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贪污罪犯可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4:12:50 253 人看过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对贪污罪用刑的限制。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一修改是为了防止该类罪犯利用各种手段减刑、监外服刑,逃避法律的惩罚。

此外,刑法修正案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行贿罪增加了罚金刑,并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基础上,增设了影响力行贿罪。修改后,我国刑法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

如何避免“法院前门判、后门放”?

增设终身监禁刑罚措施,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导致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前,我国反腐制度体系的一大质疑焦点为“法院前门判了,后门就出来了”,个别官员利用减刑、假释程序逃避刑罚。

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在实践中成了个别人逍遥法外的通道

在司法机关封堵执法环节的基础上,本次刑法大修则从法律层面封堵了官员的“赎身暗门”。“终身监禁”首次入刑,这个新增的刑罚措施,相当于“特别死缓”,跟暴力性犯罪“限制减刑”性质相同,将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部分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虽然有可能“免死”,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但没有减刑、假释的机会,会终身服刑。

刑法修正案(九)最终写入了终身监禁刑罚措施。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强调,增设终身监禁刑罚措施,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导致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是否正确
    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正确。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一、涉嫌贪污罪会判死刑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
    2023-03-26
    463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的罪犯吗
    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的罪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
    2023-06-11
    485人看过
  • 犯贪污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合理吗?
    一、犯贪污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合理吗?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4]"终身监禁"不是中国刑罚的种类。从《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规定的立法技术上,明确了刑九
    2023-04-28
    355人看过
  • 贪污罪情节严重会终身监禁吗
    会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2023-06-12
    185人看过
  • 贪污罪终身监禁的情形
    法律规定1、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终身监禁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2023-04-25
    110人看过
  • 贪污罪——存在终身监禁制度的犯罪?
    贪污罪是刑法中贪污贿赂罪中的其中一种具体罪名,终身监禁制度是刑法修正案九专为极为严重的贪污贿赂罪新设的制度,是指若有人因贪污贿赂被判处死缓,两年期满依法转为无期徒刑后此人不得减刑、不得假释,在监狱终身服刑,把牢底坐穿。贪污贿赂犯罪一直都备受老百姓关注,如成为了终身监禁第一人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人们都对他贪污的行为咬牙切齿、对其惩罚结果也是大快人心。这类案件究竟多受人们关注,看看《人民的名义》的火爆程度就知道,除了老戏骨的精彩演绎,贪污贿赂话题也为这部戏增添了很多看头。什么是贪污,贪污有什么样的的后果?什么是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2023-04-25
    260人看过
  • 终身监禁假释和减刑适用吗
    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在中国法律中,没有终身监禁的刑罚种类。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对于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一、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无期徒刑是不确定关押年限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这是我国的基本刑罚。属于相对终身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除了死在监狱的罪犯,我国还没有真正把某个人永久关押的现实案例。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但是,终身监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可以假释的终身监禁,一种是
    2023-04-05
    169人看过
  • 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二是明确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就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强调终身监禁决定后,就必须“牢底坐穿”,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1、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2、《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3、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二、减刑的条件减刑需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6
    170人看过
  • 什么是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
    《司法解释》同时指出,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xx指出,刑法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无期徒刑与死刑是两个不同刑种,为了更准确的适用死刑,《解释》明确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这就是说,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解释》同时依法规定,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裴显鼎还指出,《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终身监禁是介于
    2023-03-22
    410人看过
  • 被判处终身监禁禁止假释吗?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禁止假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终身监禁仅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并且还是针对其中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在被依法判处死缓之后,若之后有减刑为无期徒刑,就不得减刑、假释了。要注意的是,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并不是新的一种刑种。因而,在关于终身监禁是用决定,而不是判处。一、死缓的适用条件与法律效果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对于故意犯
    2023-03-11
    147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适用终身监禁规定
    贪污罪是有可能适用终身监禁规定,具体由法官确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
    2024-01-12
    297人看过
  • 贪污受贿罪适用死刑缓刑、终身监禁的规定
    (一)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换言之,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当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一般死缓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虽然符合第一款判处死刑适用条件,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换言之,《解释》规定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
    2023-04-25
    125人看过
  • 监禁期满减刑不可以终身吗
    我国并没有终身监禁,在我国的刑罚执行中,与终身监禁相类似的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可以适用减刑。一、执行无期徒刑多少年可以出狱无期徒刑至少要服刑十三年才可以出狱。正常情况下,无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终身监禁。但是犯罪分子在执行无期徒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或者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所以,无期徒刑至少要服刑十三年才可以出狱。二、终身监禁能减刑成无期徒刑吗在中国并不存在终身监禁。1、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2、在中国法律中,没有终身监禁的刑罚种类。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对于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三、终身监禁真的坐
    2023-03-26
    482人看过
  • 重大贪污受贿终身监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贪污受贿终身监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
    2023-04-19
    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重大贪污受贿终身监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司法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对腐败犯罪的经济处
    • 中判终身监禁假释方式不能减刑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中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自由刑源于《大清新刑律》,1911年清朝颁布《大清新刑律》,终身自由刑作为一个正式的刑种,登上历史舞台,称之为“无期徒刑”。 《大清新刑律》规定的刑罚种类从重到轻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褫夺公权、没收。在《大清新刑律》中,死刑只适用于20多个罪名,无期徒刑是其中一种主刑。 《大清新刑律》同时规定:受徒刑之执行而有悛悔实据者,无期徒刑逾十年后,由监督官申达
    • 贪污贿赂犯罪需要终身监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7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贿赂刑事犯罪。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
    • 因为贪污的时候被判处终身监禁,什么犯罪分子不能申请假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最高人民
    • 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说法是不是正确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0-02
      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正确。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