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权委派董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4:01:26 43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委派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由股东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概述

(一)股东退出机制的涵义

股东退出公司是指在公司存续期内,公司股东基于特殊事由,依据其个人意志消灭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丧失股东地位的法律行为。在现行公司法的框架内,股权转让、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公司自愿解散和公司僵局救济共同构成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出机制。

(二)现行股东退出机制的不足

由于股权回购和公司僵局救济在实践中适用的门槛过高,加之条文设置带来的理解差异,大大降低了其实用性,因此,现有的股东退出机制难以达到有效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效果。

1、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分析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介于人合公司即无限公司与资合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企业形态。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我国立法层面更强调其资合性,但是在实践中,无论是从公司的设立还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的设计等,都充分体现了其人合性远远高于资合性的特征。这种特征的具体表现就是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能高度重叠,公司经营和存续主要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一旦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被打破,则公司恐将面临僵局的风险。司法实践中,法院受理的大量的股东争议案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而由于公司法第74条对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并且在操作程序上需要公司的高度配合,因此在股东斗争中处于明显劣势的小股东几乎无法通过股权回购的方式退出公司;而依据公司法第182条和《公司法若干规定(二)》,在股东发生分歧的两年内,难以形成法定的公司僵局或者说难以证明已形成了公司僵局,高门槛使得这条退出途径很难得以实现。

2、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的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这种封闭性体现在:

(1)股东人数受到限制;

(2)设立方式限于发起设立;

(3)经营管理具有封锁性。然而,在股东的人身关系紧密且公司财务状况也无需向社会公开的情况下,股东事实上仍然不享有依其个人意志从公司全身而退的自由。

按照公司法第71条之规定,股东享有转让其股权的权利。该条规定也被视为股东退出的黄金通道,然而所谓的黄金通道对于封闭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并非畅通无阻。首先,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条款从程序上对股东退出作出了限制;加上第71条对公司章程的授权,完全有可能使得部分股东通过章程中的股权锁定条款即限制股权转让的时间和对象来封锁股东的退出之路;其次,与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并不存在一个完善的交易市场,信息不畅和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寻找受让股东的难度,势必产生更多的交易成本。而小股东转让股权则面临更大的困难,在司法实践中,有收购小股东股权意向的收购者,往往由于和大股东的沟通不畅或因持股比例低不能获得董事会席位、无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原因而放弃股权收购。

因此,对于拟退出公司的股东而言,现有的三条路径难以满足股东的实际需要,尤其是在股东已经失和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公平有序的退出,亟待建立更加完善的股东退出机制。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的公司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109人看过
  • 股东委派董事合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东委派董事合法吗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立法规定,无论是谁,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无权直接指派董事会成员。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董事选拔与委派事宜,是通过全体股东参与的股东会进行公开投票和选举得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是其它国有投资主体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之中理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公司职工代表;对于那些非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董事会成员则可选择是否包含公司职工代表。在所有包含职工代表的董事会中,其代表均需由公司内部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其他类似的民选机构进行公开选举才能产生。《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2024-03-12
    431人看过
  • 有限公司董事表决权与股东表决权
    对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公司法实行以人头为单位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其立法依据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其股东不同。前者是因股东的选任而成为董事的(其中包含着股东对其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以及人身品格的信任),与其是否持有股份及持有股份的多少无关,因此只能每人平等地享有一票表决权;而后者则是因以应募股份的形式出资而具有股东身份的,因此按照持有股份数的多少分享表决权。可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表决权数的计算十分简单,只需对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加以统计就能得出结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表决权,原则上应由董事亲自行使。但有特殊原因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行使。此时,委托的董事应在委托书中指明对受托的董事的授权范围,即受托的董事可以就哪些事项代理行使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属资合公司(兼属人合公司),以出资多少为基础和标准决定股东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利益与风险相对应)。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特性,其在股东相互关
    2023-06-05
    46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约定虚拟股权是否合法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约定虚拟股权是否合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约定虚拟股权是合法的,虚拟股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股权形式的虚拟化。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虚拟股份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第二,股东权益的不完整性。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利润的情况。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物质激励,也可以看作是精神激励。二、虚拟股权是什么意思?股份制实体中的“虚拟股权”是指以下形式:国家(政府
    2023-04-16
    165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侵权责任有限吗
    一、公司股东的侵权责任有限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承担。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2、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几乎唯一的义务就是出资,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而全体股东实际出资200万,有800万的缺口,而公司欠债1000万无法偿还,那全体股东,应对公司1000万债务中800万
    2023-06-17
    38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能否不担任董事?
    可以不担任董事,董事都经过股东会议选举产生的,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的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于服刑期间的人员、担任过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法人及个人债务较大尚未偿还的。《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
    2023-03-19
    19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是:。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因此,无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有表决权,即有权任免董事、监事,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金等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因此,根据《公司法》,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不能被规定限制或剥夺。但是,为防止股东滥用查阅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作了一定的限制,如查阅的时间、查阅的范围、查阅的内容、查阅的内容、查阅的时间、查阅的内容、查阅的内容等,检查地点和目的公司股东具备“人情和谐”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2023-05-07
    226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怎么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为多长时间
    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怎么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产生的产生: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为多长时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对于能胜任职务的董事,股东会应保护其合法权利,不能随意更换,因此法律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3-06-27
    263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否可以质押股权
    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否可以质押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可以质押自己持有的股权,其自己持有的股权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其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无论持股人是董事长还是普通职工,都有权对手中的股票进行处置,包括对股票出让和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024-01-18
    285人看过
  • 有限公司董事长可以由小股东担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小股东能不能担任董事长,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哪些一、身份证明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二、收益权股东作为投资人,目的就是获得收益。股东应按照其出资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权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
    2023-04-27
    43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是否必须担任?
    什么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长是否必须担任?不一定的。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1、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2、关于董事长的规定:(1)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
    2023-06-22
    367人看过
  • 如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双方应当通知其余股东并征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的时间、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时间、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3、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
    2023-04-04
    8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是否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当非货币财产出现高估情况时,对于公司而言其资本是存在缺口的,因此股东须向公司承担补足责任,完成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同时,由于股东们之间是合伙关系,因此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对其他股东:无违约责任出资不实是不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出资人确实按照股东协议完成出资,即履行了股东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只是存在高估的问题,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无需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三、对公司债权人: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连带一次责任对于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不能直接向股东主张赔偿责任,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可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这笔债作为公司之债应先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只有当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公司债权人才有权主张出资不实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024-01-14
    14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否全部为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为公司可以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如果我们想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要完全缴纳。如果股东没有缴纳的,则要对已经完全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股东需要作出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等这样的民事行为,如果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些民事行为的效力都存在问题,因而要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姓名或者名称被公司章程所记载。如果某人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其姓名。4、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公司的成
    2023-02-23
    6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由各个股东委派还是推荐的?监事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31
      在公司法中,明确使用“委派”董事的,仅有国有独资公司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就此理解“委派”更多的指一种适用于独资公司的、非选举的直接聘任程序,由于这种行为发生在两个组织之间,所以使用了“派”,如果是组织内部,就常用“任命”。对其他类型的公司组织,公司法约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均由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选举产生。实践中常用“推荐”一词,推荐代表了一种提名权,就是提名候选人,就是
    • 公司董事能委派股东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委派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由股东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设有股东会的公司董事由谁委派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不同意股东转让股权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4
      如果执行董事坚持不同意,你可以转让股权。如果执行董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必须是股东吗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不必须是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