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施工技术条件齐备,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等。
关于施工许可证应注意: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6个月不开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满一年又恢复施工的,有无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
8、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一、施工合同重要条款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二、施工合同备案要交什么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
施工合同延误怎么处理,能不能延期
114人看过
-
是否可延迟签订施工合同
396人看过
-
延误工期能否要求赔偿施工延误
324人看过
-
装修合同工期延误是否能解除合同
327人看过
-
施工合同可以延期签订吗
364人看过
-
施工合同备案延期可以吗?
208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施工合同范本施工现场工期拖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20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11、2规定推迟开工日期,业主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商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商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由于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商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为了获得间接损失,承包商有必要在专用条款 11、
-
施工延期施工能赔偿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31、施工延期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具体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
-
-
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工期延误损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工期延误损失。 1、在施工合同无效时,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后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理应无效,发包人不能再依照该约定向承包人主张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2、同时,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约定的条款无效,故不能直接适用该约定工期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延误的依据。 3、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延误损失,但应由其提供因工期延误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证据,而不能简单参照无效合同的相关约定认定工
-
工作单位能否延期劳动合同期限?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