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恶意第三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23:46 345 人看过

恶意第三人应承担的责任:

1、第三人单独承担责任。第三人独自承担侵权行为对债权人债权造成的损害造成的侵权责任;

2、第三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共同侵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恶意转让股权能打撤销权官司吗

股权恶意转让后是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打撤销权纠纷官司的。股权恶意转让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权转让行为后,应当办理撤销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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