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
其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各方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的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项专利。但合作开发的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其三、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烧烤技术合同实质上是属于技术合同的具体类型之一,是针对烧烤技术的运用、开发、转让等事项而达成的协议。烧烤技术合同具有技术合同所有的特征,即烧烤技术合同的标的与烧烤技术有密切联系,烧烤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此外,关于技术的成果归属问题也有专门的规定。
一、专利所属部门怎么填
专利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有哪些?
425人看过
-
【合同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改进技术成果归属
459人看过
-
委托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归属如何确定
125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技术秘密归属的问题吗
451人看过
-
合作开发合同技术成果应如何归属和分享
454人看过
-
哪些技术成果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
102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成果属于谁?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职务技术成果应如何归属?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5《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未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
-
合作开发合同技术成果应怎样归属与分享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11、发明创造权归属和分享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
由合作或委托开发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应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通过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进行解释。如果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
-
职务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究竟有何不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非职务技术成果不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所有。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