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法院拍卖要注意审核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13:27 491 人看过

1、核实拍卖土地的性质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拍卖法院以及拍卖机构核实该块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土地,则需要核实权利人是否有权进行拍卖,并且在后期会面临变更土地性质以及补交出让金的问题。

2、核实拍卖土地的出让金是否已经全额交纳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该块土地的出让金是否已经全额交纳,若未全额交纳,则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会被要求补足剩余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滞纳金。

3、核实该块土地的权属登记与权属证明上的权利人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其他共有权利人,是否存在异议登记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该块地的权利人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其他共有权人,是否存在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上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的实际权利人,是否存在异议登记,以确保该块土地权属清晰,没有影响过户的因素。

4、核实该块土地的现状及开发情况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现场核实该块土地的实际情况,是否已经七通一平;是否有地上建筑物;是否已经被他人实际占有、使用;土地改造现状与政府规划是否相一致;地块内是否有池塘、河沟,竞买人可否自行填充;土地上是否有青苗或民宅;该块地是否已经进行前期的开发,若未进行开发,则应当核实该块土地是否属于闲置土地以及闲置时间。

5、核实该块土地的面积、使用年限、土地用途以及相关的政府规划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查阅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与相关的部门进行核实该块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相关的政府规划,且规划设计条件须明确出让地块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比例、建筑界限、开发期限以及必须配备的公共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附图会明确地块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及地块周围地区的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等。竞买人应在竞拍前,结合详细规划及附图做详细的了解和全面的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

6、核实该块土地的租赁情况以及其他用益物权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核实该块土地是否被出租,若有,则需核实相关的租赁期限、租赁用途、承租人等相关情况,以及在该块土地上是否存在其他的用益物权,如地役权等将来有可能直接影响竞买人对该块土地使用的合法权利。

7、核实该块土地是否能顺利进行过户登记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土地部门核实若将来竞拍这块土地,是否能够顺利完成过户,是否存在潜在的过户障碍,尤其是在该快土地存在闲置的情况下,若不能顺利完成过户并进行开发,则会面临土地被收回的风险。

8、办理土地过户时应当交纳的税费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已经向土地部门等相关核实办理土地过户时应该交纳的税费,以及原权利人是否有应交而未交纳的税费。

9、核实该块土地上存在的查封、轮候查封、抵押情况,以及相关的查封机关、查封原因、抵押权人等相关情况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法院、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相关的部门核实该块土地上存在的查封、轮候查封,当时相关部门进行查封以及轮候查封的原因,是否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同时核实该块土地上存在的抵押以及抵押权人的相关信息。

在过往法院拍卖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案例当中,土地使用权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之前还有着相关的产权纠纷,或者已经被政府列入了规划的范围当中,如果竞拍者不知情的话,通过进价购买了这种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反而是给自己徒增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任何被法院拍卖的物品肯定都是有一定原因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种植土地使用变更申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土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土地使用用途变更申请的注意事项各种用途之间的改变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为之,否则,将会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同时也将产生一系列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非法占用土地严厉查处到位。变更土地性质需要注意权限、原则、程序三方面的问题。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
    2023-06-15
    137人看过
  •  有关法院土地证拍卖的注意事项?
    在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委托一家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证的价格进行评估;其次需要选择一家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第三需要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最后在拍卖结束后需要及时将土地使用证转移给买受人。这些程序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确保了土地使用证的公正和公平拍卖,并保护了买受人的权益。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委托一家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证的价格进行评估;其次,需要选择一家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第三,需要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最后,在拍卖结束后,需要及时将土地使用证转移给买受人。 土 地 使 用 证 拍 卖 的 相 关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土地使用证拍卖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 土地使用证拍卖前,卖方应向买家提供土地使用证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位置、土地权属状况等。2. 买家应仔细
    2023-09-03
    460人看过
  • 法院拍卖的房子能买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院拍卖的房子是可以买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查清原房主的身份背景;2、质量没有保障;3、房屋产权问题;等等。一、父母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买的房产如果明确说明了是赠与个人的,那就算个人财产。父母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指明是赠与个人的或者指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就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赠与双方的,不管房产上写了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回迁房质量不合格回迁房质量不合格,可以先请有关机构鉴定,然后与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回迁房是指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的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的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三、房屋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呢?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由于买房需要耗费大量资金,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慎重,尤其是要检查下卖家的身份证以及产权,看
    2023-06-21
    471人看过
  •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变更土地性质需要注意权限、原则、程序三方面的问题,其中别墅小区的土地性质必须报批。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3、程序问题: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批别墅小区业主尽管配套了私家花园或游泳池,但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
    2023-06-05
    1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申报注意这4个问题
    1、申报土地使用税时应按哪个面积申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含公摊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税面积依据如下: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取得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的,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3、缺少土地权属、面积资料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4、土地使用权为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2、土地的土地税可以直接通过分公司申报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别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属尚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2023-02-26
    362人看过
  • 国土局拍卖土地使用权程序
    一、国土局拍卖土地使用权程序(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1、土地出让合同原由市局办理;2、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价款及契税已全部付清,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3、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地上为现状房屋或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4、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情形;5、转让受让方承接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改变规划用途和用地条件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二)申请1、提交材料(1)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共同提交的办理申请;(2)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4份(原件,填写清楚、加盖公章);(3)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依法签订的
    2023-04-14
    313人看过
  •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限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于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投标项目用地、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以及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四类情况: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投标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4.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国家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制度。以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该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开竞价、有底价(底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竞买
    2023-10-22
    376人看过
  • 如何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二、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三、适用范围: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所需资料: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8、地籍图(5份)。
    2023-05-01
    294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权力要注意哪些问题
    1、物品的市场定价,是指该物在交易所买卖的,以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定价。无交易所价格的,市场上的市价为市场定价。2、如果委托人在行纪合同中与受托人约定行纪人不得介入买卖,或者委托人在行纪人介入买卖之前下达禁止行纪人介入的指示,那么行纪人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委托人为买卖行为。否则即为违约。3、如果行纪人已经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委托物卖出或买进,行纪人对于第三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自然应归属于委托人。4、如果委托人已将委托事务撤回,而且该撤回通知在行纪人为买卖行为之前已经送达行纪人,则行纪人不得再为介入。行纪合同中行纪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哪些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以下几点:(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
    2023-07-26
    96人看过
  • 注册商标使用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应注意下列问题: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4.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吗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商标侵权行为的话,按照法律当
    2023-07-04
    70人看过
  • 法院审理债务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审理债务纠纷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证明责任的分配,应该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2、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3、隔离作证规则的运用;等等。一、合同纠纷必须要到庭吗发生了合同纠纷,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很多人因为双方撕破了脸,不愿再和对方见面,不愿意到庭。那么,当事人不到庭会有什么后果?是否必须到庭?这个问题要根据案件性质、双方的诉讼地位而定。被告如果不应诉,不到庭,不影响案子审理。法院可以根据原告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以及原告提交的证据缺席审理。这里要纠正一个常见的错误观念,即大多数人认为,被告不答辩,不出庭即视为弃权,视为默认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诉讼请求。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被告不答辩、不出庭,虽然对其自身不利,但不意味着被告一定败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仍然必须根据原告陈述和
    2023-06-28
    53人看过
  • 选择起诉法院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面对民事纠纷时,如何选择起诉的法院的问题,在法律上称为法院管辖。意思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下级法院之间在级别上的分工称为级别管辖;同级法院之间的在地域上的分工称为地域管辖。对于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被告的,应当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级别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另一类是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不过,实践中,最高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审的案件。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最高法院行使一审管辖权提供法律依据,在有特别需要时采用。(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践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情况也极少。(三)地、市、州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主要管辖以下
    2023-05-31
    389人看过
  •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用途立体化的建筑无疑使土地得到了高效利用,然而却给国土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目前,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一般都为最高年限。对于一宗拥有若干用途的土地来说,如果整宗地按综合用地对待,居住用地也只能使用50年,开发商付出同样多的建筑成本和税费,销售价格却必然要比70年使用期的住宅低;对于购房者来说,无论是否以较低的价格购得房产,都不愿意自己崭新的房子比别人少用20年。因此,如果在一宗多用途的土地中包括普通居住用地,那么整宗土地设定为出让期50年的综合用地,将使许多人难以接受。另一方面,全国各城市制定基准地价的时候,由于综合用地的地价内涵难以界定,除北京等个别城市
    2023-05-04
    312人看过
  • 土地拍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1、房产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团体、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市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4、城市建设维护税:在市区内税率为7%,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率为1%。5、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
    2023-05-01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拍卖公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1、公告期若遇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2、宗地为现状出让(包括所有的挖填方),宗地内所有的管线都不属于出让人拆迁的范围,均由宗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拆迁。 3、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 4、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包括竞买保证金),3个月缴清全部土地出让总价
    • 法院拍卖土地证应注意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 1.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 2.进行合法的评估,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3.进行公正的拍卖,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才有资格成为受托对象; 4.进行有效的转移,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应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
    • 使用土地变更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变更土地性质需要注意权限、原则、程序三方面的问题。 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 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
    •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资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5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是: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物应及时转移给买受人。
    •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后怎么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7
      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指的是,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约定未到期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而回收土地使用权。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的关规定中: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从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出发,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土地使用权提前回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公共利益需