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纠纷能否到法院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42:03 258 人看过

社会保险争议是否具有可诉性,需要区分情况:

第一,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的赔偿损失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其损失即可,至于证明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能够补办的举证责任,则不应作为是否受案的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欠缴/拒缴社保费),则社保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只是因为双方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争议,则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法院也不会受理。

社会保险纠纷怎么处理

社会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行政处理方式

从对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分析中可知,对于社会保险参保纠纷、因瑕疵缴纳行为引起的纠纷及保险金发放纠纷这三种纠纷均应采用行政处理方式,而不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理由如下:首先,社会保险费用由社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履行追缴职责,可以发挥业务娴熟的资源优势。社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情况、用人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每年的缴费基数等,都有比较及时、充分的了解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认知能力保障,它们能随时发现缴费单位违法缴纳保险费的情况。其次,社会劳动保险费用由社会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履行追缴职责强制进行追缴,符合社会保险关系正常化、规范化长期发展的趋势和规律。

(二)司法救济方式

司法实践证明,不区分各种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而将其一概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效果不理想,弊端很多。首先,判决难以明确、具体。社会保险费的应缴数额是根据劳动者的月工资总额计算的,由于劳动者每月工资总额总是处于变动之中,当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办社会保险时,判决主文难以对每月应补交的社会保险险种及其数额、补交时间逐一明确。而且,社会保险费缴纳数额的核定权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

所以,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不得不笼统地判决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交社会保险费,而将补交的具体数额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核定。其次,判决难以执行,有损司法权威。由于社会保险纠纷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需要相关相关行政部门的协助。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在可补交的险种、补交的时间等诸多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再次,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社保纠纷作为劳动争议寻求司法救济,必须经过“一裁二审”的漫长过程,即使其诉讼请求最终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结果还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为其补交社会保险费。若由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不仅可以避免“一裁二审”的复杂过程,当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同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对其合法权利并无损害。最后,与国家推行社会保险的政策不协调。

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决定了在适用司法救济方式时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1.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2.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支付社会保险能否直接起诉
    对于社会保险方面所引发的争议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具体来说,如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同时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此情况下无法进行补办操作,使得劳动者无法充分享受到应得的社会保险权益并因此遭受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纠纷案件,应当被纳入法院审理的范围之内;然而,若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办理了完备的社会保险手续,但是却未能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社保管理部门还是其他相关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法定职权采取强制征收措施,此时法院将不再对此类案件予以受理。《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
    2024-05-07
    61人看过
  •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能否进行调解
    一、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能否进行调解1、可以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如果案件适宜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法院调解民事纠纷的原则有哪些1、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是指法院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是指法院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活动,必须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3、合法
    2023-06-19
    345人看过
  • 补缴社会保险法院起诉书能请律师吗
    若您欲聘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通常情况下可前往律师事务所完成相关委托手续。当律师事务所确认其具备接纳您所聘请的条件后,便会与您签署聘请律师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此时需要详细列出将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律师姓名,同时您和律师事务所需各自签字、盖公章,并注明合同订立的具体日期。其次,倘若您是受他人之托聘请律师,则必须向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性文件,只有获得律师事务所认可后方能接受您的聘请。最后,律师的法律服务属于有偿性质,因此在聘请律师之前,您必须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要求缴纳相应的律师费用。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会依据《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承办业务的复杂程度、所需时间以及诉讼标的额大小等实际情况,向您收取规定范围内的办案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
    2024-04-30
    492人看过
  • 股权转债权纠纷能否引起法院起诉
    债权转股权纠纷可以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第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以隐瞒企业资产或者虚列企业资产为手段,骗取债权人与其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债权转股权协议被撤销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股权转债权的共性关于股权,在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直争论不休。从股权存在的实际情况上看,股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和经营权性质的一种独立权利。股权既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与内容,又具有经营权的性质与内容,股权的内容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所有权或经营权,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独立的权利。关于债权,在认识上比较清晰、统一,民法有关债
    2023-08-10
    460人看过
  • 拖欠社会养老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拖欠社会养老保险纠纷去哪里起诉若欲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一)原告须为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二)被告应明确无误;(三)诉讼请求应当具体且具有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四)该案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受诉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拖欠社保可以仲裁吗关于社会保险的争议,其实并非劳动仲裁所能处理,这类型的争议属于社保机构的职责范畴之内。具体来说,如若存在未购买社会保险、以及未按实际工资标准购买社会保险等情况,这些都不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内。然而,如果因社会保险引发了其他相关问题,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会予以受理
    2024-07-08
    25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纠纷是否应由法院主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因拖欠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争议。用人单位认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在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既不履行义务又不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可以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6-09
    348人看过
  • 关于合同纠纷法院可否调解?
    合同纠纷法院是会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一、民法典房产继承纠纷可以诉讼吗房产继承纠纷可以进行诉讼。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二、二审谈话应该对谁来说比较重要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争议的,是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会对哪一方会有利。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三、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怎么走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程序是: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
    2023-03-23
    286人看过
  • 保险理赔纠纷到哪里起诉
    一、保险理赔纠纷到哪里起诉当需要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原告须为与该案件存在直接利益纠纷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其次,原告需有明确且真实的被告对象;再者,需具备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最后,所主张维护的权益也应符合人民法院所掌握的关于民事诉讼部分的受理标准,并且该案件应当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
    2024-07-29
    24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保险缴纳纠纷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11]31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0)甘民申字第416号《关于对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委会的第一种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另,建议你院可结合本案向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针对当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会保险引发争议所涉及的保险费征缴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妥善处理类似问题,依法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复。2011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解读2010年10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案件的问题请示最高
    2022-12-05
    368人看过
  • 被告起诉到法院房产纠纷
    关于房地产纠纷法院如何收费,参考如下:案件受理费按以下标准支付: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财产案件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支付;三、超过10-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支付;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支付;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支付;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支付;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提交。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金额,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注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金额。
    2023-08-18
    207人看过
  • 到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流程
    到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流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递交诉状;2、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3、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4、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5、开庭审理;6、等待判决;7、对方有怠于执行或迟延履行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合同纠纷开庭审理流程1、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2、到享有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院起诉。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6、开庭审理。7、二审审理。8、申请再审。9、申请执行。二、合同纠纷怎么申请诉讼合同纠纷申请诉讼的流程:1、书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案件被受理后,到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打官司?商品房买卖合
    2023-06-28
    107人看过
  • 宁夏保险理赔纠纷起诉管辖法院
    宁夏保险理赔纠纷起诉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2-13
    155人看过
  • 发生拆迁款纠纷能否向法院起诉?
    一、发生拆迁款纠纷能否向法院起诉?1、发生拆迁款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发生拆迁款纠纷后是否能获得赔偿?1、发生拆迁款纠纷后不一定能获得赔偿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
    2023-04-19
    245人看过
  • 到法院起诉医疗过错纠纷能打赢吗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因为不同的情况其结果是不一样的。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
    2024-01-11
    3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类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4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社会保险纠纷有四种:一是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少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纠纷。司法实践一般包括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保险赔偿纠纷。二是参保纠纷。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而不参加,劳动者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纠纷。三是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社会保险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不积极
    • 社会保险纠纷起诉流程如何(债权纠纷起诉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04
      流程如下: 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 第二,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第三,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
    • 要公司补缴社保能否到法院起诉要求缴纳社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案情背景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劳动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原因是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一般不予受理。 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虽然理论上
    • 不交社保产生的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法院起诉不交社保)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2
      不是去法院起诉,只是去社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没有缴纳社保医保的,可以先协商解决补缴,如果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反诉被告(本诉原告):×××,。(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致××××人民法院附:本反诉状副本×份反诉人(签名)××××年××月××日以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