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该如何强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21:10:30 451 人看过

如果仅从草案名称来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一审稿足以令人对其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制度设计充满期待。更何况,草案第三条明确规定着重调解,化解矛盾于基层。但是,认真研读草案后,则不得不在脑子里打个问号:劳动争议调解,该如何强化?

正如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中所指出的,对调解只规定了一章七条,而仲裁却规定了一章四节三十一条,无论从草案内容还是篇章结构来看,调解与仲裁的规定比例都严重失调,丝毫看不出是强化调解,反而明显体现了虚置和弱化调解趋势。

那么,劳动争议调解该不该强化,又该如何强化?

劳动争议的特点决定了强化调解是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简化程序、缩短时间、降低成本的必然选择

劳动争议调解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方面之所以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劳动争议的特点决定的。

着名的劳动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表示,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劳动关系的特点是具有隶属关系,由此决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相对弱者地位,因此,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必须强调调解这种更简单、有效的解决方式,以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其一,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可以不伤和气。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使劳动关系双方消除对抗情绪,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团结合作。事实上,在劳动争议中,如果对簿公堂,撕破了脸皮,即便职工胜诉,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因此,更多地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更有利于继续双方的劳动关系。

其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可以防止矛盾激化,避免产生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由有关机构主持调解,可以使矛盾的双方各抒己见,消除误解,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不至于扩大矛盾和激化矛盾。

其三,劳动争议发生在基层,通过基层调解及时快速解决,无论对当事人来说,还是就社会而言,都是成本最低的化解矛盾之道。

正因如此,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恢复20年来,劳动争议调解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且其重要性伴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态势不断凸显。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从1987至2006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288.6万件,调解成功153.4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3.2%.

来自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该工作站2年里办结的1334件劳动争议援助案件中,通过调解解决的达42.5%,而仲裁裁决的仅为0.5%,在办结的87件工伤援助案件中,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的更是高达71.3%.农民工之所以选择调解,主要原因就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复杂,一旦走向仲裁和诉讼,维权成本太高,而调解则快捷简单得多。

事实上,调解也是国际上公认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通行做法。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具体制度设计上可能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单设机构,还是在司法程序内,都将调解作为处理争议的最优手段。

显然,在当前劳动争议高发,劳动者整体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维护十分困难,并由此严重威胁着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现实背景下,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无疑是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简化程序、缩短时间、降低成本的必然选择。

草案能否作出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调解的发展走向及其作用的发挥

从草案中可以看到,虽然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作出了多元化调解的制度设计,即赋予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职能,但关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规定(即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双方推举产生),实际上可能将企业工会代表从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中排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兴富在分组审议中提出,对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当前的问题不是去简单地否定它,而是要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它,使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得更好。他认为,按照草案中目前的规定,企业工会代表不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然的代表,也不再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当然的主任人选,这实际上是对企业工会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否定。

杨兴富不无忧虑地表示,如果按照目前草案的规定,在劳动者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很可能被企业控制,调解委员会主任表面上是双方推举产生的结果,实际上是老板指定的人选。这样的话,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么发挥调解劳动争议的职能呢?职工又怎么能够去找这样的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呢?

而关怀教授的担忧则来自于调解本身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得不到应有重视。

他表示,随着劳动争议调解难度加大、基层调解制度的确遇到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企业和单位忽视劳动争议调解的作用,有些单位没有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造成调解组织不健全的局面等。但是,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立法上没有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给予足够的支持。

关怀教授认为,首先,法律上没有强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是调解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这给一些当事人绕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直接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增长了一些人轻视劳动争议调解的理念;其次是立法上没有强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作出的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只规定对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这又增长了人们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漠视态度。

显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能否作出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调解的发展走向及其作用的发挥。

把多年来行之有效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法制化,是强化调解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

其实,了解劳动争议调解现状的人都知道,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有着强大的实践支撑。

首先,日渐完善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截至2006年底,全国建立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6.8万个,其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5.8万个(组建率为22.2%),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万个。

其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成效显着。统计显示,劳动法实施12年来,全国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225.3万件,调解成功107万件,调解成功率47.5%.其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89.3万件,调解成功率44%;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成功17.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的期限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期限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期限。调解期限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避免长时间的拖延。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对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终止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的,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023-05-31
    12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是强制性的吗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但调解机构(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协商结果订立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国家授权的人民法院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作出的调解书,方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促进相互理解、通融,达成协议的一种调解方式,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解决双方争议。劳动争议调解是由企业调解委员会主持,在企业内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调解虽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但却是
    2023-05-31
    393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强制调解与协商
    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并非具有强制性。当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劳 动 争 议 协 商 和 调 解 是 否 可 以 口 头 申 请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仲裁。但是,口头仲裁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
    2023-09-05
    174人看过
  • 要确立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模式
    赢了官司,丢了饭碗,是劳动者维权中最伤脑筋的事。这一状况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将会得到有效改善。全总法律工作部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王敏认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强化了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维权成本的精神,该法不仅将调解单列一章,而且诸多法律条款及其具体内容都注重了调解效能的发挥。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模式的确立,整合了现在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种劳动调解组织来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有助于增强劳动争议调解的能力,从而更主动地应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大幅上升和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的现实挑战。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可以看到,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并且可以申请调解的组织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三种供选择。
    2023-04-25
    1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及如何确定调解期限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确定了调解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二十九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2023-06-14
    42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
    (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
    2023-03-10
    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   调解单一
    调解委员会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仲裁时效过了怎么起诉不是,还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劳动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的特点,使得用人单位在举证方面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所以为
    2023-04-28
    407人看过
  • 《仲裁法》如何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
    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与员工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发生纠纷时,由第三方(如专业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协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法律协商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提前裁决”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庭对某些事实清楚的案件提前作出仲裁裁决。之所以规定了事先裁决程序,是因为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集中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经济补偿和补偿,特别是用人单位拖欠或扣减劳动者工资数月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如果仍然按照既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进行,工人在现实生活中获得工资的时间将更长,一些雇主不仅故意拖欠和扣减工人的工资,而且还故意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后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提起上诉,一直拖延到全部程序完成,个别案件甚至拖延了三至五年。事先规定裁定程序,对涉及职工基本生活的事项事先作出裁定,有利于维护职工的
    2023-05-07
    303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申请调解是当事人表明自己希望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意思表示。申请调解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限制和剥夺。<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申请人必须与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所发生的争议在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之内,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023-06-07
    382人看过
  • 工会如何履行劳动合同调解争议
    一、工会如何履行劳动合同调解争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劳动合同争议时,工会可以参加调解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需要有工会人员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二、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有哪些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
    2023-04-27
    4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制度,是指劳动争议有关各方将劳动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庭或人民法院后,由这些机构依照法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这些机构的支持下,通过宣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和说服教育,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具体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其一,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其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的调解。三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主持调解的单位不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由在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小组负责进行,调解组织由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本单位的工会代表三方人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则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实行仲裁管辖,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劳动
    2023-06-29
    2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别,劳动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很大不同:一是在人员构成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双方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职工和企业的利益,这是由劳动争议的主体和性质决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既不代表员工,也不代表企业,而是作为普通人和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在调解纠纷的类型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范围更广,包括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各种民事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可见,即使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无法取代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发挥更广泛的作用。多年的实践证明,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利于解决内部矛盾纠纷。只要有利于消除纠纷,促进和谐,就要动员和整合各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2023-08-07
    2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什么?(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这就是说,劳动仲裁机关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力,不得强迫。(3)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和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劳动实体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规定。就是说,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相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什么是劳动争议,作了规定;第三条确定了仲裁原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2023-04-2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调解为前提,不能强迫或诱导一方或双方接受调解。2、劳动仲裁案件依法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并出具裁决,如案情确实较为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十五日审限;最终超过六十日仍为作出仲裁裁决的,申请人可以越过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3、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开一次庭足矣,但如果被申请人恶意行使
    • 用人单位该如何对劳动争议调解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8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争议,应该注意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
    • 公司劳动争议如何协商调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30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一般如何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7
      如果你是单位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劳动仲裁书,资料才是齐全的。 劳动仲裁已生效,对方不履行,去县级法院填个执行申请书,一般那里都有现成的申请书,你填下相关内容就可以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