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宅基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07:52:36 475 人看过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无论是拆迁城市商品房还是农村自建房,房屋拆迁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目前农村宅基地申请有哪些情形
    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
    2023-08-10
    25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在下列情况下,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二、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是: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
    2023-06-20
    3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买卖与转让?
    1、转让人双方必须为村集体内成员。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转让与买卖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2、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3、转让人不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受让人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如受让人已有宅基地的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等,就不能再接受别人宅基地的出让。5、宅基地与房屋必须同时转让。农村宅基地买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有关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民事主体。这一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在10多年前已经进行明确。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
    2023-07-15
    210人看过
  • 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宅基地可以单独继承吗?
    一、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情形有哪些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情形包括: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2.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6.其他按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规定,向被继承房屋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继承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二、农村宅基地可以单独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注意,这里所说的宅基地的不能继
    2023-05-14
    2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谁有权征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公告、实施主体征地批文作出后,土地征收就“拉开帷幕”了。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组织实施具体土地征收工作的主体,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且,各省市也对土地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一、民法典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
    2023-03-17
    249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宅基地可以收回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一、农村房屋倒塌后三年再建房屋会不会被交给农村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不会被立刻收回。法律上规定农村房屋倒塌之后,会给两年的重建修缮时间,如果两年之内没有被使用,则会被收回。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条件有哪些(一)户口条件必须是本村、本集体的农民户口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就像现在很多部门都需要一个身份证明一样。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二)一户一宅土地改革征地文规上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必须是一户一宅,若是农村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村基地和政府是不会给你发放农
    2023-03-13
    8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申请农村宅基地
    一、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民现行宅基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对于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农民是不能够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未来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的集中使用,国家将会逐步清理因历史遗留下来的一户多宅的问题。二、已经进城落户,并且将原有宅基地进行流传或自愿退出宅基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民对于这部分人来说,他们的户口已经不再属于农村,即使不退出宅基地,也是只能够享受房屋的使用权而已,不能够重新建造新住房。因此,这部分人不再享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2023-05-05
    1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
    2023-04-03
    131人看过
  • 征收农村宅基地农民应该获得哪些补偿
    一、征收农村宅基地农民应该获得哪些补偿征收农村宅基地农民应该获得以下补偿:房屋补偿费、装饰装潢补偿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方式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方式有:1.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
    2023-10-29
    60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请看以下答案。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公务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是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组织内部人员可以申请获得,但是有关宅基地是需要申请的,并且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符合条件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到,那公务员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吗申请宅基地的最基本条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在全国绝大部分地方,农家子弟考上公务员后转正前,必须做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要户口还是要工作要工作的话,就要把户口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也就是以前的非农户口。国家法律法
    2023-07-19
    43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进行土地征收
    一、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进行土地征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在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等情形下,可以申请征收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
    2023-06-12
    38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哪些,宅基地三权包括哪些
    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实行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建造住宅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的审批要公正,公开和公平。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一、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的特征有: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3.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二、宅基地三权包括哪些宅基地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
    2022-08-27
    30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否会被征收?
    农村宅基地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或已经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宅基地占有人,以及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出现法定回收情形时,可以将其占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宅基地所有者予以收回。村民有权收回死去的宅基地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去世村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其使用权由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行使,村民去世后,作为所有人的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但是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时,享有因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
    2023-07-12
    21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哪一类?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吗
    一、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哪一类?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具体分析如下:1.一般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的话,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若是按照土地用途划分的话,土地一般就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这其中便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及其军事设施用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二、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吗农村宅
    2023-06-21
    4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有哪些情形下才能申请宅基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9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情形: 1、因为子女结婚或分户原因,需要新的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失去原有宅基地的。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应当收回的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老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
    • 城镇居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哪些情形下不予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6、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3;4,下列12种情形下、法律法规、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农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12、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1、
    • 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吗哪些情形下可申请农村宅基地登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
    •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