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30:48 237 人看过

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释义】本条款是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定。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国家经贸委、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有对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是指按照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产品质量工作负有监督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统一规划和组织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责令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改正;负责对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和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认可;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可在法定范围内采取的必要的强制措施;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其他法律对一些特殊产品的质量的监督部门已有规定的,应依有关特别法的规定执行。例如,对食品卫生和药品的质量监督,应分别按食品卫生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文章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规定(试行)
    发文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4]707号发布日期:2004-12-2执行日期:2004-12-2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公告和处理的活动;是定期监督检验、统一监督检验之外的一种监督检验的主要方式,分为定期监督抽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两种。定期监督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查根据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条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统一管理、组织和协调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区、县局)在市局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
    2023-04-24
    206人看过
  •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及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测绘生产、经营活动的测绘单位,测制、提供各类测绘产品,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测绘产品,是指以不同形式的信息载体,测制、提供的模拟或数字化测绘成果。其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四条测制、提供测绘产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质量第一、服务用户的原则,保证提供合格的测绘产品。禁止伪造和粗制滥造测绘产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鼓励测绘单位采用先进的测绘科学技术
    2023-06-05
    122人看过
  • 磐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日前,县政府下发《磐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决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此举旨在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覆盖,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并稳定在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县将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全面构建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由于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将坚持“政
    2023-06-14
    314人看过
  •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亟待加强
    一、要切实加强市县区监管机构建设。建议省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对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二、要高度重视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帮助他们依托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通过积极争取质检中心项目,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等措施,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尽快完善功能。三、要进一步抓好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通过理顺农业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宣传培训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2023-04-14
    325人看过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内容
    ​一、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内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一共由八章组成,规定了乳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奶畜的养殖环节作了哪些规定来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奶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条例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制定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奶畜养殖规模,科学安排生鲜乳生产收购布局;国家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险制度,省级以上财政应当安排支持奶业发展资金,并鼓励对奶畜养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为奶畜养殖者提供养殖技术、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对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规范。条例规定,设立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要符合规定条件,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奶
    2023-06-06
    320人看过
  • 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山东省【发布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发布日期】2006-10-18【生效日期】2006-10-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山东省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8月14日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长韩寓群二○○六年十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出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出口农产品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大力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出口生产体系建设,鼓励、扶持农产品出
    2023-06-07
    366人看过
  • 特种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劳动人事部发布文号:劳人护(1987)3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标准劳动防护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和使用单位。第三条劳动人事部根据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负责规划和协调国家级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地方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以及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并会同国家标准局设立国家级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由当地有关部门审批,报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备案。第四条劳动人事部设立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国家
    2023-04-22
    229人看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规定办理。第三条食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第四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
    2023-06-07
    85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1983年3月16日黑政办发〔1983〕36号文件)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树立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工作中要实行“管、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为国家为人民把好产品质量关。第三条全省各级标准计量管理局(科)是同级政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专业检验机构及承担监督检验任务的单位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第四条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设质量监督处,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各生产主管局、公司要在技术处(科)内设专职人员负责本系统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贯彻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第五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任务:1、宣传和贯彻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办法,督促有关单
    2023-06-14
    42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的机构是谁
    一、产品质量监督的机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指县级以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本行业内进行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监督和生产经营性管理工作二、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这类产品虽然不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
    2023-06-06
    281人看过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
    发布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冀食药监传[2003]2号各市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近来,食用植物油、粮食、肉类、鸡蛋等一些生活必需品在个别地区价格出现市场调整。国家和省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此精神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粮油、肉类、鸡蛋和蔬菜等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良好的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安定,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和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二
    2023-06-07
    37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特点
    对于因产品适用性和安全性带来的不同后果并未区分,至少是并未作出明确的区分,这导致了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模糊,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1、现行体制影响市场主体的必要自由,微观层面影响产品质量的提高,宏观层面则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的各种主体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都享有充分的自由,包括生产的、买卖的自由,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之一。生产者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他的自由,正如毁坏自己的财物而未影响到他人时,法律不得追究;对于公开宣称自己的产品质量不是很好的人,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法律就不应过问。而从消费者的角度,在质量没有安全危险而对销售产生影响的几种情形中,除了质次价高是非理性的之外,质次价低,质优价低,质优价高,正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如果消费者愿意选择质量较差的产品,那也是其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在自由竞争的框架中,生产者的自由与消费者的自由经过博弈会达到恰当的平衡。政府强
    2023-06-06
    275人看过
  •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办理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办理职责:依法实施对本市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实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3.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范围:本市生产、流通领域。工作程序:(一)计划编制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部门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并按目录制定监督抽查计划;2.按监督抽查计划,办理部门协调、落实本市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组织实施监督抽查;3.有关质检机构根据监督抽查要求,提出受检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抽查企业名录及抽查所需经费,报办理部门审定;4.由办理部门确定抽查企业名录及抽查所需经费,并委托有
    2023-04-24
    289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部门,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统一规划、审批、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协调有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和专业检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质量纠纷的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工作等等。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指县级以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是实际执法部门。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本行业内进行产品质量方面的行业监督和生产经营性管理工作。
    2023-06-07
    381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持续监测、评估和控制的系统性过程。其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规范和客户期望,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监督包括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例... 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
    相关咨询
    • 质监局和产品质量监督局的关系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3
      质监局是产品质量鉴定机构之一。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
    • 产品质量管理规定70条什么是监督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0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批准和指定的;(二)发现认证机构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批准或者指定条件,不撤销批准文件或者指定的;(三)发现指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8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其效力高于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技术监督局职能配制的通知。所以,应适用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 我国权威法律规定了哪些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二章以“产品质量的监督”为章名,规定产品质量都应经检验合格,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1)对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的制度;(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制度;(3)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制度;(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在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中从
    • 产品质量如何进行监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29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从而以法律的形式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制度固定下来,使其规范化。 国家对产品实施抽查具有强制性,任何企业不得拒绝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抽查。国家抽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