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能实现担保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21:18:09 291 人看过

一、不起诉能实现担保物权吗

不起诉也能实现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此时,抵押权人不用起诉,也能实现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怎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有权将担保财产自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该约定有效。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规定,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人以担保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为由主张驳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当事人对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已经成就的,应当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二)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的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并告知可以就有争议的部分申请仲裁;

(三)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担保物权的,应当以债务人和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三、债权能单独起诉担保人吗

债权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2.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第1条规定的权利。

3.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实现担保物权可以直接诉讼吗
    《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实现担保物权的方法包括: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一、担保物权实现的非诉方式1、关于实现担保物权非诉方式在实体法上的体现我国关于实现担保物权非诉方式在实体法上最重要的体现是在《民法典》之中,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
    2023-03-01
    406人看过
  • 什么叫担保物权实现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担保物权实现担保物权实现,指的是在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通过法定程序,对担保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通常涉及借贷交易、货物运输、承揽加工等经济活动中的担保行为。担保物权实现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通过担保物获得相应的补偿。二、担保物权的特性担保物权具有四个主要特性:1.目的特殊性: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担保权作为加强主债权人自身权益的补充,旨在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通过担保物获得相应的补偿。2.对象特殊性:担保物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房产、汽车以及高价古董等。这些物品具有足够的价值,可以作为担保物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3.内容特殊性:担保物权与普通物产权具有一致性质,但目的性却不同。物产权的目的是占有归属,而担保物权的目的是清债还钱。4.性质特殊性:担保物与被担保债务具
    2024-04-02
    468人看过
  • 保物权人实现担保物权需要他人同意吗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不需要被申请人同意。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2024-04-24
    170人看过
  • 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一、民法典股权能否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股权质押为债务担保的,属于担保物权一种,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实现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担保物权的特点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的特性,就其与担保的其他方式如保证进行比较有以下三点:1、担保物权具有排他性,保证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其
    2023-06-19
    377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后不足值怎么办
    可以起诉。首先,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等,出借人是享有诉讼权利。其次,抵押物与第三人保证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顺位。如无明确约定,抵押物是借款人的,必须先处置抵押物,抵押物不足的,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最后,实现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终结不能实现债权,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此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综上,不能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可向借款人、保证人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一、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首先,经过
    2023-02-16
    385人看过
  • 担保物权人向哪个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人应当向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担保物权人就担保的财产享有什么权利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
    2023-08-03
    417人看过
  • 民诉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规定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人可以是担保物权人,即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也可以是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等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一、对被扣押、查封的财产如何进行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二、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的,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
    2023-06-26
    482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实现担保的费用吗
    包括实现担保的费用。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5-12
    57人看过
  • 被告死亡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吗
    一、被告死亡可以实现担保物权吗抵押人死亡,但抵押权并不随抵押人的死亡而一并消亡,既然抵押权仍然存在,抵押权人就有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抵押物的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二、已经死亡的人还能做被告被起诉吗已经死亡的人不可以做被告被起诉。如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之前,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三、被告已经死亡如何处理将被告的继承人作为被告起诉。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一)写起诉书;(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可以启动再审吗
    对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如有法律上的错误或者是程序上的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就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一)普通诉讼程序;(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三)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首先,经过公证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确实是最为快捷的方式,之所以快捷
    2023-04-04
    304人看过
  • 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一、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按以下顺序实现担保物权:(1)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
    2023-06-16
    120人看过
  • 如何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方法如下:1.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必须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还需向法院提交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明确的申请事项以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事实与理由。3.还需提供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担保物权成立的证明文件,即主合同、担保物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证据材料等。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2.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3.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以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4.损害赔偿金,指一方
    2023-06-28
    96人看过
  • 担保物权所有权如何实现债权
    一、担保物权所有权如何实现债权担保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可以用来实现债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债权设定担保能否减少风险给债权设定担保,能够减少风险。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如果发生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等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就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三、什么是债权担保(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
    2023-06-15
    279人看过
  • 探究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同一动产上有三种担保物权的,三类物权受偿的先后顺序是:优先适用留置权然后是质权最后是抵押权。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前提条件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提条件中的两种情形只须具备一种情形即可。所谓“到期债务”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债权金额确定、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尚未受清偿的债务。所谓“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是指担保合同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主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包括担保人被宣告破产、被撤销等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
    2023-07-06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现物权担保诉讼费怎么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
      实现物权担保诉讼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如涉及到执行,缴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七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请费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照执行金额收取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
    • 实现担保物权起诉书要如何写才合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4
      按起诉状的格式写 诉求:退回押金;赔偿临时换酒店的损失 事实理由:1、订立了服务合同,双发有合同关系 2、按照习惯,喜丧同场不能接受,酒店作为餐饮服务者,明白这个道理,但并没尽到注意和告知义务,酒店也并无给出合理解释。 3、临时换酒店带来的损失,要求酒店退押金而不退的事实。违反了诚信原则。
    • 实现担保物权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6
      担保物权除具有物权一切法律特征外,主要是:①设定担保物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是从属于债权的,因此是一种从物权。它随着债权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担保物权 ②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即担保物的所有人是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都是他人的所有物,因此是他物权。 ③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要保障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一定物权,从而具有物权的效力。
    • 第三方抵押担保债权人可以不起诉债务人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0
      担保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时,需要诉讼后申请执行,不可以直接实现的。除非对方同意。
    • 实现担保物权撤回可退费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
      实现担保物权撤回可退费。《》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根据该条款,可以看出,抵押权人无需起诉,可以直接要求将抵押财产变现偿债。但当时的《》并无相关的条款作为依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相应的一节内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明确规定了该程序的操作流程。而且该节内容将《物权法》的规定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