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公司的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1:42:43 330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4、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附着物的抵押
    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由于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所以在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在拍卖房地产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拍卖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以将新增的房屋一同拍卖,但对新增房屋拍卖的价款,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4-22
    188人看过
  • 涿州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一、土地使用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二、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涉及哪些费用?1、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
    2023-03-20
    186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不转让土地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现在审批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幼儿园、医院;(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和准备。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
    2023-05-02
    398人看过
  •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它的发生要以土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作为主权利的土地使用权,因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而消灭时,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它的实现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动。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2023-06-05
    221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如下: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房屋所有权可以抵押吗房屋所有权可以抵押。当事人如果以自己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
    2023-07-31
    379人看过
  • 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和要求
    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商品房可以购买吗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商品房可以购买,但是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
    2023-07-05
    215人看过
  • 论土地使用权抵押案件的审理
    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按期清偿债务的担保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以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抵押人。接受担保的债权人称抵押权人。本文拟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案件审理中的有关问题作些探讨。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征及适用范围土地使用权抵押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具有从属性。与其他抵押一样,土地使用权抵押是附设于主债的从法律关系。主债关系的有效存在,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存在的前提,主债消灭,抵押关系也归于消灭。二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具有优先受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折价或变卖,从折算价金或变卖价金中优先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获得清偿。三是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以土地为标的抵押关系。根据我国法律,抵押的标的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还可以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票据(
    2023-04-22
    1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的依法设置
    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者不设定期限。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有些抵押人、抵押权人提出了质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也有异议,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期限应如何依法设定呢?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期限应不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最高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不小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否则就失去了抵押的目的。此外,房产和土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应该小于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并与建筑物抵押的期限相一致,以确保抵押登记的规范性,有效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可以根据主债权的效力,即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确定土地抵押登记期限,依据相关法规,设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2023-05-05
    182人看过
  • 房屋抵押给公司手续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林果权证的其他权证属于抵押贷款条件吗林果权证的其他权证属于抵押贷款条件。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使用其他权利证书。并取得其他权证到林业部门登记。其他权利证书是指房地产登记中心部门在其他权利登记后颁发的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根据相关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房产他项之后还能债权转让么房产他项权之后是不能债权转让的,因为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是受到限制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
    2023-06-20
    3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无法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抵押人可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附有下列条件的土地使用出让合同:(1)当处分划拨土地使用权时,本出让合同生效;(2)处分抵押物的价款先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再偿还债务。抵押人未交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抵押额度应扣除未付土地使用
    2023-02-23
    84人看过
  •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
    买方凭借新产权证、原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申请土地变更》表格进行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办理
    2023-02-23
    262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流程
    一、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2.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流程转让土地使用权流程:1.当事人携带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让手续;2.承办人审查勘察;3.经办人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4.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5.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三、土地使用权的分类土地使用权的分类:1.以土地的所有权权属为标准,可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2.以土地的用途为标准,上
    2023-06-29
    195人看过
  • 买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抵押么?
    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不能进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屋主要有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的、决定查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情况。一、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合法吗安置房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不可以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怎样买卖?房产没房产证不能买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
    2023-03-23
    1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中抵押是不是一起抵押的
    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也一并抵押了,不能再进行再抵押或处置了,否则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
    2023-08-0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金先受偿权。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规定折叠编辑本段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
    •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和土地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23
      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只不过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国土部门批准,现在该批准手续与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 3、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
    • 土地抵押的程序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质押与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 土地使用权地价如何确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价格和手续如何规定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土地使用权地价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并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