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毒品犯罪未遂解决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2:40:16 345 人看过

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怎么认定:1、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与卖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2、接收藏匿有毒品的邮包,到手后被抓获是既遂,邮局工作人员核实收件人身份后,放到柜台上,接收人未及接触邮包时便被公安人员抓获的,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未遂。

关于犯罪未遂的性质

犯罪未遂究竟是犯罪的一个阶段还是犯罪的一种状态这是犯罪未遂的性质问题,对此,各国的规定和认识均有不同。由于受《苏俄刑法典》和前苏联刑法理论的影响,我国八十年代的教科书几乎都将其作为犯罪阶段来研究,从九十年代开始则全部改称犯罪形态,至今为止,这一定论已无人再持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运输毒品未遂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2024-05-10
    97人看过
  • 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毒品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是管辖地一犯罪行为地为主,被告居住地为辅,如果是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犯罪嫌疑人以其居住地管辖为主。毒品犯罪的类型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一、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关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
    2023-06-05
    315人看过
  • 毒品犯罪既遂和未遂各有多重罪名
    毒品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是按照毒品的数量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2023-08-02
    464人看过
  • 买毒药没毒死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
    一、买毒药没毒死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判断是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的前提,必须得明确罪名。因此首先必须对下毒这个行为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其他罪名作出判断。如果下毒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目标,比如在饭店里下毒,在河流水井等引用水源里下毒,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情况下,只要实施了投放的行为即构成既遂,未投放则是未遂或者预备。如果下毒是针对某个人,行为也没有危害到不特定的多数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时如果投毒行为实施完毕,人被毒死,则构成既遂;人因故未死亡,则构成未遂。未能实施投毒行为则是犯罪预备。投毒行为构成的其他罪名也因各罪名性质及构成不同而各有不同。至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预备是还未实施犯罪行为,犯罪未遂是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达成犯罪结果。以下毒方式故意杀人为例,为杀人买来毒药是犯罪预备;实施了针对个人的投毒行为但对象未吃未喝或食毒后因故未死,都是犯罪未遂。
    2024-01-21
    192人看过
  • 关于犯罪未遂的分类
    犯罪未遂的分类,又称犯罪未遂的表现形式,或者说类理、种类,即以一定标准,把犯罪未遂分为若干类型。我国理论界通行的划分标准有两种,一是以危害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将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这种标准看似简单明了,但其自身建立的标准是什么,却引出了不同认识。在八十年代初,中期,即有绝对的主观说,客观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前者主张,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应以行为人自己的认识为判断标准;客观说认为,行为是否实行终了,是一个客观实际,故应以行为是否足以或已经危害为判断标准,后来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以一般人对犯罪行为发展程度的客观认识为判断标准。这一概括,我认为有失准确,因为:第一,它不符合客观说主张者原义:第二,人的认识都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并不因认识主体的多寡而改变其主观色彩。也就是说,认识是否客观,不取决于它是个人的认识还是一般人的认识。客观说还有法律规定说,主张犯罪分子已经实行了法律
    2023-06-11
    158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未遂是否会被判刑?
    如果发现了行为人有犯罪未遂的情况,必须负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额有多大,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因此,贩毒罪是指贩毒行为。只要是贩毒,就构成贩毒罪,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如果是特别再犯与累犯结合时,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必须同时使用。毒品犯罪未遂怎么处罚毒品犯罪未遂这样一个主题属于毒品犯罪的时间属性,是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范畴,因此讨论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我们需要从毒品犯罪行为的时间进展出发进行讨论,毒品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是毒品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不同阶段的进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司法实践中,贩卖毒品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主要依据毒品是否
    2023-07-01
    368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会不会构成犯罪未遂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是不会存在犯罪未遂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中的持有是一种持续的状态,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行为人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标准数量的毒品,就构成犯罪的既遂。该罪只有预备和中止、既遂的状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19
    195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未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犯罪实行行为的认定是认定未遂的关键毒品犯罪未遂这样一个主题属于毒品犯罪的时间属性,是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范畴,因此讨论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我们需要从毒品犯罪行为的时间进展出发进行讨论,毒品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是毒品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不同阶段的进展。依据犯罪未遂状态所处的时间阶段,我们可以分为两方面进行讨论,一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分,一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只要把这两方面的问题区分清楚了,也就把毒品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两个端点找准确了,常见毒品犯罪的未遂如何认定也就清楚了。就常见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我们曾经撰文就既遂的标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达到持有状态的就是犯罪既遂,没有达到持有状态的就是犯罪未遂,因此我们需要在这里进行详细讨论的就是常见毒品犯罪的预备与未遂的区分。讲到毒品犯罪的预备与未遂,首先我们要关心的就是人们关于毒品犯罪是否存在犯罪预备的问题。关于毒品犯罪是否存在
    2023-06-03
    279人看过
  • 两高关于毒品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毒品犯罪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六)其他情节
    2024-05-05
    410人看过
  • 未遂毒品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判刑标准:1、行为人为贩卖毒品而买进毒品,尚未买进即被查获的,但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买进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贩卖;2、行为人通过盗窃、抢劫、骗取、拾检、祖传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毒品,处于牟利的目的,着手实施贩卖行为,但尚未卖出去就被查获的,属于贩卖毒品罪的未遂等等。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贩卖毒品罪”(未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
    2023-07-07
    119人看过
  •  刑法学中关于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归类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相同的刑罚,但它们在法律上有所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相同的刑罚,尽管它们在法律上有所不同。例如,盗窃未遂和盗窃既遂可能会被判处相同的罚款。然而,它们仍然会被归类为同一罪名,例如盗窃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 罪 未 遂 与 犯 罪 既 遂 的 刑 罚 相 同 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刑罚可能相同。例如,在某些犯罪中,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
    2023-09-10
    215人看过
  • 走私毒品被海关查获属于既遂还是未遂
    一、走私毒品被海关查获属于既遂还是未遂1、最典型的贩卖毒品是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以赚取利润的行为。此时,行为人低价购进即是以销售为目的收购毒品,则行为人开始为购进毒品与出售者联系、商谈即为着手,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获取毒品的是未遂,相反已经获取毒品就是既遂。行为人在已经获取毒品后,无论是否联系买主,是否将毒品再贩卖出去均不影响既遂的成立,仅属于量刑时考虑的情节。2、单纯出售毒品的情况。这包括销售自有、家传的毒品,或销售以盗窃、抢夺、诈骗等非购买方式获取的以及前述无法证实是以贩卖为目的购得的毒品的情况。单纯出卖毒品的,开始就出卖毒品与买主联系、商谈为着手,毒品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完成毒品转移的是未遂。3、不知是假毒品而进行贩卖,包括出售或为销售目的购买的。这种情况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不能犯,即尽管行为人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甚至从外观上看,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由于贩卖的对象不是真毒品,
    2023-03-27
    207人看过
  • 关于犯意引诱型毒品犯罪类型如何理解
    诱惑侦查一般分为机会型诱惑侦查和犯意型诱惑侦查。对于机会型诱惑侦查(包括数量引诱)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基本上没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犯意引诱,对此美国学术界和司法界有过长期的争议,并已经形成“陷阱之法理”的理论和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肯定了基于“陷阱”的被告人的无罪抗辩。结合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和司法实践,对于犯意引诱型毒品犯罪的定性,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一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被查获前一段时间有贩毒行为,但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已持有毒品待售或者有证据证明已准备实施贩卖毒品,而由特情人员向其诱惑购买毒品。此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会继续实施贩卖毒品行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在特情引诱之下实施贩卖毒品,主观上不确定的意图转化为贩卖毒品的故意,此类案件可以定贩卖毒品罪,量刑时可从轻处罚。二是行为人持有毒品,但缺乏证据证明其此前贩卖过毒品,也无证据证明其具有出卖意图,特情人员主动约购毒品,由于缺乏
    2023-06-12
    477人看过
  • 关于社区戒毒未按时报到解决方法
    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社区戒毒有案底吗有。吸毒会吊销驾照曾经吸毒被抓过,驾照会被注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要对本省(区、市)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对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当事人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7-1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哪些是毒品犯罪?关于毒品犯罪司法解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5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毒品犯罪中的犯罪未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非以贩卖为目的所持有的毒品,比如祖传所得、接受赠与所得、或者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盗、抢、骗等)所得等,如果行为人有贩卖行为,则依据毒品是否实际交付给对方,已经交付为既遂,未及交付为未遂。
    • 制造毒品失败被抓,关在北京市XX属于毒品犯罪未遂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该情形系属未遂,我国对于毒品类犯罪打击力度大,处罚严格,涉嫌毒品犯罪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制造出毒品半成品是否属于犯罪未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7
      此人已经构成毒品犯罪,可能会判处10年以上刑罚,当然这只是刑法的规定。不是必然会这样判,具体要结合案情判断,要看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情节、有无立功、证据、以及律师的辩护力度。因为犯罪嫌疑人有时候会隐瞒一些关键的情节,你可以先请本律师先会见、阅卷,然后为你正确判断。案件到这个阶段,及时的与犯罪嫌疑人沟通,是案件的关键。你可以请律师进行会见,了解犯罪具体情形及罪名,提供法律帮助,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刑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的量刑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8
      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