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起诉能赢吗
不一定,如果只有一张借条,但是没有别的证据,起诉对方立案不成问题,但是要赢官司比较难。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也就是说,对于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起诉被告还钱,被告辩解没实际拿到钱,原告应当进一步举证,这笔钱到底给了没有,怎么给的。所举出的证据应当足够证明,这笔款的确已经付给借款人了。对于小额的款项(例如几千元),一般来讲有一张借条就是比较好的证据。但是对于数额较大的借贷案件,大额借贷(例如本案20万元),拿着20万元现金支付给被告的可能性不大,通过银行打款居多,一般情况下,开庭的时候,原告出示借条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出示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银行打款凭条等),以证明这笔款实际支付到位了。
因此,如果原告方除了这张借条,再也没有别的证据,这个案子要胜诉比较困难。
当然了,如果原告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款项确实支付到位了,再加上借条,一般可以证明这笔借贷业务是实际发生的。例如原告方有证据证明自己手里有大额现金,对方在原告借款的时间,财产数额发生了大额变化(与原告方借款相近),被告又没有合理证据证明这笔款项的合理来源,这种情况下原告有胜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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