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公用企业垄断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3:33 442 人看过

一、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认定

(一)公用企业的内涵

公用企业,主要是指邮政、电讯、供水、供电、供气、民航、铁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商品或者供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实际上,公用企业是为社会提供基础服务、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高成本关键设施进行经营的企业群体。

但是公共企业的服务具有自然垄断性,也具有与行政相结合的特点,比如自来水公司,供电站等具有自然垄断性和与行政结合的特征,是公用企业,而像医院就不具有自然垄断性,它就不是公用企业。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公用企业的界定是:本规定所称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企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

(二)关于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认定

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指邮政、电讯、供水、供电、供气、民航、铁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商品或者供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在其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而公用企业的垄断属于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垄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不需要规制,对于自然垄断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仍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另外,公用企业的相关业务中有一些是与普通非自然垄断性业务相同的,对于这些业务自然应当运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场竞争中提高服务品质和产品的质量。

二、我国法律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规制

(一)我国法律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规制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它在所有的经济领域都适用,它对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作了特别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该条的立法目的是禁止限制竞争行为而不禁止优势地位,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优势地位是由其自然垄断属性决定或者国家法律所授予的,法律并不禁止,但是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则会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是法律所禁止的。

2、《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制

《反垄断法》作为规制垄断行为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虽然没有明确提到公用企业,但是其中一些条款实质上就是对公用企业的规制。例如,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可以说这一规定明确有控制地位的企业应受监督,这对规制公用企业的垄断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也是我国反垄断路程上的一个进步。

3、有关行业性立法

在对公用企业垄断的法律规制中还有一些行业的专门立法,如《电力法》、《铁路法》等,他们对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有着特殊的监管。

(二)现行法律规制下公用企业垄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作出了一定的规制,但是相关违法行为仍然层出不穷。法律规制不够健全、精确,导致公用企业钻法律空子,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国家的市场经济不能有序进行,因此应当针对出现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

1、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性导致他们缺失竞争,从而使公用企业的服务态度低下,价格工资福利却疯长,极大的影响了社会公平及消费者的利益;

2、公用企业与行政行为的过度结合使他很难以市场主体的形式来出现。企业将其主要精力放于如何取得行政垄断的庇护上以获得行政强制力的支持而不是集中精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这就必然形成钱权互易的怪圈;

3、公用企业的垄断导致他们效率非常低下,产品质量远远不如其他非垄断性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用企业相关文章
  • 简述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一、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二、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
    2023-06-07
    141人看过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什么?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律师补充: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23-05-06
    86人看过
  • 公用企业垄断行为专项整治两月立案289件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两个月后,这项集中整治行动进展如何?记者今天从工商总局获悉,截至5月底,全国工商机关已立案289件,结案59件。在工商总局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十分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工商总局决定自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值得注意的是,在工商总局列举的这份重点整治名单中,就包括社会反映强烈的水电气企业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殡葬行业企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滥收死者家属费用,等等。在目前已
    2023-06-05
    479人看过
  • 垄断企业为啥是价格决定者
    一、垄断企业为啥是价格决定者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那原因是:垄断企业生产了该行业的全部产品。垄断企业是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保护,从而控制社会生产,操纵和独占市场的企业。中国还存在一些垄断行业,如:烟草、供电、金融,房地产等。这些行业还存在着计划经济的味道,独家经营,老百姓离开它就无法生活,产品是你唯一的选择。二、垄断企业的发展的要求有些行业具有向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发展的内在趋势,而在整个市场中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范围的扩展,单位成本递减,从而实现的效益增加,这些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通常情况下,这些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是由政府来经营的。如电力、电话、自来水、天然气以及公共运输等行业就是如此。这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实行垄断经营。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之所以要求垄断经营,是因为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与垄断经营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的技术经济因素。总的来说,自然垄断性企业由于实行垄断经营
    2023-06-07
    118人看过
  • 怎么判断经济垄断行为
    一、什么是垄断行为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二、垄断行为要怎么判断(一)垄断协议1.概述。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协议广泛地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相比较,其表现出发生量大、涉及面广、对市场影响速度快等特点,对有效竞争的破坏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正因如此,垄断协议控制制度被看作是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制度之一。垄断协议可以表现为企业间限制竞争的合同或协议、企业团体的决议及企业间
    2023-05-01
    457人看过
  • 垄断企业的公积金
    这几天,反垄断矛头指向了垄断企业的公积金。近年来,在一些垄断行业中,住房公积金变相成为这些单位职工高收入外的又一高福利。有消息称,江西省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8%,而当地一些中央驻赣的垄断企业擅定的缴存比例一度超过15%,最高达到20%.其实,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的问题,早已进入公众视野。而很多人的期待是,不论是明的还是暗的收入,垄断行业能在舆论压力下陆续跟进降低收入,降低垄断行业的人工成本,最终降低垄断产品的价格。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想法显然过于单纯。应该看到,降低薪酬并未触及垄断行业的核心环节。长期以来,一些垄断行业实行高福利,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也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不满。现在看上去,这种为了减轻公众压力而自我调节的做法,多少能够平息一些争论。但如果不从根本上理顺垄断行业内部关系,那么在控制工资、福利的同时,肯定还会产生新的问题。更应该看到,期待垄断行业自我改革是不切实际的。一
    2023-02-08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用企业就是指经营范围涉及公用事业的,比如水、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用企业也应当遵守《公司法》的规定,若是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所享有的独占地位是法律赋予的,因而具有合法性,但是如果具... 更多>

    #公用企业
    相关咨询
    • 行业垄断企业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4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
    • 垄断行为的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1
      垄断行为的认定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1、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
    • 什么是行业垄断,行业垄断表现为哪些情形?什么是行业垄断违法行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行业垄断是指政府或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保护某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经济利益而实施的排斥、限制或妨碍其他行业参与竞争的行为。表现为: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
    • 所谓垄断行为的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7
      垄断行为的认定 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具体包括: 1、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也称为卡特尔,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2
      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