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的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6:02:31 131 人看过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一、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文件

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二、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内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是一件很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要求,直接关系到审批机构是否作出批准的决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2.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3.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5.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6.拟设立的外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木、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7.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8.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9.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10.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11.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12.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在地、资金、能源和原材料的落实;

13.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1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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