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属于文史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8:01:38 191 人看过

司法鉴定不属于文史类,而是属于理工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

一、出院后多久才能重新住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伤残鉴定的标准个类型都几种,可以是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是司法鉴定。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来进行判定需要进行何种鉴定。如果伤者并没有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就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可以进行人体损害方面的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的部分鉴定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的鉴定一般会有伤残鉴定、精神鉴定等。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三、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是否一样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不一样。区别如下: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残疾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和判断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吸毒史属于隐私吗
    吸毒史不属于隐私,公安部公布吸毒人员名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
    2023-05-13
    423人看过
  • 司法鉴定新规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全文
    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国家司法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与管理也是非常重视的。不时有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出台,规范和完善着司法鉴定程序,避免司法鉴定出现有失公允的情况。那么,司法鉴定新规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全文是怎样的呢?详情参考下文。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是当前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期,“天价鉴定费”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抓紧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文件要求,各地应于2016年5月1日前制定出台本地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截至目前
    2023-06-04
    469人看过
  • 伤情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哪个环节?
    一、伤情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哪个环节?伤情鉴定一般属于司法鉴定的第一环节。因为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如果错过时间等伤势好转就无法进行鉴定,而司法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伤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司法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而发生,如果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比较妥当。目的不同司法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司法
    2023-05-01
    291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配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实施,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我部根据《决定》和《通则》的有关规定,配套制定了《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司法鉴定文书规范》2.《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后文待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2023-06-11
    178人看过
  • 什么是司法鉴定,气管切开司法鉴定属于几级?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的申办流程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
    2023-04-02
    4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属于司法鉴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一、伤残鉴定标准详解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警部门委托公安机关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决定》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规定,厘清了因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治化、规范化提
    2023-06-04
    411人看过
  • 文字必须经司法鉴定吗?
    文字必须经司法鉴定吗?文字不是必须经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关于签字的法律效力问题,首先并不是签字了就有法律效力,签字只是当事人对文件的确认,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是从文件内容来判断的,签字后文件才生效。比如有些文件约定“必须签字加手印”,那么即使签字了,该文件也是没有法律效
    2023-05-01
    313人看过
  • 社区矫正属于司法行政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并不是属于行政类,而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执行的方式之一,是属于刑事类,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等的罪犯。《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社区矫正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一、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
    2023-06-02
    369人看过
  • 精神病史司法鉴定流程有哪些?
    一、精神病史司法鉴定流程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1.刑事案件的
    2023-06-26
    222人看过
  • 法医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法医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具体原因是由于司法鉴定范围大于法医鉴定,且其技术手段高于法医鉴定。一、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需收集哪些材料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需收集以下材料: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二、刀伤鉴定, 如何划分重伤还是轻伤刀伤鉴定轻伤重伤由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司
    2023-03-26
    84人看过
  • 工伤死亡属于司法鉴定中的范畴吗
    工伤死亡获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不需要再做司法鉴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一、工伤申请流程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如下。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发生工伤事故后处理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3-25
    423人看过
  • 关于取消司法鉴定四大类措施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行政机关仅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四类”鉴定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四类外”鉴定机构无须统一登记,根据“行业资质”即可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有哪四大类鉴定1、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4、其他,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
    2023-07-18
    166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分类(司法部)
    计算机司法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法医临床鉴定: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法医物证鉴
    2023-04-30
    458人看过
  • 司法鉴定通则全文
    司法鉴定机构
    制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主要是为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通则》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相配套的一部基础性的重要规章,对司法鉴定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重点在于:关于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是进行鉴定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前提条件。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规范进行,《通则》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委托鉴定的形式和要求,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的条件和不予受理的情形,明确了委托人和受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于司法鉴定的时限要求。为了满足诉讼活动尤其是审判工作的需要,《通则》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受理鉴定委托和实施鉴定时应当遵守的时限。同时,考虑到司法鉴定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通则》还对司法鉴定活动中遇到疑难、复杂和特殊的鉴定事项,确需延长
    2023-06-11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2022年司法鉴定是否属于法律事务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7
      司法鉴定不属于法律事务类。 法律事务类是指公司授权管理、合同管理、法律纠纷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对外法律事务联络等一切与公司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相关的事务。
    • 进行司法鉴定属于伪造司法鉴定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伪造司法鉴定的行为是犯法的。按照现行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鉴定人在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公务员公务鉴定属于司法鉴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2
      国家司法鉴定人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司法人员。司法鉴定人是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具有特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程序具有法律规范性和独立性,工作结果具有科学严谨性和重演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机关可以设立内部评估机构完成调查工作,不得为社会开展司法评估业务。
    • 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应该属于哪一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 笔迹鉴定属于什么司法鉴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