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刑事判决书死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02:59 37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XXX,男,汉族,1959年9月29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高中文化,无业,住武汉市XX区XX街XXX号。2010年4月17日被逮捕。现在押。

被告人XXX,男,汉族,1962年2月10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初中文化,无业,住武汉市XX区XX路XXX号X楼X号。2005年7月2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6年9月1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6年10月22日刑满释放。2010年6月4日因本案被逮捕。现在押。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XXX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11年9月28日以(2011)徐刑初字第004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XXX、XXX均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XXX、XXX均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6月11日以(2012)苏刑一终字第001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2009年9月初,被告人XXX接XXX(另案处理,已判刑)要求购买甲基苯丙胺的电话后,即联系被告人XXX组织货源。同年9月初至12月,XXX在湖北省武汉市格格屋宾馆,先后五次将从XXX处购得的甲基苯丙胺共计1350克加价贩卖给龚*芳。XXX将所购甲基苯丙胺运回江苏省徐州市贩卖。

2010年1月至2月,被告人XXX在武汉市格格屋宾馆,先后两次向XXX及其同居男友邱锴(另案处理,已判刑)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1900克。XXX将所购甲基苯丙胺运回徐州市贩卖。

2010年3月10日,被告人XXX在武汉市兰陵公馆1512房间,将从被告人XXX处购得的甲基苯丙胺1000克及从其他毒贩处购得的甲基苯丙胺189克、氯胺酮100.1克加价贩卖给XXX。次日,XXX携带所购毒品返回徐州市火车站时被当场抓获。

2010年3月11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XXX抓获,在XXX租住处查获含有甲基苯丙胺的“麻古”267.1克及咖啡因1.2克。同年5月13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XXX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61.3克及海洛因0.9克。

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从被告人XXX、XXX及另案处理的龚*芳处查获的甲基苯丙胺、“麻古”、氯胺酮等物证,住宿登记信息、涉案银行卡交易清单等书证,证人田某某、陈某某等的证言,毒品鉴定结论和另案处理的龚*芳、XXX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XXX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XXX贩卖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对高*威的量刑适当。鉴于李*杰系应XXX要求组织毒品货源,所贩卖的毒品是高*威所贩卖毒品的一部分,数量明显少于高*威,虽系毒品再犯,但所犯前罪较轻,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核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刑一终字第0010号刑事裁定中维持第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XX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部分。

二、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刑一终字第0010号刑事裁定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徐刑初字第0041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XXX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部分。

三、被告人XX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判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代理审判员XXX

代理审判员XXX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XXX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毒品死刑裁决依据:哪些标准可以判处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严重毒品死刑多少克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2023-07-09
    359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中的死刑判决与毒品种类有关吗?
    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毒多少克可以判死刑贩毒一千克可以判死刑。贩毒的处罚标准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
    2023-07-02
    4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死刑判决书如何查询
    1、可以通过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2、在当地的中高级法院的刊物中进行查询。刑事判决书书写要点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第一审刑事判决书首部1、标题分两行写: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人民法院”。判处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均应冠以中国的国名,字体比正文大些;在法院名称下一行正中写“刑事判决书”,字型要比正文大两号,以便醒目。值得注意的是:文种名称之前不加审级,也不加表明文书性质的词语,如“有罪”等字样。1、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文书编号。如:“[年度]×刑初字第×号”。3、公诉机关和诉讼参加人情况对于公诉案件,先写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名称。如:“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能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对于自诉案件,先列自诉人。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和住址。自诉人有数人的,依次列写。被告
    2023-06-04
    169人看过
  • 非法持有毒品罪普刑初字第187号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普刑初字第187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因本案于2011年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1]1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1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被告人周某从他人处购买一包毒品后,将该毒品藏匿于本市白丽路701弄34号401室家中。2011年1月,被告人周某在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交代了其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后公安人员在其家中查获了上述毒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上述查获的白色粉末净重10.02克,检出海洛因成份。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在开庭审理过
    2023-06-11
    422人看过
  • 毒品里有毒几克被判死刑
    贩卖毒品可以判处死刑,因毒品种类不同而不同。贩卖以下毒品,达到以下数量的,可以判处死刑:鸦片超过10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药物(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大麻油5公斤,大麻脂10公斤,大麻叶和大麻烟150公斤以上;可卡因超过50克;6、吗啡100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注射100克)/规格在2500支以上,50/规格在5000支以上;片剂25/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五千片以上的片规格);8、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注射或片剂20毫克)/支、片规格500支,片以上);咖啡因超过200公斤;罂粟壳超过200公斤;11、上述毒品以外的大量其他毒品。毒品有多少克就会被判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
    2023-08-08
    242人看过
  • 贩毒可以判死刑吗哪些情况贩卖毒品判死刑
    一、贩毒可以判死刑,贩卖毒品判死刑的情形如下: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2-16
    490人看过
  • 50千克毒品判死刑吗
    一、50千克毒品判死刑吗不会。如果是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50克海洛因就可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还要看情节。一般50克判不了死刑,远远超过50克(比如1000克)很有可能判死刑。如果有武装掩护、参与国际贩毒组织等情节,不用远远超过50克就可能判死刑。如果是罂粟壳,200千克都不见得判死刑。大麻5千克都不见得判死刑。二、什么是贩卖毒品罪刑法学上,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贩卖毒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客观行为之一,在司法实践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四种行为往往包含在一个整体的犯罪行为中,几种行为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三、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贩卖
    2023-04-20
    269人看过
  • 判死刑需要多少毒品?
    一、贩卖海洛因刻印判死刑的数量:50克以上;二、对于其他毒品,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毒会判死刑吗?贩毒会判死刑。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吸毒的危害如下:1、长期吸食毒品可使人类的免疫力丧失,引起体质严重下降,精神委靡;2、对呼吸系统影响较大,引起呼吸道黏膜充血、水肿,继而引起肺气肿,容易罹患支气管炎、肺炎等疾病;3、中枢神经系统容易出现妄想、幻觉、思维模糊、情绪激动、判断力和记忆力
    2023-07-11
    435人看过
  • 毒品案件判决死刑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强化对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在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处理具体毒品犯罪案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严格依法办案。无论实体上还是程序上,无论从重处罚还是从轻处罚,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和党的死刑政策,一定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二是要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应当依法从宽处理,以达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和更加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的目的。三是要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禁毒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要通过专项斗争、公开审判、法制宣传教育等多种有效的方式,积极参加禁毒的综合治理工作。
    2023-06-11
    168人看过
  • 贩毒100克刑事判决书怎么处罚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
    2023-02-20
    198人看过
  • 吸毒产生幻觉砍人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巢*z,绰号”乌龟”,男,1978年4月26日生,江西省万载县人,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西省万载县。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于1998年11月17日被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8月2日被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现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11月10日被万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4日被万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万载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以万检公诉刑诉[2017]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巢*z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7年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施-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巢*z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巢*z居
    2023-06-03
    328人看过
  • 判决毒品运输罪的刑期
    非法运输毒品罪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毒品类型、数量、情节、悔罪与否进行综合判断。不同种类毒品的量刑标准都不同,如果是运输鸦片一公斤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会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运输罪的量刑我国刑法规定,触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数量较少的,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会被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那不仅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处罚金。如果数量较大的,不仅会被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还会处罚金。如果数量大的,那么不仅会被法院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还会被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
    2023-07-01
    151人看过
  • 判决书上只写判决死刑
    这个问题说不清楚,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死刑的判决要等高法的核准审批,一般都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后才能执行,慢的10年都有,只有重大案件比较快,如果高法监督审判的,30天就可以执行判决。一、刑事案件通过起诉追诉的时效是多长时间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时长:1、最高法定刑低于5年有期的,追诉时效的时长为5年;2、最高法定刑为5-10年有期的,时长为10年;3、最高法定刑高于10年有期徒刑的,时长为15年;4、最高法定刑为无期、死刑的,时长为20年;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死刑核准权由谁行使死刑核准权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权力。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权力之一。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
    2023-04-11
    130人看过
  • 3000克毒品可以判死刑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2000克可能会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哪些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2023-07-27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贩卖毒品多少判死刑,贩卖毒品多少克会判死刑,贩卖毒品多少克死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贩卖毒品多少判死刑,贩卖毒品多少克会判死刑?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
    • 哪些毒品犯罪可判死刑哪些毒品犯罪可不判死刑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最高法定刑是有期徒刑。
    • 交通运输毒品罪死刑判决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根据最高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20〕129号)的规定:,突出打击重点,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的被告人,坚决依法判处。同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当地的禁毒形势等因素,严格审慎地决定死刑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
    • 杭州判死刑缓刑判决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4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 毒品里有毒几克被判死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2
      贩卖毒品可以判处死刑,因毒品种类不同而不同。贩卖以下毒品,达到以下数量的,可以判处死刑: 鸦片超过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药物(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大麻油5公斤,大麻脂10公斤,大麻叶和大麻烟150公斤以上; 可卡因超过50克; 6、吗啡100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注射100克)mg/规格在2500支以上,50mg/规格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