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46:50 127 人看过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

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

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非举证证明。

7、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8、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9、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最明显的莫过于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0、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保险伤残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人身保险伤残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非举证证明。7、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一般人身损害赔
    2023-03-31
    24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有哪些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称为赔偿权利人;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为赔偿义务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赔偿
    2023-02-04
    290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二)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三)义务内容的区别。合同的义务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但是,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着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四)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不影响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五)责任范
    2023-02-10
    274人看过
  •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如下:1.构成条件不同。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法定的劳动关系还是事实的劳动关系,发生因工伤害都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而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存在雇佣关系。2.适用法律不同。3.赔偿主体不同。4.解除纠纷的途径不同。工伤事故赔偿解决的途径,必须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劳动仲裁是处理工伤事故的必经程序;而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所谓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二者的区别如下:(一)成立要件不同。违约金责任以法定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根据,只要存在违约行为,无论该违约行为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都可以
    2023-08-11
    354人看过
  • 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主要有什么
    (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
    2023-02-20
    27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索赔需哪些证据,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索赔需要哪些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
    2023-02-28
    168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具体区别(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两种。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仅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合伙组织。这种规定显然与国外雇佣契约主体通论相违背,不利于对雇工的保护。(二)、构成条件不同。工伤的构成必须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不可能有工伤。只有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被确认为因工伤害,才是工伤。因为工伤是劳动特别法对劳动者受到伤害的保护。而雇佣损害必须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雇佣关系,其损害赔偿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能根据侵权的特征,确定其赔偿原则,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才可能获得赔偿可能。(三)、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工伤
    2023-04-21
    139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
    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劳动者先行获得工伤赔偿的,后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不存在双重赔偿与差额赔偿的问题,因为侵权是终局责任人,必须给予全额赔偿。劳动者先获得侵权赔偿,后要求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劳动者先行获得工伤赔偿的,后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不存在双重赔偿与差额赔偿的问题,因为侵权是终局责任人,必须给予全额赔偿。劳动者先获得侵权赔偿,后要求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即不兼得。
    2023-06-10
    252人看过
  • 劳务关系适用工伤赔偿吗,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
    一、劳务关系适用工伤赔偿吗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
    2023-06-17
    29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3.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2023-04-30
    69人看过
  • 一般工伤赔偿哪些工伤有什么赔偿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2023-03-23
    254人看过
  • 除了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有没有上限?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权1、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2、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
    2023-07-14
    12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如何补偿人身损害
    对于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死亡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
    2023-07-02
    390人看过
  • 雇佣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吗?
    一、案例:徐某到一家工厂打工,因其违反操作规程左臂被机器轧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毁损伤并进行了截肢术,工厂支付了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订立的《职工伤残补助协议书》中约定:徐某为工伤,工厂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一次性给予徐某伤残补助费、护理费和后续医药费总计4.5万元,协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终结协议,工厂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不久,工厂按约备齐了补偿款,但徐某随之反悔,认为协议的赔偿数额偏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上述协议。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二、点评:1、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了两套赔偿标准,即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赔偿标准,在雇佣关系中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按工伤标准计算的理赔额明显要低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3-03-22
    35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赔偿与单位工伤赔偿什么区别?哪个赔偿要好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
    • 婚内损害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06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要求: 1.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 2.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过错一方。 3.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相对无过错方。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的条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3.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都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9
      1、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获得赔偿的权利人是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赔偿义务人是与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因此,工伤事故赔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其显著特征。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则无此特殊要求。 2、适用法律不同。工伤事故赔偿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责任范畴,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属于
    • 工作中受伤了员工工伤赔偿区别人身损害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
    • 工伤认定与人身损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工伤认定和人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