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的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6:02:31 131 人看过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一、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二、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内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是一件很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直接关系到审批机构是否作出批准的决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2.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3.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5.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6.拟设立的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木、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7.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8.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9.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10.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11.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12.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在地、资金、能源和原材料的落实;

13.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1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企业设立的基本条件探究
    企业的设立基本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经成立大会批准;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要按如下几个步骤进行:(一)申请人与登记机关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三)登记企业登记
    2023-07-02
    329人看过
  • 物流企业组织机构的基本原则
    1、精简原则。精简,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类机构的组建应同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的任务相适应,它要求机构设置精简管理层次,压缩管理人员的编制。同时,还要求企业各级组织机构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权限,以及相互间的协作关系;具有健全和完善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还应有利于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投身工作。2、统一原则。在这个组织体系中的各层次的机构,形成一条职责、权限分明的等级链,不得越级指挥与管理。实行这种指挥的优点是:谁命令,谁执行都很清楚,执行者负执行的责任,指挥者负指挥的责任,自上而下地逐级负责,层层负责,保证经营任务的顺利进行。3、自主原则。上级对下级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决定不能随意否定。可见,自主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要求。4、高效原则。效率,是建立组织机构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它是验证组织机构合理与否的准绳。组织机构必须以完成经营目标和任务为
    2023-06-24
    185人看过
  • 对破产企业设立人出资违约的处理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常会遇到破产企业设立人出资违约的问题。破产企业设立人出资违约,是指破产企业的设立人没有按照企业章程或约定向企业缴纳其自愿认缴的出资额或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致使破产企业的实有资金额未能达到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额。(一)适用法人资格否认原则,认定企业不具备法定破产条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财产或企业法人所有财产的货币表现的注册资金体现了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能力,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因此,企业设立人的实际出资若达不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5条第(7)项或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意味着企业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然不具备企业法人的条件,对其取得的法人资格应予以否认。最高人民法院复[1994]4号《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法人企业行使法人资格否认原则提供了法律
    2023-06-06
    326人看过
  • 企业改制安置职工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由于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一般都是用企业国有资产支付职工安置成本,因此,职工安置费用的高低不单与职工本人有关,还直接影响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为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国家和我省对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按规定制订专门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还要经过职工大会决议和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合法性原则,在政策规定的框架下核定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按程序规范操作,避免给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留下后遗症。2、职工利益最大化原则因应国家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实行国企产权改革的需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国企职工也要转变身份,彻底打破铁饭碗,成为市场人,相当一部份职工将可能因此而失业。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充分了解职工的各种要求和想法,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多为职工的
    2023-06-28
    264人看过
  • 企业基本工资的方案设计
    目前,许多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以岗位(职务)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而且大部分企业都根据各自的生产实际情况,设计了多种形式的岗位工资,主要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和岗位系数工资制。企业普遍做到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基本建立了工资能增能减的机制。不管哪种工资形式,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激励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福利费用中支付的交通费、饭贴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薪酬方案,已经比过去前进了一大步。在此以岗位(职务)工资制为例,提些个人看法:企业的基本工资中,仅有岗位(职务)工资是不够的,因为,这种单一的工资制度缺少一种灵活的增资机制,缺少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另外,岗位(职务)工资,只能反映不同岗位(职务)的劳动差别,却无法反映不同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岗位(职务)上的劳动差别。因此,在此以为,企业如有条件可将基本工资分成三个部
    2023-06-07
    279人看过
  • 合资企业合同订立原则
    合同订立原则
    一、合同订立是什么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二、合资企业合同订立原则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2、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
    2023-02-21
    348人看过
  • 企业资本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公司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的资本总额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并由发起人充分确认或者筹集,这一原则在我国《公司法》中有体现,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的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全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发起方式,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初始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出资额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全额缴纳。未缴足股款前,不得向他人发售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第二,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
    2023-05-07
    270人看过
  •  企业设立准则
    共同出资
    该段内容讲述了成为合伙企业的条件,包括合伙人人数、合伙协议、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名称以及经营场所等规定。同时指出,依法不能承担无限责任的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有两个或更多合伙人,且他们都是根据法律规定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这是关于合伙人人数的规定和合伙人条件的规定,依法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者不能作为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用以出资的财产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除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在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 伙 企 业 的 合 伙 人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法人或
    2023-09-10
    184人看过
  • 流转税的基本原理立法原则和基本规定
    (一)什么是流转税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世界各国开征的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尽管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但是流转税在税收体系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二)什么是流转额流转额包括:(1)商品流转额,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2)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三)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第二,以商品、劳务
    2023-05-03
    161人看过
  • 企业设立以下哪些主要原则
    1.许可设立原则: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才可设立2.准则设立原则:是指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由法律作出规定,凡具备法定条件的,就可设立。一、公司设立纠纷有什么公司设立纠纷包括下列类型:1、出资纠纷。2、公司成立无效纠纷。公司成立无效是指已获准登记的公司由于其设立时不可补正的瑕疵,在事实上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其自始不成立。3、公司设立不能纠纷。并不是每一个公司设立方案都能最终得到实现,公司设立常常因为各种客观不能的原因归于失败。二、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具备设立公司的法定条件后按照程序进行登记设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三、组建分公司具体流程有哪些呢?分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023-04-03
    309人看过
  • 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未在当期收付,都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也不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小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按照权责发生制,对于收入的确认应以实现为原则,对费用的确认以发生为原则,强调收入和费用相配比。(二)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予以确认。配比原则既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关系上的配比,也包括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三)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该按实际成本计量。(四)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应当
    2023-03-29
    403人看过
  •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应侧重于以下两个方面:1.在适合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最富效率的经济形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以往的反垄断理论认为,我国公用企业是自然垄断,以效率价值观之,不宜将其列为反垄断规制的对象。所谓自然垄断,是指在规模报酬递增的行业,其产品长期成本曲线下降,那么在这种行业内,由大企业独占市场比导入竞争机制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公用企业如邮电通讯、电力、煤气(天然气)、自来水等行业,即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譬如,电力公司的产品是输送电力,由此必然要铺设输送网络,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一旦铺设完毕,通过网络输送更多的电力则不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至于边际成本趋向于零。如果在这些行业允许竞争,新的竞争者必然要对原有企业的设施进行重复投资,而这种投资一旦进入市场,便无法退出,由此必然引发新竞争者与原有企业
    2023-06-07
    264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充分了解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基础上,当存在多种的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组织及交易事项的复杂筹划活动,因此要做好纳税筹划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二)筹划性原则。筹划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三)兼顾性原则。不仅要把纳税筹划放在整体经营中加以考虑,而且要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四)目的性原则。纳税筹划是为了同时达到三个目的:一是绝对减少税负。二是相对减少税负。三是延缓纳税。
    2023-05-05
    177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1、合同的效力(1)批准生效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未经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上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3)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当事人就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不构成重大或者实质性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应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认定该补充协议未生效。【解释】所谓重大或者实质性变更,包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的变更以及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股权转让等。(4)合同的无效与撤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经外商投资企业
    2023-02-20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注册的基本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处设立登记表》(内含《代表处基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登记表》、《代表登记表》等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有效期以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的《批准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含:常驻代表处名称、驻在地点、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代表处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4
    • 外商独资企业外债的基本政策与原则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0
      1、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2、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中国禁止或者限制在某些行业中设立外资企业。禁止或限制外资企业的行业,包括军事工业、邮电企业、文化企业等。 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标准有哪些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 私募基金公司股东控股外资企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事项,除了前面所述的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余的均为一般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议的,均属于一般决议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企业融资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
      1、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2、融资规模量力而行原则; 3、控制融资成本最低原则; 4、遵循资本结构合理原则; 5、测算融资期限适宜原则; 6、保持企业有控制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