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21:55:10 384 人看过

一、何时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1.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前者是补助费用,后者是赔偿费用,且支付标准是前者的两倍。前者主要是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无过失辞退、经济性裁员、破产等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适用的情形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要交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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