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中断民事诉讼时效的事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19 04:44:37 455 人看过

一、应当中断民事诉讼时效的事件有哪些

应当中断民事诉讼时效的事件有: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是三年,最长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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