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寻衅滋事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8:44:08 481 人看过

双方寻衅滋事的特征:1、在客观上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4、主观上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双方寻衅滋事致两人轻微伤谅解重要吗

双方寻衅滋事致两人轻微伤谅解是很重要的。双方应当通过调解处理,调解后,可以双方都不追究刑事责任。调解不成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提出赔偿要求,由审判机关裁决,由法院裁决。

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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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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