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申购南宁经济适用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4:15:15 392 人看过

1、已经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保障房等;

2、拥有非住宅用房的购房者,例如拥有商铺、车位、办公用房等的购房者;

3、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且正在受理审核或者轮候期,尚未办理放弃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手续的购房者;

4、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但没有承诺自愿退出的购房者;

5、在南宁城区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购房者;

6、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购房者。

一、上海买房社保有什么要求

上海买房的社保要求是购房者应为已婚人士;购房者在上海无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社保缴费63个月且累计满60个月,缴纳社保的5年中累计交满60个月即可。

上海本地户籍买房条件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户口本及结婚证可购买两套住房,单身人员凭户口本可购买一套住房。

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上海买房政策如下:

一、商业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

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

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二、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关系,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就可以。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需要营业执照就能申请。

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如下:

1、表现形式不同。廉租房的表现形式有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其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2、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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