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会给债权人造成什么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56:28 401 人看过

撤销权不会给债权人造成什么损害,撤销权属于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保证债权实现的权利。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定要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

1、当事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现在公司如何处理逃避债务

债务人提供财产转让的方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会如何判罚

为逃避债务转让住宅给女儿的,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转让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让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债权人诉讼步骤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的被告对象以及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根据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不同的被告为对象,包括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有除斥期间,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根据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以不同的被告为对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对象探讨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的诉讼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的行
    2023-08-27
    246人看过
  • 怠于履行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一、合同放在哪里保全合同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全。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债权人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以及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都能达到怎样的目的代位权
    2023-04-06
    42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以及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合理行使:债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二、债权人撤销权的事由了解撤销的事由是前提,这是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先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
    2023-06-25
    66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还是请求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还是请求权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的形成条件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
    2023-04-02
    355人看过
  • 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责任纠纷是什么?
    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正确,或者未在十五日内起诉而异议登记失效,或者虽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但被驳回,因此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原登记权利人向异议登记申请人请求赔偿因异议登记而造成的损害。由此产生的纠纷即为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及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制度:“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异议登记
    2023-04-19
    380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自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日起,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受让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受益人、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一、撤销权的对象是什么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行使的对象是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应视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放弃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2、债务人与第三人通
    2023-03-09
    444人看过
  • 撤销权属于债权人吗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
    2023-06-23
    37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在什么时候生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一、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怎么办?可撤销合同的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当事人不可以再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变更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
    2023-04-01
    290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侵害身体权,可能会造成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和人体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前者如擅自剃除人的毛发等没有造成健康权损害后果;后者如没有造成伤害的殴打,擅自搜查身体等。上述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一是财产利益的损失,例如,以手作为模特的人,必须保证手的健美,包括指甲的完整和美观。侵权行为造成其指甲的损害,使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事专业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财产损失;二是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因而,会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是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赔偿权利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2023-06-08
    202人看过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所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此所谓“债权”,须以积极的财产给付为内容,不包括以次债务人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内容的债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包括清偿期已经届满的债权和清偿期已经届至但尚未届满的债权。所谓“放弃”到期债权,是指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表示使到期债权在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归于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
    2023-07-24
    140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能造成损害吗
    不是造成名誉损害就都算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内容真实,无诽谤侮辱内容,并且能举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那就不算侵害他人名誉权。一、法律规定与人身攻击的区别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二、辱骂他人是犯罪吗辱骂他人是犯罪。具体规定为:1、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侮辱、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
    2023-06-20
    137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承担什么责任
    一、清算组成员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承担什么责任1、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二、怎么成立清算小组1、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上述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
    2023-06-16
    131人看过
  • 个人侵权造成损害如何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3-06-13
    45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三、债权人撤销权受到怎样的限制债权人撤销权受到的限制主要是: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
    2023-06-26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30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并非一定享有撤销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还必须要确定此种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方得行使撤销权。在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是正当行使权利的表现,法律上不能对此进行干预,债权人更不得主张撤销。总而言之,
    • 一般债权人撤销债务产生什么损害?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撤销权不会对债权人造成任何损害,撤销权属于债权人的一项权利。是指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保证债权实现的权利。
    • 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例如,借款人无力还债,连带保证人无其他财产履行代偿义务,却又对第三人放弃到期债权,这种行为就会使担保权人的担保债权难以实现,故属可撤销行为。但是,物的担保人(第三人提供担保)放弃对第三人享有的金钱债权,一般不可撤销,因为当事人采取抵押、质押、留质等方式提供担保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担保人只以特定的担保物对担保权人承担责任,所以,担保人放
    • 能否使用撤销权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公司作出的决议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
    • 因债务人未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损害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06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