保费用和实现质押权的费用。质权人可以优先清偿上述主债权和质押合同项下与债权有关的各项费用。质押债权的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质权人应当在质权实现后返还质权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当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上述质押担保范围内以约定的方式进行选择。质押合同项下债权的约束力本合同项下债权质押产生的质押是质权人为担保目的对质押债权的汇价进行专门控制的权利。这主要体现在出质人和第三债务人有义务不侵犯出质债权。对出质人的约束力(1)对出质人的约束力和界限合同债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质押债权不得主张抵销;除经质权人许
    2023-05-07
    1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相互抵消是什么意思?
    法定债务抵销须满足以下条件:1.须两人互负债务,可拱抵销之用;2.须双方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如都是货款,如一方是劳务,一方是货款,则不能抵销;3.必须已经到期;但破产案中无需到期;4.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3-07-11
    122人看过
  • 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转移有什么法律效力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一、民间借贷中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保证人可根据生效的判决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行使追偿权,也可以根据与债务人的约定,对债务人直接行使追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二、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次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
    2023-03-17
    130人看过
  • 债务债权法律程序
    债权债务的起诉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因此,债权债务的起诉程序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一)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有明确的被告。(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
    2023-04-04
    220人看过
  • 债务中,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首先就要清楚债权人是什么?债务人又是什么?
    (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预付方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
    2023-03-04
    239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民事诉讼为了审理分案件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原因及法律关系进行的一个分类。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主要目的是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权债务纠纷目的的多样性。具体说,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
    2024-01-25
    272人看过
  • 债务公司法中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转让其债权或债务的生效条件: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在债务关系中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债权转让可以生效: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023-07-29
    4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怎么规定的
    一、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是怎么规定的法定抵销权是依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形成权的一种,只有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形成该种权利。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二、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所谓免责的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其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就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及其伴随的法律效果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1、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
    2024-02-03
    333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法律依据有什么
    债权债务的转让法律规定:根据原则之一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或债务或债权与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
    2023-08-02
    6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如何承受?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一种是合同承受,一个是企业合并。1.合同承受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2.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一、合同主体是指什么合同主体指的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
    2023-06-23
    3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概念
    一、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概念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二、民法典的债权债务混同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三、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第三、仲裁法。第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第五、申请支付令法。第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2023-05-06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律中是怎么规定债权债务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公司买卖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公司的买受人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债权债务纠纷中保护债权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30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债权保护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债权债务中代位权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
    • 什么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2
      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 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 一般的债务债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30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为相对权。 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4、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5、债权具有平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