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12:17 271 人看过

那么,哪些死刑案件属于应当立即执行,哪些属于应当缓期执行?这是一个关涉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当犯罪行为触犯法定刑为绝对确定死刑之罪的,在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该情节可以作为适用死缓的依据。当犯罪行为触犯相对确定死刑之罪的,在既具有相应的从重处罚情节又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可见,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是一项重要的考量因素。这种从轻处罚情节,既可能是法定的也可能是酌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一般可视为“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而可以考虑对被告人适用死缓或者其他较轻刑罚。

第一,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1999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指出:“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自首情节是裁量死缓中适用最广泛的法定从轻情节。

第二,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同种罪行,或者能如实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和酌定从轻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如实供述同种罪行,其价值和意义有时并不逊色于自首情节。尤其是供述同种较重罪行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和酌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故可不立即执行。

第三,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或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犯罪后果等具体情节,可不立即执行。如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案件中,只有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对于手段不是特别残忍、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适用死缓或者其他较轻的刑罚。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般应坚持同一案判处死刑不要过多的原则,应当对最重要的主犯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其他可适用死缓或其他刑罚。第四,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系、邻里纠纷激化引发的,可不立即执行。《会议纪要》指出:“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起的杀人、重伤案件,其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具有特定性和局限性,行为往往带有突发性,危害结果发生后犯罪人往往会醒悟悔罪。因邻里纠纷等引起的杀人、重伤案件,往往都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对于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死刑案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防止新的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中旬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决定》第35条明确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案件等具有酌定从轻情节的,应慎用死刑立即执行。注重发挥死缓制度既能够依法严惩犯罪又能够有效减少死刑执行的作用,凡是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的,一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五,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因被害人过错引起的,可不立即执行。《会议纪要》指出:“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过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降低,因而是分析、考察被告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的重要依据。被害人过错可分为严重过错、明显过错、激化矛盾过错和一般过错。对于一般过错,过错程度轻微,尚不足以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发生、行为方式和侵害强度产生较大影响的,一般不考虑过错情节而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双方对案发都有过错的,要分清哪方是严重过错,哪方是一般过错。对于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明显大于被告人过错的,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第六,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其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已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且不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犯罪造成的实际危害,反映了被告人具有真诚悔罪的态度,并因此得到被害方的宽恕和谅解,显示了其人身危险性的降低。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对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追缴、退赔后,挽回了损失或者损失不大的,一般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然,对于罪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并不能仅因为赔偿得好,又得到了被害方谅解,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需要十分慎重,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七,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和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可不立即执行。如对于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智力低下的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犯罪的,尽管罪行极其严重,一般不宜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应考虑适用死缓或者其他较轻刑罚,体现刑罚的人道主义关怀。第八,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系间接故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比直接故意相对要小,且有其它酌定从轻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正如《会议纪要》指出的那样:“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第九,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个别事实情节难以完全查清,而在量刑时留有余地,可不立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死缓会被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是什么
    一、死缓会被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从以上法条中可以看
    2023-04-30
    235人看过
  • 立即执行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在于在什么情况下
    我国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多人都常常问到的问题:死刑和死缓的区别。第一,含义不同。死刑又称立即执行死刑,死缓的含义是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2年。其次,对于被执行死刑的确定性不同。死刑相对确定为即将执行死刑,而死缓则不确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至少会有三种结果,最终执行死刑显然不是唯一的结果。此外,两者的普及率也不同。死刑作为人类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存在于许多国家的刑法中。而且死缓是我国的死刑执行制度,只规定在我国刑法中。以上只是死刑和死缓的区别。什么情况下会立即执行死刑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
    2023-08-08
    325人看过
  • 立即执行的死刑执行程序有哪些?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6
    177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详解。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2023-07-05
    131人看过
  •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执行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执行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死刑除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里所说的死刑,是死刑立即执行。根据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1、自2007年1月1日起
    2023-06-04
    170人看过
  • 哪些死刑案件属于应当立即执行,哪些属于应当缓期执行
    第一,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第二,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同种罪行,或者能如实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和酌定从轻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如实供述同种罪行,其价值和意义有时并不逊色于自首情节。尤其是供述同种较重罪行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坦白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和酌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故可不立即执行。第三,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或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以及犯罪后果等具体情节,可不立即执行。如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案件中,只有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对于手段不是特别残忍、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适用死缓或者其他较轻的刑罚。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一般应坚持同一案判处死刑不要过多的原则,应当对最重要
    2023-02-20
    469人看过
  • 哪些人适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合执行死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适用死刑,而且对于未成年人和怀孕妇女以及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合使用死刑。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2、适用对象限制。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
    2023-07-22
    375人看过
  • 死刑的特征有哪些?哪些情况适合停止死刑执行?
    死刑的特征有:维护性、残酷性、阶级性、惩罚性、威慑性、安抚性、针对性。死刑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形: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2、罪犯正在怀孕;3、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现代死刑方式是什么死刑的特征有哪些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美国最常用的行刑方式。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
    2023-07-05
    57人看过
  • 立即执行死刑和死缓有哪些区别
    1、立即执行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在接收到死刑命令后执行,死缓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刑,死刑立即执行不能减刑;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1、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法院不抗诉,在上诉
    2023-04-01
    122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一、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情况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适用的情形有:(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5)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6)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
    2024-03-21
    88人看过
  •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二、怎么执行死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
    2023-02-14
    90人看过
  •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如何执行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二、死刑如何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
    2024-01-28
    484人看过
  • 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活命?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一、死刑立即执行怎么活命死刑是我国刑法中最重的刑罚,其存在一直备受争议,那么如果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是否真的没有活命的机会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在此,王律师提醒大家,如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应该委托专业的律师去处理,因为我国现在对死刑案件把握的还是比较严的,一般原则都是慎杀、少杀,特别是对于一些比如共同犯罪案件,比如贩卖毒品
    2023-02-28
    90人看过
  • 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行为是哪些?
    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行有以下几种:1、危害国家安全的。比如背叛国家、导致暴乱、非法提供国家秘密、间谍罪等;2、危害公共安全的。比如故意放火、储存一些枪支炸药弹药、投放危险物质罪等;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比如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强奸罪等;4、军人违反职责的。比如谎报军情的、抗战时违抗命令等。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久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经过10日上诉期、死刑复核期以及3日材料上报期后,才会予以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死刑的判决宣告以后,自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死刑犯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后3日内,作出死刑判决的法院把相关的材料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最终刑法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剩下四十六个。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七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
    2023-07-01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于哪些人,死刑立即执行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死刑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该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二、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于哪些人死刑立即执行适用于以下几种人: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哪些情况下适用立即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一)民愤不是极大的;(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六)犯罪
    • 已经立即执行死刑适用不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5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2、此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
    • 哪些情形应当立即停止执行死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6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