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11:07 450 人看过

一、借贷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一)民间借贷纠纷中对没有约定如何付款时是“先返本,还是先付息”。

在有息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先偿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这在实践中说法不一,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这就与“复利”应依法予以保护相互衔接。也就是说,在到期利息不能得以偿还的情况下,利息仍从到期后重新计息。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概而统之,在处理生产经营型借贷与生活消费型借贷时,应有所不同。处理生产经营型借贷时按上述原则处理。但对于生活消费型借贷应首先考虑当地的交易习惯,只有在依交易习惯无法确定时,才适用上述原则。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没有按期还款,对逾期还款的利息与违约金是否可以并存。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应该如何维权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借钱出去的时候尽量写合同,且在合同中约定好借贷利息以及支付方式。

其次就是要保管好当时借款出去的转账凭证。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收捡好转账票据;如果是用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转款的,在转款的时候要进行备注,并且注意保存。

再次就是如果要进行起诉的话,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还款。借条里面一定要写清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三年;借条中如果没有约定还钱的期限的,就从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起时效期限为二十年。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因为《民法典》的颁布,在《民法典》之前的和之后,要分开计算,分案件计算。

最后就是出借人如果提起民诉诉讼,一定要准备好上面所说的材料,如果有证人,还是一起出席。

三、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哪一类

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属借款合同纠纷的范畴。

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三)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四)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实践中,出借人要注意: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而具体申请财产保全也分为了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出借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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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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