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与名牌类似的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21:22 133 人看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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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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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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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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