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22:54 210 人看过

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原理,原告若要起诉一个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行驶一审管辖权。但为了避免特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给原告行使诉权和法院审理案件带来的诸多不便,《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例外规定。那么,那些情况下原告得到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呢?

一、《民事诉讼法》第22规定了四种情况: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五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被告法院有两个住所的管辖权
    被告有两个地址,即被告的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时,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
    2023-08-18
    278人看过
  • 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读:该条规定是对民事案件中“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则的例外。例如:张男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李女户口在四川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张男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李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1、若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李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张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2、若张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李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张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3、若张男与李女结婚后
    2023-04-29
    53人看过
  • 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此条规定,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原告所在地法院对离婚案有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1,非
    2023-08-18
    347人看过
  • 原告所在地法院对离婚协议书案有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
    2023-07-06
    305人看过
  • 合同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后被告住所地发生变更,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补充:管辖法院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就是确定的,稳定了当事人的预期,更主要的是能杜绝当事人通过改变住所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管辖法院现象发生。设计协议管辖制度的初衷,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双方当事人对选择的法院管辖是明知的,这一管辖法院不能因住所地变动而变更,否则违背了当事人最初的约定,也将给当事人规避法律留下空间,一定程度上造成管辖秩序混乱。当然,如果
    2023-05-06
    69人看过
  • 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我国普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但在有些情况下,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或者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确立原告就被告这一普通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就显得十分必要。普通地域管辖的
    2023-06-08
    114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住所地与法院管辖权的关系
    如果离婚双方在住所地不同,通常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离婚双方在住所地不同,那么通常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 婚 案 件 管 辖 问 题离婚案件管辖问题一直是离婚纠纷处理中的一个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2023-09-12
    232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住所地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民事案件最普遍的管辖原则是遵循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出借人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出借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选择在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出借人有择地诉讼选择权。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在下列情况有权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
    2023-07-04
    497人看过
  • 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一、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怎样的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二、管辖权异议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法院对案件作出
    2023-06-19
    121人看过
  • 合同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合同约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有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签订合同对管辖法院的约定为:1、可以约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2、以及其他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签订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纠纷可以约定原告所在地管辖吗合同纠纷可以约定原告所在地管辖。当事人可以书
    2023-02-21
    495人看过
  • 法律纠纷:原告与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权争夺
    合同纠纷的管辖有约定的以约定。一般允许双方当事人选择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如果双方无约定,那么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一、离婚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吗1、离婚不一定要去被告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起诉;(2)但是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失踪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法院会依法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如何走诉
    2023-08-07
    487人看过
  • 住所地法院:原告起诉被告
    可以。以下几类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驳回原告起诉对被告意味什么被驳回起诉说明了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的受理条件,相关规定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驳回当然是可以,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其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2、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
    2023-07-05
    419人看过
  • 原告所在的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对离婚案件有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原告所在地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对离婚案件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劳动教养人员提起的诉讼(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被监禁人员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是非文职军人,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他的住所。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满一年,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知识是对“原告所在地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对离婚案件有管辖权”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就lyba进行法律咨询
    2023-05-07
    423人看过
  • 约定原告住所地管辖反诉怎么办
    《民诉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第22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2023-06-14
    10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
    • 2022年哪些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8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现在管辖法院应该是原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可以管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但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在约定的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和约定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约定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按你的描述被告住所地和原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 离婚案件中涉及公民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法院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除了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外,还有哪些可能有管辖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34条又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见,对于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除了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外,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