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能否向丈夫诉求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3 09:03:01 236 人看过

妻子在受到丈夫的伤害之时,是可以向丈夫诉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妻子能否向丈夫诉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丈夫性功能受损害,妻子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赔偿吗
    丈夫性功能因为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损害,妻子可以向加害人索要精神赔偿。这样的案例不少,法院绝大多数都是支持的。当然,也有少数法院是不支持的。需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23-11-28
    361人看过
  • 夫妻双双出轨,能否向对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双双出轨,是不可以向对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一、女方婚内出轨生了别人的孩子法律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在女方怀孕、终止妊娠或者分娩后的一定时限内,男方都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但是,法律规定的例外的情况:对于女方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行为,比如说因为出轨而怀上别人的孩子,这时候男方就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男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请问婚内出轨法院怎么判婚内出轨法院的评判:一般不需要有什么评判,但是如果婚内出轨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可以判决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三、出轨过错方要赔偿吗一方出轨若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请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如
    2023-03-22
    120人看过
  • 妻子控告丈夫出轨,是否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丈夫出轨了妻子可以申请离婚吗丈夫出轨妻子要求离婚的,不是一定能要求赔偿的,如有严重出轨行为,构成非法同居、重婚的,则能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
    2023-07-08
    65人看过
  • 丈夫婚外生子妻子获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管某长期不回家,并在外与他人同居生子,妻子李某怒诉离婚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管某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3500元。李某与管某于1988年登记结婚,1990年生有一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自1998年以来,管某长期不回家,李某曾收到匿名信说其丈夫在外有女人,但管某称其是生意上朋友,为此事二人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出现隔阂。2001年5月管某亲笔写下“悔过书”,面对丈夫的“悔过”,李某原谅了丈夫。然而,管某并没有因此收敛,一不顺心就对李某打骂,并继续和他人同居,于2005年2月生育一子。2004年9月,李某向一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管某支付精神抚慰金3500元。管某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李某所述与他人同居生子的事实予以否认。一审法院判决后,李某不服,以离婚的直接原因系管某与他人长期同居并生育子女所致,管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夫
    2023-06-11
    78人看过
  • 受害人能否向雇主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老黄受雇于张某,在为张某押车去外地途中,因车辆抛锚停泊于高速公路边,被司机李驾车撞死。经交警大队主持调解,老黄之子小黄与司机李达成理赔协议,该协议未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其后,小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张某赔偿精神损失。[评析]笔者认为,小黄既可以向司机李主张精神损失,也可以向张某主张精神损失,因为老黄死于受雇佣的工作途中,张某应予以赔偿。对于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雇主所应承担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确立雇主对雇员的工伤所承担的这种无过错责任,主要是基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特定关系:(1)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即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与约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雇员按照雇主意志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主自己所实施的行为。(2)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特定的利益关系。雇员在受雇
    2023-02-26
    461人看过
  • 妻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婚史,离婚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离婚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民法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以上的规定可知,丈夫的隐瞒婚史并不属于这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因而隐瞒婚史也就不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之列。也就是说,丈夫隐瞒婚史的行为,虽然给妻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却并不构成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不构成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并不等于没有过错。丈夫对妻子隐瞒自己的婚史,这种行为无论如何都是对夫妻忠诚原则的违背。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适当的多分财产,如无法协商确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
    2023-12-20
    215人看过
  • 妻子出轨,丈夫起诉要求赔偿,问能否要回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起诉小三归还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的。因为小三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妻子出轨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对方吗媳妇出轨给对方打电话的录音可以起诉。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2、由于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2023-08-04
    356人看过
  • 夫妻间人身损害赔偿的意义
    综上所述,实行夫妻间人身损害赔偿在我国是有一定意义的。(一)我们施行对夫妻间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不仅有制裁,而且有补救措施。这样既能达到惩罚、教育侵权人的目的,又能收到保护、抚慰受害人的效果,使被害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偿,从而为夫妻间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我们实行对夫妻间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有利于加强同家庭暴力作斗争,提高人们的守法观念,增强夫妻的法制观念,实现夫妻平等,家庭和睦。从而可以预防和减少家庭间违法行为发生,增进社会安定团结。(三)我们实行对夫妻间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随着夫妻间侵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强化了夫妻间的互敬互爱、相互扶助等道德准则。增强了夫妻间的道德观念,提高了全民族的社会主义道德水平,从而加速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
    2023-03-12
    105人看过
  • 妻子有外遇丈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朱某某、田某某系泾县泾川镇居民。1987年2月相识,经自由恋爱,双方于1988年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同年12月生育一女田某,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1年底,朱某某与田某某一同到浙江打工,打工期间,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因与女儿同居一室生活不便,2007年9月,朱某某便带着女儿田某另外租房居住。当年底至2008年5月,朱某某与她的小学同学童某经常(60余次,最长一次通话时间达30分钟)长时间通话并频繁地互发短信(30余条),短信中,朱某某与童某以“老婆”、“老公”相称,且短信内容暧昧。今年10月,朱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田某某辩称,原告离婚的原因是最近二年来,她经常与其他男人交往密切,并和其同学童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田某某向法院提供了6张从移动公司取得的原告与童某手机通话单及U盘里保存的他们之间互发的手机短信(用数码相机直接拍摄的手机短信内容的照片),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
    2023-06-13
    199人看过
  • 妻子要求丈夫偿还高利贷, 妻子是否有权请求赔偿?
    如果丈夫是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的发展考虑而去借高利贷,那么在离婚之后妻子是有责任去帮丈夫一起偿还高利贷的,如果仅仅是丈夫满足个人需求而去借的高利贷,妻子可以不用偿还。一、丈夫欠款妻子承担吗如果丈夫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妻子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这部分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则妻子不用偿还。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妻子有义务帮丈夫还债吗如果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偿还该笔债务;如果说该笔债务系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并无代为偿还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妻子是该笔债务的保证人或者担保人,则应当按照保证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如果说丈夫死亡,妻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则对于其生前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责任。三、丈夫欠有高利贷妻子一定要偿还吗
    2023-03-26
    90人看过
  • 妻子因出轨丈夫要求离婚能否获得赔偿
    一、妻子因出轨丈夫要求离婚能否获得赔偿分情况,看是否为同居:1.与第三者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出轨方损害赔偿。2.若与第三者不是同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长久的生活在一起)。因此无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第(二)项规定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妻子出轨离婚的赔偿标准是出轨离婚赔偿标准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2.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3-08-30
    29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损害赔偿能否并举?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损害赔偿能否并举?1、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2、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工伤和人身赔偿能得到双倍赔偿吗1、都要按照各自的赔偿项目来赔偿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
    2024-01-14
    26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能要求二次赔偿吗
    [案情]2012年6月4日刘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上做工时,因高架楼梯断裂而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刘某受伤后,被张某送往医院治疗。因刘某受伤比较严重,张某想一次性了结此事,于是找刘某协商赔偿事宜并达成《赔偿协议书》一份,约定如下:一、张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用贰万元(以医院的正规发票为赔偿依据);二、张某一次性赔偿刘某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指拆除体内安装的钢板的费用)共计伍万元整;三、张某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情上述费用,刘某今后不得要求张某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四、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均不得后悔。协议签订后,张某依约给付了70000元。现刘某瘫痪在床,要求张某继续赔偿相关费用,而张某则主张已签协议,一次性了结了相关费用,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与张某签订的协议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且已履行完毕,
    2023-04-26
    329人看过
  • 夫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
    一、夫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又称人身伤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它不仅包括对人身损害的物质性损失的赔偿,还包括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意思是什么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医疗损害赔偿
    2024-01-23
    2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因丈夫婚外恋诉,妻子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虽然房子、车等在您丈夫名下,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如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您可以同时请求损害赔偿,让丈夫给您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而在婚姻中,一方往往因照顾家庭、子女等牺牲较多,对此种情况,我国《婚姻法》对弱势一方进行
    • 丈夫经常虐待妻子,妻子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的同时还要求损害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如果结婚后男方经常虐待女方,那么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的人身权益。法律还规定,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离婚时还可以同时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第46条有明确的规定。即: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丈夫经常虐待妻子,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依法同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 妻子瞒着丈夫擅自堕胎丈夫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称:“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如果一方坚持不生育,特别是女方,由此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丈夫可以选择离婚,去寻找能够支持他实现这种生育权的人再结婚。这对男方来说是一种救济途径。虽然男女都有生育权,但是由于生理原因,生育的责任和风险都是由女方
    • 妻子擅自流产丈夫可否请求法院损害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男方以女方擅自终止妊娠侵害其生育权为由,在离婚时对女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不予支持。因为女方也有生育权,女方基于生育权享有是否决定生育的自由。如果双方因为是否生育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过调解无效,就达到了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但是不支持丈夫一方以妻子擅自流产为由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
    • 夫妻一方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0
      以下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关系的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